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四合院:我的穿越为啥这么陋>第七百八十一章 无家无国的活死人
  入夜,小雨淅沥,九龙区东北部,启德机场的最后一趟航班,几乎是擦着楼角,险之又险的划破天际。

  高耸入云,充满了后现代赛博朋克气质的九龙城寨,好像巨大的怪物一样,静静矗立着黑暗之中,俯瞰众生。

  这座难以用语言描述的荒诞巨城,镶嵌着无数或明或暗的灯光,像是怪兽身上密密麻麻的眼睛一样,让人不寒而栗,却又充斥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诡异美感。

  此刻,杜蔚国正静静的站在距离城寨400多米开外的一条马路上,一家棺材铺的遮雨棚下面躲雨抽烟。

  棺材铺的规矩是入夜之后,闭门不关灯,所以,此刻门檐下边挂着两盏惨白的灯笼,正随着风雨轻轻的飘摇,把杜蔚国的面孔晃得忽明忽暗。

  九龙城寨就是独立于世的一方小天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包罗万象,基本上什么店铺都能在其中找到,唯独没有棺材铺。

  死人不能在城寨之中停灵,这是百年以来的规矩,当初具体是谁定的,已经不得而知了。

  “呼~”

  杜蔚国长长的呼出一口烟气,剑眉上翘,遥望着匍匐在雨夜之中,静悄悄的城寨,语气幽幽的自语道:

  “霍卫,54年从高丽过来的,北方口音,丫的,怕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整不好还是一位老班长呢?嗯,我待会可得悠着点,可别伤了他。”

  54年这个敏感的时间节点,还是从高丽过来的,操北方口音的神枪手,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

  霍卫的真实身份,已经呼之欲出,只是不知道像他这样的过江猛龙,为啥要窝在九龙城寨这样的苦地方受罪。

  杜蔚国今天穿了一件Barbour的海军蓝连帽防水长身风衣,又酷又飒,这衣服,据说还是鹰国皇家御用的奢侈品牌。

  由此可见,鹰国皇室的眼光也就那么回事吧,切,狗屁的奢侈品啊,说白了,不就是一件雨衣吗?

  杜蔚国收回目光,扔掉烟头,扣上风帽,顶着小雨,踩着积水,朝着前方的城寨大步流星的行去。

  距离城寨大概还有200米左右的地方,杜蔚国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心中突兀的地升起了一丝危机感,指向还非常清晰,就是他心口的位置。

  哦豁~

  杜蔚国的嘴角一咧,无声的笑了,自己这是已经被准星给套死了,目标直指心脏要害,典型的部队风格。

  爆头,听起来虽然牛皮,实际上操作的难度极大,极易失手,但凡部队培养出来的神枪手,第一优先的打击目标,都是胸膛和躯干。

  由此可见,就算霍卫的能力远超普通神枪手,完全可以做到弹无虚发,指哪打哪,但是军中的惯性却依然未变。

  汤姆逊冲锋枪的极限射程是200米,超过了这个距离,谁特么也控制不了弹道轨迹,但是霍卫的极限应该远不止于此。

  “嗯,能夜视,眼力和准头也都不错,确实是和白渐差不多是一个水准,不过,这位老哥的脾气可是挺暴。

  一言不发就要生死相搏,行吧,看来还得练练,手底下见见真章,人家才能跟我心平气和的说说话。”

  杜蔚国笑着自语了一句,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即,他从风衣的下摆掏出加装了消音器的MP5,果断的拉动枪栓,迈开大步,继续朝着城寨方向走去。

  “塔塔塔!”

  当杜蔚国迈出第一步,左脚才将将落在地面的时候,汤姆逊独特的打字机枪声瞬间炸响。

  经典的三点连射,子弹拖曳着耀眼的火光,毫不留情的朝着杜蔚国的心脏射来。

  这个霍卫是个狠角色,杀伐果断,一丁半点的虚招子都没有,出手就要命。

  “噗噗噗!”

