场面变得颇为安静。
“姓胡的,你要是不敢比,那就麻利的把新罗地让出来,别让全镇的人笑话你!”一位褚家弟子出来嘲讽胡风。
“少爷,”这时候,胡家管家凑到胡风旁边,小声对他说道。
“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就算把新罗地让给他褚家,我们也还留有不俗的实力,只要老爷身体恢复,还愁抢不回来?”
听闻后,胡风两眼圆瞪,“你懂什么?”
“这次要是忍让了,他们下次一定会得寸进尺!”
“所以绝对不能让步!”
还不等胡管家接话,胡风直接大步向前:“不就是决斗么?行,本少爷和你们比就是!”
“啪!啪!”
那长袍男面露假笑,连连鼓掌。
“很好!我之前还以为,胡家连个有种的人都没有,现在看来,实在是老夫偏颇了。”长袍男朗声道。
“老东西,少在那里装蒜!说吧,比什么?”胡风冷冰冰地瞪着长袍男,气势方面一点也不输。
一个褚家弟子走到长袍男耳边,两人小声说了几句话。
不多时,长袍男慢悠悠地说道:“不如我们就比——斗蛐蛐儿,如何?”
“噗!”
刹那间,我差点笑喷。
我还以为这两家会来点有技术含量的比拼,结果就这?
褚老头那家伙平日里,给自家人教得都是些什么,唉。
“哼哼,斗蛐蛐是吧?行,本少爷就和你比试比试!”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堂堂胡家少爷居然接下了这场比试。
我彻底无语,两方叫嚣得如此凶狠,没想到比试又如此儿戏。
这时的我还不知道,斗蛐蛐在一众世家中,是流行且极其烧钱的一项比试。一只顶级的蛐蛐儿,可轻松卖出一座四合院的高价。
便是我,对那些富家子弟的生活也完全不懂,由此也可以看出来,这个时代穷人与富人生活之割裂。
“少爷,这其中会不会有诈呀?我看你还是小心点吧。”胡管家好心提醒着胡风。
“你放心,这斗蛐蛐我可输不了!”胡风朝胡管家甩来一记飞眼,颇有自信。
听罢,胡管家只是撇撇嘴,不再多说什么。
“老东西,怎么个比法呀?”胡风询问道。
“规则很简单。”
长袍男慢悠悠地说道,“一共比五个回合,五局三胜。”
“以固定的圆圈为比赛场地,哪一方的蛐蛐先出圈儿,那这方就被判定为输家。”
“没问题吧?”
胡风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没问题。”
这般商量好之后,褚胡两家来到一片空地上。
不多时,一个两三米见方的圆圈出现在众人面前。
“小贵子,快把本少爷的小宝贝拿出来!”胡风大声招呼家中仆人。
“好嘞!”
不一会儿,胡风手上多了一个蛐蛐笼。
里面便是他的宝贝蛐蛐儿,被他取名为“钢蛋儿”。别看这名字不响亮,也是他花了大价钱弄来的。
他的蛐蛐又高又壮,色泽极为光亮,长相也是十分的彪悍。
而褚家拿出来的蛐蛐,虽然也价值不菲,但和“钢弹”这种“上等马”相比,则显得有些孱弱。
且不说那蛐蛐的个子要矮上小半个脑袋,连那一对前腿也要短不少。
要知道,蛐蛐的前脚往往能起决定胜负的作用。
故而,前脚越厉害的蛐蛐,卖出的价格也就越高。
“老东西,你就拿这种货色来和我比?你不是在逗我吧?”胡风先是愣了一愣,旋即满脸都是不屑的神色。
长袍男看上去一点也不生气,“常言道——人不可貌相,蛐蛐的实力不可斗量。”
“行行行,本少爷不和你斗嘴,别废话,赶紧开始吧!”胡风默默翻了两个白眼,急不可耐地说道。
“当然可以。”长袍男一边说着,一边向后做出一个邀请的手势,“不过……今天和你斗蛐蛐的并不是老夫,而是这位。”
旋即,一位年轻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他?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胡风将年轻人上下打量了几眼,不禁蹙起眉头。
“怎么?不可以吗?”长袍男微笑道。
胡风有些不耐烦地说道:“都无所谓,就让他来和我比吧。”
“反正也是输,哈哈!”言至于此,他还不忘嘲讽一句。
所谓斗蛐蛐,本质便是比拼财力。
胡风在蛐蛐儿上花费了重金,因此很有信心。
而我定睛观察了一下那位年轻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可又说不上来。
但我旋即心想,这场比试好像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便没有细想,于是继续看乐子。
很快,两只蛐蛐就位,胡风一脸兴奋地蹲在“钢弹儿”后面。
“钢蛋儿,去吧!给我狠狠地干它!”
随着一声口哨响起,双方蛐蛐的面对面“交流”宣告开始。
刚开始,“钢弹儿”有些畏手畏脚,但在胡风的咒语施念下,它加快了进攻的步伐。
而反观褚家那边,年轻人则戴着墨镜,坐在椅子上指挥自家的蛐蛐。
他端坐如钟,只有手指和嘴巴在动,看上去要稳重许多。
胡风和墨镜男没有像一般的斗蛐蛐那样大喊大叫,但场上的两只蛐蛐却斗得异常激烈。
我突然意识到,这场比试另有玄机。
既然那墨镜男是褚家特意请来的,而且最终的目标又是新罗地那样一块风水宝地,那依我看来,他的实力绝对不俗。
圆圈形的斗兽场上,经过十多个回合的较量,“钢弹儿”几度将褚家蛐蛐逼入死角,而褚家蛐蛐甚至连半场都过不了。
而且,“钢弹儿”的前腿迅猛有力,大多数时候都能击中褚家蛐蛐,对方拿它却没有太多办法。
很显然,胡家蛐蛐是更有优势的一方。
我向胡风那边看去,只见他的表情变得愈发得意。
他的动作频率也越来越快,似乎有要加快进攻节奏的念头。
而当我看向那位墨镜男的时候,我却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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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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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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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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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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