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扼腕叹息,神色凝重,透着一丝哀伤。
开始缓缓道来。
沈家大小姐,本名沈星月,年方二八的时候就出落的亭亭玉立,美丽可人。
那一年开始,来沈家提亲的人就没有断过。
可是,沈星月就没有看上过。
那时候,沈家家主沈文成,认为沈星月年纪还小,还不到婚配时候。
殊不知,沈星月,早就有了暗恋之人。
是谁家二郎,有这样的福气,能够俘获了沈星月的芳心?
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更不是什么富家子弟。
那男人本名方旭,家境贫寒,父母体弱多病,更是让这个家难以支撑。
有一日,方旭在街上摆地摊,因为欠债,被一群人殴打,还毁了摊位,打的鼻青脸肿,痛苦无比。
正好沈星月经过,见到这一幕,心疼不已。
打听之后,才得知方旭的情况,马上制止了那些人,并且扔了一些钱给他们,警告他们,以后不许再骚扰方旭。
之后,沈星月得知方旭是个孝子,更加感动,心生恻隐之心,让人安排方旭,在沈家做一点事情。
方旭得了这个机会,十分的卖力。
他非常的勤恳,凡是尽心尽力,不久后,就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优秀的成绩。
这让沈星月刮目相看,提拔了他。
随着方旭的升职,
他接触沈星月的机会也多了起来。
一来二去,沈星月越来越欣赏他。
方旭也很会讨人欢心,不久,两个年轻人,慢慢产生了情愫。
二人的事情,被沈家知道后,坚决反对。
就因为方旭家境不好,根本配不上沈星月,所以必须要他们分开。
可是谁都不曾想到,沈星月居然不顾一切,冲动的怀了方旭的孩子。
更让沈家无奈的是,沈星月居然以性命相逼。
不得不,做出了让步。
沈家没有办法,只好让他们完婚了。
婚后,方旭更加努力用心,为了得到沈家的认可,他可以说是披星戴月起早贪黑。
渐渐的,方旭的付出,得到了回报。
他不但学会了生意,还帮沈家取得了很多业务,获得了大量的利润。
沈星月很开心,以为这样,方旭就可以得到沈家人的认可了。
可是,不曾想到,父亲沈文成,依然看不起方旭。
沈家人,对方旭依然冷嘲热讽,经常不给面子,当场就让方旭难看。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孩子快要出生的时候。
突然,一切都改变了。
某个雷雨之夜,沈星月居然亲眼看见,方旭和一个女人,在她的房间里鬼混。
沈星月气急败坏,和那个女人打了起来。
方旭居然没有制止,反而帮助那个女人。
导致了沈星月肚子里的孩子,胎死腹中,送去抢救。
沈家知道这件事后,把方旭赶出去了。
方旭走之前,告诫沈家,从今以后,不但和沈家无关,还会让沈家后悔。
沈星月虽然保住了性命,可是整个人变得疑神疑鬼,动不动就哭就发脾气。
更让沈星月伤心的是,方旭离开沈家之后,靠自己,东山再起。
居然成了一个大的商人,不但抢走了沈家的大批生意,还让沈家的财路渐渐断了。
沈家从当初红火一时的大家族,成了一个落魄的小户,还欠债累累。
而所有人都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方旭的所作所为,更让人不齿的事,还在后面。
突然一晚上,方旭居然带着一大帮人,把沈家人都绑起来了。
随后,他把沈星月带到房间去,对她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
沈家人无能为力,听着沈星月的哀嚎,却也斗不过方旭。
那天之后,沈星月就疯了。
一家之主沈文成,为了保护女儿不再受欺负,变卖家产,几乎都用来请人看家护院。
从那天开始,沈家就成了大家不愿意靠近的地方了。
而可怜的沈星月,却是成了人们惋惜的对象。
想当年,她是多么如花似玉,却因为一时的善良,铸成大错,真的是没有好报。
而大家虽然暗地里,觉得方旭不是个人,忘恩负义。
可是,如今的方旭,混的风生水起,事业蒸蒸日上,成了大富大贵之人。
整个两仙城,都对他表面上特别的恭恭敬敬。
至于沈家这些事,也慢慢的被人们不再提起,成为了陈年往事。
人们攀附权贵,利欲熏心,谁又在乎,曾经的一切呢。
“可怜我家大小姐,就这样,不明不白,还无处伸冤,任凭那方旭,得意忘形,嚣张跋扈,真是上天不公啊。”
阿福讲到这里,已经是老泪纵横了。
他望着那被捆住的沈星月,不停的叹息。
他试着端着水送给沈星月喝,可是,沈星月却直接打翻了,还凄惨的喊叫着。
“大小姐这样,已经几年了,我们关着她,约束她,是担心她到处乱跑,而且她动不动就会自残的,实在是没办法,只好这样,还派人看着她。”
“方旭曾经扬言,不会轻易就这样算了,他真的是狼子野心,猪狗不如,当年,大小姐就不该帮他的,也不至于招来这样的祸患啊。”
江南也非常同情沈星月的遭遇,不过有件事,他还是没想明白,打算问一下。
“或许现在我不该这样说,但是,因为这事也很急,关于沈家守护的东西,又和沈星月有什么关系吗,为何,你们沈爷,不肯交出来,还那么为难。”
阿福无奈的说道:“这当然有关系了,据我所知,沈家历代有一个规矩,每一代人,都会把守护的东西,传给后代,但是,传给之后,只有继承者清楚在什么地方。我们大小姐,在成年的时候,就已经继承了,她自己所藏的地方,我们也不知道啊,只有她一人知晓。”
“所以,特别不好意思,若是你们早几年来,结果就不同了。对了,先前,你说的可以帮助沈家的事,现在,你觉得还有把握吗?”
江南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是自然了,不过,这件事,最好先替我们保密。”
“不用保密了,你们现在就走,这里不需要你们插手,请吧。”
突然间,沈文成出现了,板着脸,十分生气,下达了逐客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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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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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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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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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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