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陶陶看着那飞奔而去的黄色狗影,有些风中凌乱,这世道真是变了,韩大BOSS欺负我就算了,为什么连一只狗都来欺负我?!
她瞪大双眼,狠狠地凌迟着那只土狗!奈何土狗对她的霹雳眼毫无所觉,吃完馒头,心满意足的抬起一条后腿,撒了泡尿,跑了。
季陶陶的嘴角抽了抽,眼前好像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小君君,你给我等着,等我找出哪个是你,一定要把你折磨死!
她在心里想了十几种折磨男主的方法,才稍稍平息了心中的怒火。
季陶陶牙齿咬得咯嘣作响,心里暗忖,想我看过那么多小说,人家女主不是霸气侧漏的古代帝王,坐拥后宫美男无数,就是狂霸拽屌炸天的古代将军,能造大炮能制大船,再不济也是个家财万贯的土财主啊,那才叫穿越!
女主都是带着光环的,金手指堪比金箍棒,大能撑破天,小能镇住场,哪个女主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所有美男都只爱我,那才是女主啊!
为什么到了我身上,就如此寒酸呢?不求女王霸气侧漏,权倾天下,好歹当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也行啊,为什么偏偏是个乞丐?还是个人嫌狗烦的乞丐?为什么?
小君君,难道是昨晚没有满足你?还是姿势没让你满意?至于这样斤斤计较吗?人家还只是个宝宝,为何要遭受这样的际遇?
悲伤过后,季陶陶只能振作起来,女乞丐就女乞丐吧,也许韩大BOSS只是想要考验考验我。
嗯,我这么乐观开朗,而且学富五车,还不信在这古代混不下去!
既然韩大BOSS想让我体验一下民间疾苦,我也只能接受了,既来之则安之,还是先接收一下原主的记忆吧。
季陶陶就那样蹲在路边,满目悲伤地接收了原主的记忆,然后浑身的血就沸腾了起来,原来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乞丐,而是一个伪装的杀手啊!
哇哦,原来是女杀手,我喜欢!刚刚真是误会小君君了呢,嘿嘿。
原主名叫十五,也是个可怜的妹子,从小无父无母的,连个名字都没有!十五从小和一群小孩儿住在一起,每天一起吃喝一起睡觉一起练武。
开始那几年,每隔一个月,他们之间就会有一场角逐,然后就会有一个孩子消失。
久而久之,所有孩子都变得沉默寡言,彼此不再说话,因为大家都明白,即使成为好朋友,也终有拔刀相向的一天。
与其和一个好友厮杀,倒不如手起刀落,直接斩下陌生人的头颅。
想也知道,那种环境存活下来的人,都是冷酷无情的,早已没有了人情味儿。
等到十五年满十三岁的时候,那么多的孩子也就剩下了十五个,分别以数字命名,从小一到十五,这就是原主名字的来源。
哎,真是个小可怜,不过她心中很庆幸,幸好是在十五学成出山后,她才穿越来的,还算韩东君有良心。
否则就她那胆量,别说杀人了,杀鸡都困难啊,估计早就死个百八十遍了,那系统就真的要崩了,看来小君君还是很了解我的嘛。
却说十五等人学成后,就被指派到了不同人的身边。
他们中有歌姬有小妾有侍卫,慢慢地渗透进官场和皇宫,专门负责监视和收集情报。
用现在的话讲就是间谍,而十五的目标就是接近秦王韩长庚!
你说接近就接近吧,你为什么偏偏要扮成乞丐呢?说出来又是一把辛酸泪啊。
十五为了接近目标人物,故意扮作乞丐,蹲在目标人物每天的必经之路上,以期引起他的注意。
待季陶陶接收了原主的这段记忆后,那叫一个恶寒啊,干什么不好,世间办法千千万,为何非要选择当乞丐去吸引注意力?原主是不是傻啊?
就这智商,真不知道她是如何在那艰苦的环境中存活下来的。
说起目标人物韩长庚,不得不提当今这个王朝的局势。
系统第一关传送的这个朝代被称作大齐王朝,当今朝堂暗流涌动,自太子韩长瑜夭折后,皇帝一直未立新太子,如今呼声最高的两位,一个是靖王韩长笙,一个就是秦王韩长庚。
韩长笙排行第四,其外祖乃是英国公张仁辅,在朝中地位举足轻重,算是文官的领袖。而韩长庚排行第三,外祖是老将军周通,在朝中任太保,算是武官的领袖。
两人的拥护派系势均力敌,一文一武,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皇帝之所以迟迟不立太子,就是不想打破这微妙的平衡。看来这个皇帝倒是个厉害的人,懂得制衡之术。
对于这种从小在波诡云谲的皇家长大的皇子,定然是极难接近的。而为了留在韩长庚身边,十五用了一年的时间,额,当乞丐。
每天蹲在秦王府门口的大街上,望眼欲穿地看着朱红大门和进进出出的秦王。
季陶陶实在是不想吐槽这个妹子,明明是精心培养出来的杀手,怎么智商这么让人捉急呢?蹲在门口当乞丐,这招要是管用,她也就不会死在街头了!
韩东君怎么就给我安排了这样一个身份呢?是在藐视我的智商吗?虽说我也不是很聪明,但是跟十五比起来,她还差远了好吗!
至于十五到底是怎么死的,季陶陶其实也不知道,只知道一睁眼,她就趴在那里了。
十五的主子要是知道,花了十多年的心血,竟养出这么一个不入流的杀手,估计都要哭晕在厕所了吧。
当时季陶陶蹲在路边,脑子飞快地转动着,既然成了女杀手,就要按照原主的路走下去!乞丐也是有操守的!有木有!
季陶陶通过两个月的细心观察发现,秦王韩长庚每个月的月中都会出府,然后醉醺醺地回府,虽然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又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完全不影响她的进府大计啊。
要知道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只要你敢想,什么事情都能做成啊,尤其是她脑子里装的可是五千年文化积淀下来的智慧啊,虽然比不上韩东君,但是在这里还是绰绰有余的。
又是一个月黑风高夜,眼看着韩长庚的轿子将要穿过大街,季陶陶瞅准了时机,故意在地上扔了一小块金子,然后故作惊讶地叫了一声。
所有的乞丐都一拥而上,打得那叫一个头破血流啊,甚至有几个挡在了路中间。
她眼看着韩长庚的马车停了下来,直接义无反顾地扑了过去,刚好在马蹄旁边,假装被踩到的样子,拼命地叫着,简直堪比杀猪。
直到一个人的声音在头上传来,那是她第一次见韩长庚。
只记得凉月如钩,夜极无边,深夜的月亮,被一点点的星星敲碎,柔光洒在他的脸上,让人看不清面上神情,有种刻意瞧时不见光,泽在无光处的韵味。
唯有那一双眸子,好似月夜下的幽井,又亮又深,望进去,只觉被俘获,再也移不开视线。
当时季陶陶恍恍惚惚地想着,尼玛,长那么好看,一猜就是男主啊,女杀手和刺杀对象,怎么看都是官配啊!
韩长庚的眼眸冰冷的好似幽湖深潭,也许是喝醉了的原因,有淡淡的粼粼波光。
他就那样醉醺醺地靠在马车上看了她几眼,眸中似有流光闪过,片刻后说了一句,“带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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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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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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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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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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