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做贼心虚?因为是个系统投射过来的穿越者,所以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被别人揭穿什么。
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神经兮兮的,忍不住想要去听,想要去打探。
哎,这要命的心理作用啊!
季陶陶狠狠地瞪了景焕一眼,语气不善地回道:“景焕同志,你知道,因为你的单蠢(简单愚蠢),浪费了我多少感情吗?你知道我牺牲了多少脑细胞吗?
以后这种不经大脑的问题,一定以及肯定不要再问了!否则,小心我揍你!”老娘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Kitty啊!
景焕几乎是没怎么想,就直接回道:“可是我问的问题,都是经过大脑的啊!”
听听,这语气多理直气壮!你还有理了!
看吧,就是这种说话不经脑子的,拿什么来拯救你,景焕同志!你可长点心眼吧。
季陶陶用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他,呲着一口小白牙,“景焕同志,像你这样快速抢答,就属于不过脑子。
我深深地怀疑,你的脑袋放在脖子上,纯粹就是个装饰,平时是不是很少用啊?所以感觉生活很美好。”
景焕再一次成功地被她气炸毛了,恨恨地剜了她一眼,直接扭过头,再一次当起了闷油瓶。
季陶陶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心中乐滋滋的,哎,身边有个这样爱炸毛的朋友,还是挺好的。闲着没事逗一逗,还能帮忙打发无聊的生活。
最主要是每次看他被怼地无言以对,脸憋得通红,就像刚出锅的麻辣小龙虾,还冒着热气,心情不觉就变好了。
两人正处在几乎是一天一次的绝交中,互看不顺眼,恨不能老死不相往来的时候,金毛狮王突然跑了回来,汪汪汪叫个不停。
它跑上前,直接咬着季陶陶的靴子,就往周靖楠刚刚骑马的地方拉。
也许是心念感应,季陶陶见到金毛狮王的反常举动,心头一紧,急忙问道:“金毛狮王,你是不是说楠哥儿出事了?”
金毛狮王闻言又汪汪狂吠了几声,是啊,是啊,主人,不好了,你赶紧去看看吧!小主子被人掳走了!
季陶陶与景焕对视一眼,非常默契地上马狂追而去。
她的眼里冒着小火苗,心里早已炸开了锅,这青天白日的就敢掳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主要是那可是我儿砸,连我儿砸都敢掳,真是嫌自己活得太久吗?管他是谁,先放了狠话再说!
赵长德和孙启林正站在一边,看到两人上马疾驰而去,对视一眼,心知不妙,也快速上马追了过去。
四个人在草原上风驰电掣,金毛狮王终于又回到了主人的专属座驾上,此时也不害怕东风破了,一双精光闪闪地眼睛看着前方,不时地狂吠两声。主人,就在前面,快啊!
季陶陶将金毛狮王放在身前,纯粹是为了让它指路,毕竟狗的鼻子最是灵敏。
算算时间,也没有多久,应该没跑多远,再加上他们四人骑的都是上过战场的马,速度自然快多了。
不过是一刻钟的时间,季陶陶远远地就看到前面一辆疾驰的黑色马车,车身颇大,外观看着非常牢固,且装饰豪华,能拥有这样一驾马车的人定然非富即贵。
她心中隐隐有些担忧,到底是何人,竟然敢大白天的抢人?就算是富家子弟,胆子也太大了点吧!
周靖楠的老鹰风筝正挂在马车一角上,迎风飞舞,跟着疾驰的马车,越升越高。
那匹小白马正跟在马车后紧追不舍,显然体力不及马车上配的成年马匹,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
即便如此,仍然在后面追着,不愧是久经沙场的战马生下来的马驹啊,身体里带着天生的风骨。
季陶陶在心中赞扬了一番小白马,又转头对一边的孙启林大声喊道:“老孙,你不要跟上去了,你先把小白马带回府上。楠哥儿有我们三个在呢,不会有事的。”
孙启林点头应是,朝着小白马疾驰而去。
眼看着就要接近黑色马车,季陶陶不敢贸然靠近,因为现在还不知马车里的人是敌是友,又有何目的,而且马车看着厚重,不知是否装满了机关,直接出手的话,恐有危险。
她转头把金毛狮王丢给了景焕,又看了两人一眼,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我先上前探一探,你们两个垫后。不能全军覆没啊,总要有个人先探一探路。
景焕和赵长德跟随她多年,早就对她的手势了若指掌,同时点头应是,慢慢地放慢了速度,但是两双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季陶陶拍了拍东风破的脑袋,一人一骑瞬间飞了出去。
待东风破疾驰到马车侧面,她突然瞪大了眼睛,没想到马车还有车窗!
刚开始从后面看,还以为这架黑色的马车是全封闭的,专门用来掳人的那种。
车窗从里侧覆盖了一层黑色的窗帘,正随着马车的疾驰而不断地晃动着,隐约可见里面坐着人,却看不清具体情况。
季陶陶仔细地观察了一分钟,心里寻思着,看来只能从这里入手了。
她坐在东风破上面,一手攥紧缰绳,身体蠢蠢欲动,想要看准时机直接钻进去。
可就在她即将准备行动的时候,突然一个红色的影子窜了出来,好似流光一般。
她还没反应过来,那条影子已经安然地坐在了她的身后,一双手臂瞬间圈紧了她的腰!
你大爷的,哪里来的登徒子!敢吃老娘豆腐!
季陶陶完全处于懵逼状态,刚刚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可能,但唯独没想到,她还没动手呢,倒是被先发制人了!
身后传来温热的呼吸,整个人都好似被烫到了一般,平时脑子能转一百个弯,这会儿只觉毛骨悚然,深浓的压迫感从后背的脊柱上攀沿而上,直至整个心神不守。
季陶陶被人从身后紧紧抱住,从拥抱的力度和手臂的粗细来看,很明显是个男人!
她心跳如鼓,简直不敢相信,大白天的竟会发生这样的事,强抢民男就算了,现在又要强抢将军!
真不知是何方神圣,狗胆还真不小。
只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她心中已闪过数个念头,当机立断,伸手拉住缰绳,想要让东风破停下来。她还不信了,以她的智慧和武功,还打不过这个劫匪!
再说了,就算真打不过,后面不是还有两个帮手嘛!
估计景焕和赵长德已经看到了她的情况,正朝她靠近呢。
哎,可惜啊,理想总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季陶陶的手刚刚拉动了一下缰绳,一双修长白皙的手已经盖了上来。
那双手看着白皙如玉,仿佛一摔就碎的样子,没想到却十分有力。
直接握住她的小手一抖缰绳,东风破跑得更快了,不过眨眼之间,已经窜到了马车前面!
季陶陶两只手使劲挣动,却依旧没有将那双手甩开。
她有些欲哭无泪的看着那双白玉雕成的手,看着好似青竹一般,骨节分明,尖端指甲更是修得整整齐齐,在阳光下还闪着淡淡的珊瑚色。
她忽然忘记了挣扎,心中低呼一声,真尼玛好看啊!一定是个美人!
男人因为抖动缰绳的动作,身体越发靠近她,几乎是将她抱在怀里的,而且明显比她高出一截,他的嘴唇刚好凑在她的耳朵边,好似羽毛一般,一触一离,骚动着她的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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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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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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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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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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