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小骨忽然咽了咽口水,抬头看他,直到此时她才发现,原来男人那么高大。
即使她一米六八个子,也不过到他的下巴,男人至少有一米八五!
但是萧沐阳只有一米八左右,两人站在一起的感觉根本不一样,现在想要看清男人的脸更费力一些。
之前受叶安然的影响,她只注意到了男人的脸,竟然忽略了他的身高,此时经他一提醒,才恍然大悟,原来一直都是她弄错了,一直都是她自己的执拗。
可她心中仍旧不解,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相像的两个人呢?
不管怎样,确实是她认错人了,还尾随了他那么久,凌小骨低着头看地上的毛毯,声音细若蚊蚋,“对不起,上官先生。”
上官燕绥见她终于不再对着自己喊“萧沐阳”,嘴唇方缓缓勾起一个微不可察的笑,又将她拦腰一抱,送回床上。
也许是刚刚过于惊吓,竟没有注意他身上还有淡淡的香味,这次被他抱起的一瞬间,她双手环着他的脖子,一股淡淡的薰衣草味儿扑鼻而来。薰衣草味儿?没错,确实是薰衣草味儿!
这个味道凌小骨曾经在不同的人身上闻过好多次,但从未记住他们的长相,或是在擦肩而过时,或是在即将昏迷神志不清的时候。
原本以为要么是巧合,要么是那种薰衣草味儿的香水卖得比较火,但此时在男人的身上闻到,却觉得理所应当,好像他就应该带着这种香气一样。
凌小骨偷偷看他一眼,为心中的想法感到诧异,总觉得男人身上有一种莫名的东西,时刻吸引着她,让她移不开视线,放不开手。
难道是因为那张与萧沐阳相似的脸?但又总觉得不像,是那种深入骨髓的气质,从灵魂深处吸引着她。
上官燕绥看了她一眼,眼眸深邃,似幽湖深潭,沉声说道:“既然已经知道我不是萧沐阳了,为何还总是看我?”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将棉签拿在手中,又将床头的医药箱扯了过来。
凌小骨刷地转过头,收回灼热的视线,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有。”
上官燕绥墨玉般的眸子中闪过一抹兴味,声音温柔了一些,“把手臂伸过来。”
凌小骨听到他的话,才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又将手臂伸了出来,此时已是红肿一片,看着有些触目惊心,她倒吸了口凉气,心底暗暗想着,不会留下疤痕吧?
上官燕绥似乎猜出她心中所想,一边将棉签沾在上面,轻轻地揉搓着,一边低低说道:“现在想起来担心了,是不是有点为时过晚?”
凌小骨心里本就委屈,原本以为是萧沐阳,义无反顾地逃了婚,疯狂地追上去,全身上下都是伤,结果却只是个陌生人,能不让她伤心难过吗?
现在又听到他如此说,真是委屈地要死,她瘪瘪嘴,咬着嘴唇不说话。
上官燕绥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冷言冷语,能有什么办法呢?
他从来不爱与人接触,也很少与人打交道,说话更是直来直去,或许本没有恶意,但是听在别人耳中却觉得接受不了。
也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认识的人,还给他送了个毒舌男的外号,他表示我也很委屈啊。
两人心中各有所思,一时都没有开口说话,不过一会儿功夫,凌小骨的手臂已经包扎好了,看起来很是专业。
她又低头看了看他的医药箱,忽而开口问道:“上官先生是医生?”
上官燕绥刚刚处理完她的手臂,此时正将她的脚握在手中,闻言头都没抬,只淡淡说道:“准确来说不算是医生,但又很接近,也是天天动刀,处理伤口什么的。”
凌小骨听他如此说,突然来了兴趣,刚刚心里的那点委屈早就烟消云散了。
她看着他娴熟的手法,心里啧啧称奇。
脚丫子被他的大手握住,却感觉有些凉飕飕的,心中纳闷,为什么他的手那么凉?
