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夜》只是一个说辞,一个点罢了,自从大唐彻底打开国门之后,进来的远不止这些,甚至会有鳄鱼,毒蛇,河马一类的东西也混进来。
这对一个以农业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国度来说,冲击是非常大的。
当农夫们不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抬起头看世界的时候,老房子就着火了。
鉴于大唐农夫们又有收集东西过日子的习惯,于是,只要是外边来的,不论好坏,他们都会尝试着收藏一下,在某些时候用一下。
就像佛教,这东西自从汉明帝时期进入中国之后,以前的佛像都是一副西域人的模样。
不信,你去看一百零八罗汉塑像,里面没几个罗汉的相貌跟唐人有关系的。
自从北魏之后,佛像才逐步的向汉人模样改变,不论是五官的调和,还是动作,亦或是笑容趋近于唐人的审美模样。
观世音菩萨像,在大唐以前都是以男子的相貌面对世人的。
少林寺的和尚们为了信众考虑,将第一次将观世音菩萨的像塑造成了女相,这对菩萨来说不算什么,毕竟,观世音菩萨不止一次的以女性化身行走人间。
可就是这样的一点改变,少林寺的和尚们还是不能正大光明的放在大殿上,而是将这一尊女相观世音菩萨凋像放在二进大殿的门背后。
老子骑青牛出函谷关之后,听说就变成了胡人,这个说法在唐以前闻所未闻。
自从李渊在长安登基之后,认了老子为祖先之后,这个传说就莫名其妙的出来了,而且甚嚣尘上。
所以说,文化的发展其实都是跟统治者的需求有很大的联系。
从这个角度来看,统治者才是文化的发起者,而百姓是文化的被动的接受者。
这种说法在大唐很有市场,他们认为,一个大字不识,一个只知道下苦吃饭的人呢,跟文化是不沾边的。
这么说就很讨厌了,至少对云初来说,根本就无法接受,他受到的教育告诉他——人民,也只有人民,才是历史跟文化的缔造者。
至于皇帝,那也是人民的一份子。
这些话在象征意义上是正确的,可是,经不起推敲。
因为皇帝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人民是劳动者的一份子,他们是高高在上的,是天——之子。
这就是云初为什么能被一些聪明人看出他在唐人中间是一个异类的原因。
温柔总想敲开云初的脑袋看看,总想刨开云初的胸膛看看他的心与唐人的有什么不同。
至于崔瑶,估计会想着跟云初交合一下,生一个孩子出来与肥九的孩子比一比,看看有什么不同。
但凡是学问好一些并且有自己见解的聪明人,他们其实在常人眼中多少有一些变态。
他们可能觉得人间的礼法是他们为普通人写的,不能约束他们。
云初的商队一路向玉门关走,就像一片文化的阴云正在向玉门关压过去。
云初不知道大唐人有没有做好思想准备来迎接这些文化侵袭,不过,以唐人的性格来看,他们好像不怎么在乎,只要这些文化敢来,他们就敢接纳。
巨型商队抵达玉门关城下的时候,还是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城头上号角连天,城头上也出现了密密匝匝的军兵,看样子,滚木礌石灰瓶,弩弓,投石机已经准备好了。
城头的将军们此刻说不定已经激动地发抖了。
敌军都已经抵达玉门关了,这就说明,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已经完蛋了。
终于轮到他们大展拳脚了。
站在队伍最前边的云初已经嗅到了熬煮金汁的味道,再听着城头响起的聚将鼓,一场大战已经近在眼前了。
温柔瞅着乱糟糟的城头不解的对云初道:“他们这是没有接到文书,还是说,我么先前派去的斥候没有跟他们说清楚?”
云初瞅瞅笔直升起来的狼烟,以及城墙后边整齐的马蹄声就笑了。
如果真的是遇到敌人突袭,守将在敌人兵临城下才知晓,才开始安排的话,这种将军如果在他的麾下效力,他一般情况下会把这位守将的脑袋割下来,插在帅帐门口示众。
这个时候表演这些,毫无疑问该是给大食人,波斯人看的,就像周瑜邀请蒋干看他的军队雄壮与否一个道理。
果然,片刻后,玉门关的城门洞开,一支人数超过三千的大唐骑兵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城门里出来,在城外摆下一个八字形状的军阵。
温柔瞅着这些骑兵身上都披着猩红色的斗篷,这一会也明白过来了,这些人就是出来摆场面的。
骑兵出来之后,后面自然是铁甲步卒,盾手在前,跳荡在后,弩兵居中,后面跟着出来了一个骑马的胖子。
眼前这个胖子云初非常的熟悉,因为这个人叫做方正,原本要被张东汉砍头,被云初救下来了,后来发誓要挖黄金替自己赎罪。现在,看他身着从五品的官服,看样子应该是金子起了作用,姐夫们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姐夫多,还官大的好处这个时候就充分体现出来了,云初头铁的帮忙抹掉了方正的罪责,皇帝不再计较他在西域干下的那些混账事情,这个时候,他的姐夫们就可以帮助他再进官场了。
大唐军队出现的时候,大食人,波斯人的商队表现得有些惊慌,军队在他们眼中比强盗还可怕。
只是云初一个人骑着一匹马站在最前方,表现得比那些大唐军兵还要强悍,这才让他们那颗惊慌的心慢慢的安静下来了。
“沙洲别驾方正,见过君侯!”
