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喜欢遮住脸部,却把腰部完整暴露出来的波斯女郎在跳起舞的时候,确实有勾魂摄魄的魅力。
她们的舞蹈大多数以夸张的腰胯动作,配合上柔若无骨的腰,以及水蛇一般起波浪的手臂,可以在最大范围内勾起男人最原始的欲望。
大唐时期的舞蹈,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方,舞蹈的作用只有两個,一个是祭祀,一个是取悦男子。
需要商人们祭祀的时候不多,所以,他们的女奴跳舞的最大作用就是沟通双方的关系。
凛冽的寒风吹得篝火呼啦啦作响,明明是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场面,几个女奴扯掉身上的裘衣,露出饱满的胸膛,结实的腰肢,随着手鼓翩翩起舞的时候,人们就会忘记身处的恶劣环境。
有这样出色的美人陪伴,就算是死亡,都会变成荣耀与幸运。
在大食人,波斯人的认知中,美人往往跟高贵这个词是相连的,因为美人的所有者必定是高贵的。
这个时代可供迷惑人的五音六色过于简单,过于单调,以至于人们就把极致的性爱当成了对自己成功的最高奖赏。
各种胡人的到来,正在不断地侵蚀大唐人原本的风俗习惯。
尤其是在着装与行为上,大唐人的行为习惯这些年已经变得越来越开放。
领口开的越来越大,越来越低,原本应该珍视秘藏的胸部,现在也开始有露出来的趋势了。
长安城里的一些大胆地胡姬们,为了卖掉更多的酒,为了招揽更多的客人,她们已经开始将肚兜当外衣穿了,讲究一些的最多在肚兜外边披上一袭纱衣,或者在胳膊上缠绕上一条颜色极为鲜艳的丝带。
盛世繁华的时候,妇人们很愿意接纳一些外来的她们认为美的东西,在一个可以吃饱喝足的城市里,妇人们想要通过各种艳丽的装扮,想要从男子那里得到更多的宠爱与尊重。
再加上,大唐本身就对贞洁一类的东西不怎么看重,至少还没有把贞洁这个东西跟女人的生命联系到一起。
大唐的妇人很少有守寡的,再嫁之妇在大唐并不会被旁人说三道四,只要是再嫁还是家里的大妇,她的权力不会比初嫁的妇人小。
李唐皇家的女儿们充分的享受着男女的情爱,勇敢的追求者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爱情,为此,有的公主被吊死,有的公主被废黜,有的扔水里淹死,还有被砍头的,这些死亡的威胁并不能阻止她们追求爱情的脚步。
大唐男子还好,他们的改变不大,因为,在女子身上发生的改变,最终便宜的人是他们。
不过,簪花,涂抹胭脂,咬口媒子,熏香,画眉这些手段,不少的大唐男子也在使用,所以,长安城里的花美男也一年比一年多。
骄奢淫逸坏风气。
这是很多老古董一般的人说的话。
云初不这样看,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一个强盛到极致的国家,应该有海纳百川的气度,唯有如此,才能得万邦之利,强一国之邦。
云初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看大食人的女奴,波斯女奴们穿着清凉的表演舞蹈,他看的很投入,甚至会大声的赞赏。
而娜哈身上的衣着但凡有半点不合适,他的一张脸就拉的比驴脸还长,比煤球还要黑。
大一统的国度,就该有大一统的气度,云初喜欢看万邦向大唐献媚的模样,口中虽然说着谦虚的话,但是呢,对于大食商人,波斯商人的献媚,他是照单全收。
不论是金钱,还是美人,亦或是良马,奇珍异宝他都照单全收,甚至连大食人讲述的故事他也没有放过。
因为他听到了原始版的《一千零一夜》。
因为讲故事的人是大食人,听故事的人是大唐人,然后,在大食与大唐之间的海岛上,有一个国家叫做叫萨桑国。
国王山鲁亚尔发现王后和妃子“不贞”,杀死她们后,国王每夜都要新娶一个少女,翌晨杀掉。
百姓受此威胁,十分恐怖,都带着女儿逃走。可是国王照例追令宰相替他寻找女子,供他虐杀,当时的妇女,不是死于国王刀下,便是逃之夭夭。
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了使无辜妇女免遭屠戮,自愿嫁给国王。她用讲故事的方法,引起国王兴趣而暂不杀她,这样夜复一夜直至连续讲了一千零一夜,大都是劝善惩恶的故事,最终国王被感化,与她白头偕老。
云初听这样的故事听得非常享受,而娜哈则听得七窍生烟。
“为啥不弄死那个国王?”