明明屋里的暖气开的很足啊,心里漫无边际地想着,或许是得了什么病?不是有一种就是手脚冰凉吗?
她双臂放在膝盖上,看着他处理脚底板的伤口,此时离得近了才发现,他的手真的好白啊。
是那种瓷白,像刚刚烧出来的骨瓷,仔细看白的发甜,什么瑕疵都没有,就像翡翠皮里头包了一层水,托在阳光下温润透光,细致到透骨。
应该是常年不见光的缘故吧?就像医生一样,整天被从上到下包裹着,想不白也很难啊。
也许是她的目光太灼热,上官燕绥抬头不解地看了她一眼,又底下头去。
凌小骨的脸刷地就红透一片,为了缓解尴尬的氛围,她笑着问道:“刚刚上官先生说,你的职业类似于医生,难道是兽医?”
上官燕绥身子一顿,手上动作一停,轻笑一声后,缓缓说道:“不是兽医,是入殓师。”
入殓师?就是那种帮死人化妆,整理仪容的人?
凌小骨一听,吓得脚一哆嗦,他手中的棉签重重地按了上去,又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上官燕绥低叹一声,抬头直视着她,一双墨玉眸子深沉如海,“怎么?很害怕?可是怎么办呢?现在已经害怕已经晚了。”
说罢,重新将她的脚握在手中,继续着刚刚的上药包扎。
凌小骨只觉有股寒凉之气顺着脚底板钻入身体中,然后又顺着血管流经身体各处,将血液都冻僵了。
她勉强露出一个惨笑,声音轻颤,“上官先生,你不要说这种冷笑话了,很恐怖的。”
上官燕绥似乎听取了她的意见,低声哦了一下,又投入到了处理伤口中,神情专注。
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还以为开个玩笑,你心里会轻松一点。”
可你这分明不是在开玩笑啊,你这明明实在吓唬人!
凌小骨看着他漆黑的发旋,忽然想到什么,急急问道:“上官先生,你是在Y市市立医院上班吗?”
上官燕绥想都未想,直接答道:“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凌小骨也这样在心里问自己,难怪总觉得那双冰冷的墨玉幽瞳熟悉,似曾相识,此时想来她和他真的见过面啊,正是两年前她出车祸的时候。
那白色的长廊,那擦肩而过的高大男人。
想到这里,她浑身一震,心上蓦地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颤抖着声音问道:“上官先生,你可曾记得两年前在Y市市立医院,你是否帮一位名叫萧沐阳的死者化过妆,整理过仪容?”
上官燕绥手上动作不停,似乎是想了一会儿,才幽幽说道:“不记得了,因为处理过的死人太多了,我们一般都不会问死者的名字,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就行。”
凌小骨听到他的回答,似乎有些失落,但想想他说的也对,一般入殓师谁会在乎死者叫什么名字呢。
如此想来,她和他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呢。
倘若当时他没有戴着帽子和口罩,她是不是也会这般疯狂地扑上去?她轻笑一声,似乎在自嘲。
但她心里对这个职业真是充满了好奇,总觉得每一个入殓师定然是心理素质过硬,灵魂足够强大,倘若是她,估计早就被吓死了。
但同时有觉得每一个入殓师都很伟大,正是因为有他们,死者的家属才可以安然地将他们送走不是吗?看到的最后一面是安静美好的,就好像只是睡着了一般。
倘若当初她看到的是支离破碎的萧沐阳,估计她一辈子都不会从那个可怕的阴影中走出来吧?这样想来,正是上官燕绥高超的化妆术间接拯救了她呢。
凌小骨天马行空的想着,从东到西,又从南到北,她看着他俊美的侧脸,忽而小声问道:“上官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当入殓师呢?”