  打字机枪声响起的同时,杜蔚国的左脚也稳稳的落在地上,手里的MP5闪烁出了一缕微光。

  3发9毫米帕拉贝鲁姆弹离膛而出,如同被施了魔法,长了眼睛一样。

  在距离杜蔚国身前大概30米的距离上,间不容发的凌空击落了3发11.43mm的柯尔特自动手枪弹。

  时间仿佛静止了大概一秒,随即,霍卫就开启了连射模式,子弹瞬间拉成了一条直线。

  如同一柄火焰长枪一样,笔直的指向杜蔚国的心口位置,狠狠的刺了过来。

  杜蔚国却是怡然不惧,脚步丝毫不停,单手端着MP5,火舌吞吐之间,就这样迎着恐怖的火焰长枪,闲庭信步一般,说不出的写意和潇洒。

  子弹凌空相撞,闷响不绝于耳,空中溅射出无比绚烂的火花,但是却没有哪怕一发子弹,能近到杜蔚国的身前10米。

  这画面非常魔幻,简直就不可思议,跟特么奇迹似的,不过对于杜蔚国来说,就是基本操作,轻松加愉快。

  之前,杜蔚国的极限是可以击落手枪子弹,不过现在嘛,就算是步枪子弹,同样不在话下。

  汤姆逊冲锋枪,子弹离膛的初速,理论上是280米每秒,实际上远远达不到。

  而杜蔚国的超级视力,配合他的超高敏捷属性,动态视力大概是普通人的20几倍。

  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子弹的飞行速度,被降到了不及14米每秒,换算一下,也就是还不到5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

  想想看,不到50迈的速度,远隔着100多米的距离,估计就连耄耋老人都可以躲得开,更何况是身手逆天的杜蔚国。

  瞬息之后,枪声止歇。

  杜蔚国面带微笑,云淡风轻,慢条斯理的一边更换着弹夹,一边继续向前走去,脚步稳得可怕,不过枪声却没有再次响起。

  距离城寨大概还剩几十米的时候,霍卫空着手,眼神空洞,失魂落魄,脚步沉重,一步一步,缓缓从九龙城寨的大门走了出来。

  他,作为一名超级射手的信心,被杜蔚国给击碎了。

  相距5米的时候,两个人同时停住了脚步,互相凝视着,霍卫的眼睛血红,直勾勾的盯着杜蔚国。

  他的眼中全是隐藏不住的惊诧,瞠目结舌,他无法相信,世上居然有如此逆天的枪法。

  杜蔚国也笑呵呵的打量着他,大概36,7岁的样子,皮肤黝黑,身高175上2/`下,略微消瘦,短发,面貌坚毅周正,只是当下,眼神分外迷茫,都有点失焦了。

  过了好久,霍卫才将将稳住了情绪,眼神重新聚焦,哑着嗓子开了口:

  “你就是煞神?”

  他说的是地道的汉语,而且还带着明显的东北口音,如果再细致一点,分明就是辽省口音。

  这独有平翘舌发音,简直是太销魂,辨识度太高了,煞神在他嘴里直接变成了撒神,听起来就跟挑衅似的。

  杜蔚国伸手脱掉风帽,笑着点了点头,语气十分随意,就跟拉家常似的:

  “嗯,我是,老哥,你不是让我过来找你吗?现在我来了,怎么着,有什么说法?”

  杜蔚国说得也是汉语,还带着地道的京腔,霍卫的瞳孔剧烈收缩,多少是有点激动。

  不过他仿佛是想到了什么,眼神又重新黯淡下去,低头沉默了好一会,才重新抬起头。

  他的眼中燃起幽幽的火焰,一瞬不眨的盯着杜蔚国,声音嘶哑:

  “煞神,我,我不是你的对手,要杀要剐,我都认了,这破寨子里住的都是无路可走的可怜人,没啥油水,你就放过他们吧。”

  好家伙,杜蔚国心中直呼好家伙,这话让特么你说的,丫的,整的我好像什么十恶不赦的大反派似的。

  杜蔚国没有马上反驳,而是砸了咂嘴,掏出烟盒,不紧不慢的点了一根,呼出烟气,语气揶揄:

  “老哥,跛豪的那些铁杆手下,都是些毫无人性的烟土贩子,恶贯满盈,他们也算是走投无路的可怜人?”

