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陶陶被他突然的粗口吓得呛了两声,看着他哀莫大于心死的表情,也只能同情的说道:“哦,原来如此啊。
那看来它就是单纯的不喜欢你这个人,或者就是你的长相不合它的意,没其他办法了,你只能受着。”
景焕转头,幽幽地看了她一眼,亮出一口大白牙,靖陶,你这样补刀真的好吗?就不怕我打你!
季陶陶完全无视了他愤怒的眼神,蹲下身看着周靖楠,笑着说道:“楠哥儿,我给你准备了个好东西,保准你喜欢。”
周靖楠原本正鼓着腮帮子吃草莓,一听这话,秒变迷弟脸,双眼中满是惊奇地看着她,到底是什么啊?我想知道!
季陶陶爱怜地看着自家儿砸,伸手在他鼻子上一刮,“我先教你骑马,等你学会了,就告诉你,好不好?我怕你太过兴奋,会分心,还是先学骑马。”
周靖楠完全就是超级迷弟,不,应该是迷妈属性,个人崇拜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季陶陶这样说,他闹都没闹,直接点头同意了。
看吧,真是个听话的乖宝宝。
季陶陶带着他走到那匹小白马跟前,伸手在小白马的身上摸了摸,声音温和,宛若迎面而来的细风,“楠哥儿,以后这匹小白马就是你的了,我送给你的礼物,等你再长大一些,哥哥再为你选一匹成年烈马。现在你还小,只能先骑小白马。”
儿砸,要知道骑白马的都是王子啊,娘亲一定要让你当上小王子!
周靖楠双眼灿若星辰,点头如捣蒜,“我知道,谢谢大哥哥,我很喜欢这匹小白马,看起来跟大哥哥骑的马是母子啊,都是火红色的。”
季陶陶忍不住转头看了自己的战马一眼,确实是白色的,但即使颜色一样,也不能这样乱认亲吧?
要知道世界上的人种,也就黄白黑,若是像你这般乱认亲,那世界还真是和平了。不过他不过是个小孩子,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总不能真的跟他计较。
她抿唇一笑,并未回答,将周靖楠拉到小白马的左侧肩膀前,面向斜后方,这是准备上马的正确方位。
季陶陶一边给他找到正确的上马位置,一边认真地讲解着,“初学骑马的时候,最好是在上马前,找好最佳位置,就像现在这样,站在马的左侧肩膀前。
用左手将缰绳与马鬃并在一起抓住,在上马的过程中要固定身体。右手呢,迅速地抓过马镫,同时高抬左脚纫镫。
紧接着右脚点地起跳,同时左腿蹬住马镫,转体上马。
等以后换了比较高的马匹,右脚可以多点地几次,借着冲击力跳上马背。
上马之后,要轻轻坐下,不要一下子突然就压在马腰上,这样的话,马儿会知道你不会骑马而欺负你。或者会认为你太粗暴,不配合你。
马儿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要温和待它,以后就会有感情了。上去之后,要端坐在马背上,记住挺直腰杆,目视前方。”
早在现代的时候,季陶陶就想着要教韩永唯小朋友学骑马,但他实在是太小了。
原本以为还要苦苦等上好几年呢,没想到现在这个小愿望猝不及防间就实现了,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但她知道,这一切都是韩大BOSS的功劳,她曾经不过是在他面前随口一提,他竟然就记住了,还弄到了系统里!
果然是个闷骚又有爱的男人啊!我的小君君,你在哪里啊?到底哪个才是你啊?
只有认出了你,我才能跟你这样那样啊,否则真是选错了人,亲亲抱抱举高高了,你会不会杀了我啊?恋爱有风险,亲吻需谨慎啊。
季陶陶刚刚想完这些,见周靖楠的小脸上完全是懵的,她摸了摸他的头,笑着道:“刚刚只是理论知识,估计你也没太明白,现在我亲自给你示范几遍,你要看清楚了。”
说罢,吹了声口哨,远处威风凛凛的白色战马立刻飞奔而至。
周靖楠羡慕地看着天神一般的大哥,又是一张迷妈脸,心里想着,大哥哥真是细心又强大,以后我也要像哥哥一样,做个叱咤战场的大英雄。
季陶陶伸手顺了顺战马的毛,声音带着骄傲,“介绍一下,这就是我的战马,名字叫东风破,怎么样,是不是威风凛凛,像个将军一样。”
周靖楠非常捧场地拍着小手,一边叫好,“哇,真的好威猛!”
那边已经吃完了鸡腿的金毛狮王也跑了过来,围着东风破转了一圈,又汪汪叫了几声。
早在西南战场的时候,金毛狮王就与东风破混熟了,当然只是它自以为的熟悉。
仗着主人的几分宠爱,经常性地狐假虎威。
他这边刚刚叫了两声,东风破抬起前蹄就嘶鸣了一声,作势欲将千斤重的蹄子踩在那黄色的狗头上。
金毛狮王还没跟“老朋友”打完招呼,就听到那声穿云破月的叫声,狗头一抬,刚好看到一只马蹄,简直就是泰山压顶!
它吓得“蹭”一下就跑远了,青草地上只留下一个淡黄色的影子,逐渐消失在天际。
季陶陶看着落荒而逃的金毛狮王,额头黑线起舞,只觉天空中的鸟儿都在嘲笑这只傻狗。
她好想把脸捂上,拒绝承认这是她养的狗,能不能有点英雄气概了?!这要是带出门,该多丢人啊!
景焕在一边看得哈哈大笑,弯着腰,拍着大腿,“没想到金毛狮王也有今天,啊哈哈,以后它要是再敢鄙视我,我就让我的烈风去蹂躏它。”
季陶陶实在是不想理这傻货,一人一狗都是智商欠费的家伙,真是交友不慎啊,当然选宠也不慎,哎,说出来都是泪啊,哭出来都能淹没这片大草原了。
她嘴角抽的厉害,看着前仰后合的景焕,轻嗤一声,“我说景焕,景大少爷,那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你说你一个堂堂的将军,天天闲着没事,天天跟一只狗较什么真啊。若是哪一天它咬你一口,难不成你还要咬回去啊。”
景焕听了她的话,脸色涨得通红,竟对她的话无言以对!
看了她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话,只能转头看向一边,假装什么也没听到。
季陶陶原本也没指望他能回答什么,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哼,打狗也要看主人。
我家金毛狮王就算再怂,那也是我养的,你笑话它,不就是笑话我吗?!
由此可见,宁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女子,女人可是最爱记仇的!
即使她的东西再丑再怂,那也只能她自己评论,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但是外人绝对不要当真,更不要傻兮兮地跟着批评。
女人的话一般都是反的,尤其是说自己不好的时候,绝大多数只是谦虚一下而已,万万不要当真,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季陶陶伸手拍了拍东风破脑袋上的鬃毛,语重心长地说道:“东风破啊,刚刚那只土黄色的狗是你主人我养的,以后好歹给它点面子,它也就是自来熟了点,喜欢炫耀了点。
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看在主人我的面子上,不要再踩它了啊。
万一金毛狮王离家出走了,不是白白赊了一只膘肥体胖的狗嘛,吃了家里那么多粮食,怎么能轻易送给别人。
记住了哈,要好好相处,宠物何必难为宠物呢,你们都是五好四美的小动物,记得和平相处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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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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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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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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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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