上官燕绥终于将她两只脚上的伤都处理好了,嗓音依旧淡淡的,带着磁性的暗哑,“我也不是很清楚,时间太久了,我都忘记是为什么了,也许是因为性格吧。
你应该也发现了,我这人不太擅长跟人打交道,说话直来直去,应该挺容易得罪人的。
天天跟活人相处太累了,说话做事都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倘若完全不顾及他人感受吧,又会被说成是不近人情,没有人情味儿什么的。
像我这种性格,不说话,被说成是高冷,说话的话,又被说成是毒舌男。真的很难理解,人类怎么就那么复杂呢?
与其那样,还不如跟死人相处,他们不会说话,不会挑你的错处,更不会对你感到不满。我们给他们最后的礼物,就是将他们打扮得像正常人一样,带着祥和离开这个世界。”
凌小骨听完这段话,对他是肃然起敬,原来他刚刚并不是故意冷言冷语,只是在直接地表达自己的主观感受。
他应该才是最单纯的人吧,喜欢就是喜欢,不会假装说什么“还能接受”;不喜欢就说不喜欢,没有什么模棱两可的“还可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与人交往,开始戴上面具,总是言不由衷。为了达到目的,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为了完成一个目标,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朋友。
哎,她不也是这样吗?明明不喜欢萧沐阳,却因为家族联姻,为了家人,在心里极力说服自己,他有多么的好,多么的温柔。
反正都是过一辈子,与其苦苦等待那惊艳岁月的人出现,不如赶早选择那个可以温柔岁月的人过一生。
她对萧沐阳的感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感激多一些,所以他死去的时候,她才会更加愧疚。一直以来都是他在照顾她,而她还未来得及变成他的妻子,他就已经离去了。
也就是因为心里的愧疚,她再次做出了言不由衷的选择,欺骗了自己的心。她认识萧恒杰的时候,他还不叫萧恒杰,只是她们家司机的儿子,叫杜恒杰。
两人从几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她一直把他当作是大哥哥,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变成他的新娘子。
萧沐阳死后,在她最低沉的时候,萧恒杰仍不离不弃地守在身边,那时候她在想,既然一直等待的人不出现,既定的未婚夫也离他而去,不如就和萧恒杰在一起吧。
与其找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结婚,不如跟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的人过一生。就算没有相爱的砰然心动,也会有平淡的细水长流。
最主要的是萧恒杰是萧沐阳的弟弟,倘若嫁给了他,也算是对萧家的补偿吧。可就在她刚刚下定决心,想要就此过一生的时候,眼前的男人却突然出现了。
看着上官燕绥的眼睛,她会砰然心动,明明是一张冷寒带着冰霜的脸,几乎没有丝毫温情可言,性格还有些孤僻,更不擅言谈,为什么却独独对他刮目相看呢?
凌小骨觉得自己自从遇见了上官燕绥,整个人就好像病了一样,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为什么会对他生出那种如附骨之疽一般的熟悉感?感觉不仅仅只是一面之缘那么简单。
她心里这样想着,也就随口问了出来,“上官先生,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上官燕绥那墨玉般的眸子直直看着她,里面波澜不惊,好似一汪深潭望不见底,过了许久,才幽幽说了一句,“也许吧,只不过那时不认识,又或者擦肩而过,没有记住而已。”
额,这话说的,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算了他这种性格,还是不要跟他计较比较好,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给家里打个电话啊,估计爸妈和哥哥,额,还有萧恒杰都急疯了吧。
凌小骨的反射弧终于传导到了神经末梢,想起了这件十万火急的事。
她看着上官燕绥,轻声问道:“上官先生,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我一用,我想给家里打个电话。当时从车上下来,根本就没来得及拿手机,家人肯定都在急着找我呢。”
上官燕绥凝眸看了她一眼,从口袋里翻出一个黑色的手机,解锁之后递给了她,似乎想到什么又说道:“你的伤现在还不宜动来动去,明天一早我会送你回去的,晚上就暂且在我家住一晚吧。”
在这里住一晚?这样不好吧?凌小骨心里有些挣扎,但她现在受了伤,倘若让家人看到,定会伤心难过,不如像他说的,先养一晚,明天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不会被发现吧。
而且她确实需要自己单独待上一晚,她至今不知该如何面对家人,又该如何面对萧恒杰。
电话接通后,她小声地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一下,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只谎称是在一个女性朋友家里住一晚,说明天一早就回去,自然也没有提受伤的事。
对方不知说了什么,她只一直摇头,说是需要时间好好静一静,最后又让对方帮她跟萧恒杰说一声,才挂了电话。
凌小骨这边刚把电话挂了,上官燕绥那寒冰做的脸就伸了过去,声音好似冬天的风,裹挟着呼呼作响,“我是你的女性朋友?果然人类就是这样,喜欢说谎,张口就来。”
凌小骨被他突然一吓,小手一抖,手机就滑了下去,掉在了被子上。
她的脸皮红得像刚刚煮熟的虾,白里透红,看着他支支吾吾,“我,我,我也是逼不得已,那你让我怎么跟爸妈解释?