胖子走过来之后,跳下马,双手插礼将腰部下的很低,两军阵前,云初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核心。
“因祸得福?”
“非也,君侯免我一死,家里才能帮上忙,可惜方正如今身无长物,想要好好地感谢一下君侯也有心无力。”
“西州别驾换成沙洲别驾,真正算起来,你这是升迁了呀。”
旁边没有人,方正在云初跟前也不装了,低声道:“我老母的头面首饰都卖了,才凑齐了李义府要的要求。从今往后,做哥哥的再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了,准备安安静静的把这个官当下去。”
云初瞅着方正看了一眼道:“以后来长安的商队进出关口,你能帮上忙吗?”
方正点点头道:“小的商队还是可以的。”
“那好,以后小商队来沙洲就拜你的码头。”
方正自然知晓云初话里的意思,指指骑兵群里的一杆旗帜道:“新来的府兵将军是新罗人,叫黑齿常之!看着跟君侯不怎么亲近。”
云初瞅着黑齿常之的旗帜看了片刻,就抽出一柄横刀在手掌中转了几圈之后,那柄横刀就打着旋朝黑齿常之的旗杆斩了过去。
身为云初麾下的降将,他还没有资格在云初面前掌旗耀武扬威。
眼看着那柄横刀就要斩断旗杆,黑齿常之叹口气,伸出手,在半空中稳稳地捏住了那柄横刀的刀柄,只是力气稍微有些不足,以至于横刀的刀刃在剧烈的颤抖,差点脱手而去。
一直躲避着云初不愿意见面的黑齿常之这个时候无论如何都藏不住了,离开骑兵队,来到云初面前,双手奉还横刀沉声道:“末将黑齿常之,见过君侯!”
云初叹息一声道:“白马红缨彩色新,不是亲者强来亲,一招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黑齿常之,本侯胯下马还没有死呢。”
黑齿常之再次拱手道:“黑齿常之乃是降将,与君侯亲近,会带给君侯麻烦。”
云初冷声道:”我听闻,百济王凫海东去倭国,至今不肯归于王化,也听闻百济徒与新罗花郎徒至今还潜行于大唐无孔不入,莫非你至今还在思念百济国?”
黑齿常之抬头看了云初一眼,重新低头道:“君侯之心一向风光霁月,为何如今也变成这般多疑?”
云初瞅了黑齿常之一眼道:“陛下命你固守玉门关,这是天一般的信任,希望你莫要辜负陛下的一片苦心。
新罗,百济,高丽国虽说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过,一旦这条虫出现了复活的迹象,本侯将会亲提大军十万,将之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黑齿常之澹澹的道:“末将如今乃是大唐的玉门关守将,不是百济什么关隘的守将,自然只会忠贞于大唐,不思念什么百济国。”
云初犀利的目光在黑齿常之的身上停留片刻,看的黑齿常之额头出现了细密的一层汗,这才道:“你记得这些就好。”
说完话,就在方正的陪同下,带着巨型商队打马进了玉门关。
云初毫无疑问是严厉的,他骑着战马检阅了黑齿常之统领的骑兵,步卒,这些人一看就是大唐精锐,至少,云初没有从这群人中看到新罗人,或者高丽人,百济人。
同时,云初在群人的身上,没有看到火药武器,这说明,这些人虽然被黑齿常之训练的很好,却算不得大唐真正的心腹之人。
温柔笑吟吟的来到黑齿常之身边拱手道:“黑齿将军,久违了。”
黑齿常之拱手道:“见过县尊。”
温柔亲热的拉住黑齿常之的手笑道:“莫要怪罪君侯严厉,军中有不少的百骑司的人,他对你严厉一些,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黑齿常之躬身道:“末将晓得。”
温柔笑道:“你只需要知晓蓝田侯府的大门朝那个方向开就可以了。”
黑齿常之咬咬牙道:“不敢或忘。”
温柔指指鱼贯入城的商队道:“此次招商,乃是君侯的一片心血,万万不敢出什么岔子。
黑齿将军,只需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君侯心中定然欣喜。”
黑齿常之抬头看着温柔咬着牙想要说啥,温柔不等他把话说出来,就继续道:“玉门关是一个好地方,是一个肥差,可是呢,也是分人的,与你而言,它是一座火炉,它将日日夜夜的烘烤你,直到烤干你的最后一滴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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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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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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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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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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