同样在听故事的钟馗道:“因为在所有的故事里,人们对于国王都很宽容,希望能通过智慧地方式让国王,皇帝们善良。”
“如果我是那个山鲁佐德,我在第一夜就会弄死那个该死的国王。”
温柔笑道:“国王在大食人的故事中是强大的代表,是不可战胜的化身。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们不喜欢战争,愿意通过忍让,或者别的方法来改变不可改变的命运。
这一点上,不论是大食人还是大唐人,在这一点上别无二致。”
“我不管,我就是想要弄死那个国王!”
跟云初,温柔这样的官僚比起来,娜哈无疑是更加有勇气的一类人,她深谙命运不能为旁人所掌控,这个明晃晃的大道理。
尽管娜哈很是愤怒,她还是很想听故事,尤其是那个能把回纥话说的跟黄鹂鸣叫一般好听的小小的大食女子,能把这些瑰丽的故事讲的跌宕起伏,让人迷醉其中。
“这个小女孩归我了!”
佛国的女王发话之后,小女子的主人惊喜万分,虔诚的将小女子献给了佛国的女王陛下,还附赠了很多的好东西给尊敬的女王陛下。
大食商人是世上最狡猾的商人,他们跟云初一路向长安走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腐化,拉拢云初的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云初没有表示出一星半点的反抗意思,只要你敢给,他就敢收。
太轻易被收买的人是靠不住的。
这个道理在大食人,或者大唐人的意识中,都是现成的,只是说法不同罢了。
所以,云初收到的礼物越多,给出的承诺越多,最后还主动要给他们提供一些不适合的方便的时候,就连大食人跟波斯人看云初的眼神都有了鄙夷之意。
从那以后,这些商人们就再也没有给过云初什么好处了,一个金塔勒都没有给。
有了一个会讲故事的大食小女子之后,娜哈这边就等于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大陆。
“哥,哥,我在听阿里巴巴跟四十大盗,可好听了,你要不要一起听?”
“哥,哥,你能给我弄一张会飞的飞毯不?我想嗖一下就飞到长安。”
“哥,哥,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把所有的油灯都给我送过来,说不定某一盏油灯里面装着一个大妖怪。”
阿里巴巴的故事云初当然知道,阿拉丁神灯跟飞毯的故事云初当然也是知道的。
不过,他不认为自己能给娜哈弄到一张飞毯,或者找到一个装着大妖怪的油灯。
小女孩就是一本人形的《一千零一夜》,这个大食女孩的生命跟这些个美丽的故事密不可分,她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把很多的故事记在心里,然后再讲给需要的人听。
毕竟,大食人用来记录文字的羊皮卷还是比较昂贵的,而埃及人制造出来的莎草纸质量又不好,不好用来记录这么冗长的故事。
《一千零一夜》里不是只有一千零一个故事,而是大食人在说多这个概念的时候,一般会在,一百的后面加一,或者一千的后边加一。
娜哈是一个大方的,她在得到一个好东西的时候,就喜欢让更多的人都享受到。
因此上,在大食人小姑娘给她讲过之后,她就会自动翻译成大唐话,再讲给别人听。
娜哈讲的一点都不好,这孩子的文采也不好,手舞足蹈的给别人讲故事的时候,很多时候她笑的直不起腰来了,听故事的却听得面面相觑,不知道娜哈的笑点在哪里。
每回遇到搞不定的事情的时候,娜哈都会习惯性找自己无所不能的哥哥。
于是,娜哈在晚上讲故事的时候,先是手舞足蹈的胡说八道一通,再由云初将娜哈颠三倒四的胡言乱语整理成一篇篇精美的故事说给众人听。
至此,人们才知晓,娜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奇怪的神态跟动作了。
不得不说,《一千零一夜》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集子,原本对大食人一无所知的大唐人,通过听了这些故事,就能知晓大食人的生活习俗与社会状况,他们眼中的大食人会具象化,而不再是虚幻的,不可接触的。
云初不知道这到底算是文化交流,还是文化入侵,因为他相信,只要《一千零一夜》进入长安之后,必定会让很多人喜欢。
只要喜欢这个故事的大唐人多了,平康坊里的那些机会主义者,一定会把这些故事演化成其余的艺术方式,最终大赚一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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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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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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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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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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