说我在一个刚刚认识的男人家里?他们肯定立刻马上杀过来!
看到我身上的伤,肯定又会难过了,本来逃婚已经让他们乱成一团了,难道还要再让他们操心吗?
有时候逼不得已,说个善意的谎言,应该是无伤大雅的吧?”
上官燕绥深深看了她一眼,眼眸依旧暗沉一片,完全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
凌小骨被他探究的眼神看得浑身发毛,直接转过头,身体往床上一躺,不再看他。
哎,刚刚还夸他这种直来直往的单纯性子比较好,现在才发现,接触久了会有内伤的!
果然如他自己所说,说话完全不顾及他人感受啊,难怪别人会说他毒舌男。
上官燕绥不知她心中所想,看着她的后背,眼眸眯起,眉毛上扬,低叹一声,活人果然比死人麻烦多了,然后转身出门去了。
凌小骨要是知道他心中所想,肯定又会被吓得睡不着觉。所幸他只是想想,并未说出来,否则她只能睁着眼睛到天亮了。
凌小骨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原来已经睡了那么久了。
这边刚刚睁开眼睛,就响起了开门声,她转头向门口看去,却是上官燕绥拎着大袋子走了进来。
他将大袋子放在床头柜上,声音暗沉,“刚刚去给你买了些日用品,还有换洗衣服,你先凑合着穿吧。”说话的时候,脸竟然有些红,实在不可思议,这是万年的老铁树要开花了?
见她瞪着眼睛看向自己,上官燕绥轻咳一声,又补充说道:“赶紧换了衣服,一会儿进来带你去吃饭。”
凌小骨看着他的背影,怎么感觉有点像落荒而逃啊。
她好奇地将袋子拎到床上,快速地翻找起来,然后又换做她开始脸红了!天哪,上官燕绥还真是细心,除了洗漱用品,还买了一套运动服,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内衣和小内内居然也买了!
一想到他在店里挑选内衣的场景,她居然忍不住笑喷了,估计对他而言,那比解剖尸体还难吧!难怪刚刚他的脸那么红,还真是为难他了。
换衣服的时候,凌小骨才想到一个问题,现在身上穿的明显是男人的新衬衫,问题是,到底是谁给她穿上的?她之前分明穿的是婚纱啊!
她伸手摸着滚烫泛红的脸,自己这粗神经,真是堪比毛毛虫啊,但她又没有勇气问出口!
她费劲地穿着运动服,又低头看了看黑色的内衣,突然有些好奇地拿起来看了一下尺码,居然正是她的号!
凌小骨再一次恶寒地抖了抖,心里早已展开了阴谋论,难道是经常给死人整理仪容的缘故?
看的多了,自然也就目测的更准了,毕竟死人也是有女人的啊!这样一想,心里更是吓得发毛,赶紧摇了摇头。
好不容易穿好了衣服,痛得呲牙咧嘴半天,额头冷汗直冒。
门突然被打开了,上官燕绥径直走进来,见床上的人正傻乎乎地瞪眼看他,不解地问道:“怎么了?为什么这样看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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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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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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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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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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