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公这话,当真?”
过了快一刻钟,高煜终于做出了选择。
他抬眼看向束和,认真地追问道。
“当真。”
束和的视线扫过来,语气平静,眸中一片冰冷。
“高某应下了。”高煜整理了表情,起身郑重地向着束和行了一礼,像是宣誓一样开口,“若是能取夕涵为妻,定珍之重之,此生别无二色。”
听见他将子嗣的事情略了过去,束和抬头看过来,眸中隐隐有些讥讽。
“我只是一个阉人,没有什么宏图之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便死了。”束和的手指划过杯子,带起一串血珠,他似乎毫无察觉,只将声音压得更低了,“但,只要我还有一个亲信活着……”
他稍作停顿,眸中的冷意几乎要凝成实质,声音中带出些杀意来:“男子多薄情,我知道。但你若是背叛她,我定会将高家每一个人都剐了。”
高煜下意识起身往后退了一步,瞪大了眼睛,一时无言。
“高大人,见谅。”束和的表情却突然一变,将所有的冷意都收了起来,换上了笑,语气似是亲切,“杂家是慎刑司出身,说话难免粗俗。”
“无,无事。”
高煜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失了气势,便抬脚重新坐回桌前,似是随意地应了。
他说着话,却没有抬眼去看束和,而是低头慢慢地喝茶。
“时间不早了,杂家便告辞了。”
束和抿唇笑了,起身扔下一句话,就走了。
高煜强撑了精神,起身来送。等束和出了院子,他关上门,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他长呼了一口气,额头上早就出了一层薄汗。
高煜是读书人,往往是文人相轻、唇枪舌战,很少会面对这样一个说着话,就似乎要拿出刀来的‘小人’。
束和说那话的时候,眼神真的把他镇住了。
那是绝对是一双见过血的眼睛,阴狠毒辣,里面闪过的光就像是刀尖的寒芒。
高煜摇摇头,将杂念甩出去,回到的屋子的时候,视线扫过刚才束和用的杯子。
他赫然发现,杯子的边沿不知道什么时候破了口子,面上竟然还沾染着血迹。
这套杯子是他新购入的,放到这里以后,他也使用过,没有发现这样的裂痕。
难道是,刚才……
高煜转头看向束和离开的方向,眼中闪过惊愕。
正如他所想,那杯子就是束和弄坏的,而上面的血迹也是束和的。
他从高煜的院子出来,面上一片平静,手垂在身侧,有血珠凝在指尖,最后砸到地上,溅开一小朵血花。
束和似乎毫无察觉,缓步走着。
这大概是束和做过的最艰难的一次交易。做了无数次的心里防线,却先一步被自己打破了。
从点头承认,要将夕涵交到另一个人手里,开始。
在看不见的地方,他就已经是血肉模糊了。
就像是用刀子扎进胸口,把还在跳动的心一片片切碎,再亲手摆到盘子里。
血早就已经流了一地,只是别人看不到,罢了。
束和突然踉跄了一步,抬手用袖子抹过唇角。他扯出一个笑,抬眼看着夕涵住的方向,身上的冰冷褪去,只是剩下了无尽的温柔。
在他心里,夕涵就是全天下最好的人。
全天下的人最好的人,就应该使用全天下最好的东西。吃食、衣裙、发饰、胭脂……
只要是他能寻来的,他都给她。
而这最后的,他便是想要,把所有女子盼了一辈子的爱情给她。
高煜被誉为第一才子,相貌也是受到万人追捧。那么,高煜性子中最后剩下的虚伪与薄情,只要有他在,便永远只能埋在最深的土里。
他不知道,夕涵还能在这里待多久。
但是哪怕只有一天,有那样的一个英俊才子深情款款地陪着。
她,也该是高兴的吧。
束和想把所有的都给她,甚至连着自己那颗沾满泥泞的心,都想一并捧到她面前。
看啊,这颗心把最重要的部分剥离了,竟然还能跳动。
多么有趣啊……
束和抿唇笑了,似乎在嘲讽自己的不自量力。
他眼睛微微眯起,将眸中所有的情绪掩藏起来。
“唔。”
突然胸口传来撕裂般的疼痛,他来不及想什么,便被黑暗拖进深渊。
最后一丝神志,听见有人在喊他。
不是夕涵。
在相隔不远的地方,正在守着三皇子的夕涵,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猛地站起身来。
“主子?”
十三几步上前,压低声音,喊了一句。
夕涵感觉心脏不正常的跳动,没有回话,而是抬脚走到门前。
她轻手轻脚地推门出去,站在院子里四处张望,却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心慌。
“主子?”
十三也跟着出来了,站在夕涵旁边,眼神的疑惑更深了几分。
“没事。我大概是困了。”
夕涵仰头看着高悬的明月,若有所思地开口。
她在安抚十三,或许也是在安慰自己。
“主子,若是困了,便先睡吧。奴才给盯着也是一样的。”
十三显然是相信了夕涵的说辞,甚至皱皱眉,带着几分忧虑开口提议道。
“不用了,在外面站一会,困意就消了。三皇子不退烧,我总是不放心的。”
夕涵摇头笑了笑,眼睛微微眯起。
“是。”
她都已经做了决定,十三也只能点头应了。
夕涵仰头看着天空愣神,过了半晌,突然扔出一个问题:“十三,束和最近很忙吗?”
“什么?司,司公他……奴才也不知道啊。”
十三被她的问话吓了一跳,磕磕巴巴地回答着。
“我不是在试探你,我只是想知道,束和最近很忙吗?是不是总是熬夜,不好好吃饭?”
夕涵抿唇笑了,转头看过来,语气平缓。
“奴才若是背叛了主子,必然天打五雷轰!”十三则显得慌乱,他上前一步,举起手开始发誓。
“这么认真干嘛。”夕涵笑得有些无奈,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抚,“你和束和见面,我也是知道的啊,”
若不是十三经常过去,屋里的那些新物件是怎么出现的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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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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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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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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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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