  霍卫的眼中闪过一丝愤怒,梗着脖子低吼:

  “他们确实不是,也特么该死,但是他们都是江湖人,正所谓江湖事江湖了,不该殃及无辜,像你这样的绝顶高手,更不应该伸手。”

  杜蔚国嗤笑:

  “呵,江湖事江湖了,说得好,老哥,所以我才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可是你不讲武德在先,坏了规矩,大开杀戒,之后还主动点名找我。”

  “呃~”

  霍卫被怼的够呛,瞬间语塞一个字都憋不出来,他是典型的东北人,手比嘴快。

  是那种能动手就别哔哔的直爽性格,不善狡辩,三言两语,就被杜蔚国这嘴强王者给架住了。

  见他哑了火,杜蔚国这损贼愈发得意,眼色戏谑的瞥了他一眼,悠闲的嘬了一口烟,斜眉楞眼的继续拱火:

  “老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老哥,你想平事,没问题,我乖乖的过来了,现在你打又打不过,说也说不过,按江湖规矩,该怎么办?”

  霍卫被促狭的一张老脸黑里透红,脖子上青筋爆出,撕开外套,露出精壮的胸膛,咬着后槽牙说道:

  “技不如人,无话可说,三刀六洞我认了,这条贱命就赔给你,不过煞神,你特么要是个爷们,就别伤及无辜,给这些可怜人留条活路。”

  一听这话,杜蔚国实在是绷不住,直接被气笑了:

  “哈!老哥,你这可就是纯纯的埋汰人了,我特么啥时候要为难城寨里的那些可怜人了?”

  “嗯?这话啥意思?不是你命令那些社团打手过来围城抢地盘的吗?”

  霍卫眼神发直,脑子发懵,杜蔚国没好气的说道:

  “老哥,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我又不混社团,抢这破烂地盘干啥?做慈善吗?明显是那些社团心怀鬼胎,拿着鸡毛当令箭。”

  “呃~”

  霍卫彻底愣住,可怜的大脑疯狂的运转着,语气都有点结巴了:

  “你,你不混社团,那阿公为啥说你是三大帮派的龙头?你为啥还要把跛豪的手下斩尽杀绝啊?”

  一看他的蠢萌的表情,杜蔚国顿时了然,这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老哥,分明是啥也不知道,傻乎乎的受人挑唆,被人当枪使了。

  一个不注意,烟被雨点砸灭了,杜蔚国无奈的扔掉烟头,头发也湿漉漉的有些不爽,捋了一下头发,轻轻的甩了甩,重新扣上风帽:

  “老哥,跛豪那个狗杂碎,他昨天派人袭击了我女人的公司,不问青红皂白,杀了一个血流成河。

  他还绑了我女人,在山洞里埋了几百斤炸药来对付我,凶手,如今就躲在城寨里,我这是报仇雪恨,斩草除根。”

  像霍卫这样杀伐果敢,重情重义的人,肯定推崇老派的江湖规矩,讲究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一听这话,霍卫顿时就涨红了脸:“真,真的,你没骗我?”

  杜蔚国没好气的反问到:

  “老哥,我有必要骗你?如果我真想围城抢地盘,甚至事屠城,你觉得谁能拦得住我?”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抛开立场不谈,霍卫对杜蔚国几近于道的枪法佩服的五体投地。

  凌空击落子弹,而且还是他这样顶级神枪手用冲锋枪打出的连射,简直就是神通,如同神仙一样的手段。

  霍卫是个实诚人,心有戚戚的点了点头:

  “确实,你的枪法已经出神入化,一枪在手,人挡杀人,神挡杀神,谁也挡不住。”

  听见霍卫的夸赞,杜蔚国笑了,突然话锋一转,大模大样的唠起来家常:

  “哈,老哥,听你的口音,东北人吧,之前去过高丽,听说你是54年就到港岛来了,说说,怎么回事?”

  霍卫抹了一下头脸上的雨水,目光幽远的望向北方,语气惆怅:

  “其实也没啥可说的,我是铁岭昌图人,当年在高丽的时候,年轻气盛,违反了命令,离队跑了几百里,在汉城边上追杀了几个该死的畜生。

  当时团长心软,没舍得枪毙我,给我报了一个战死,就让我自己留在北高丽自生自灭了。”

  杜蔚国心中暗暗叹息,果然,和自己猜的大差不差,正好这会雨也下的大了,他拉了霍卫一把,语气温和:

  “老哥,雨下大了,走,咱们那边避避雨,抽根烟。”

  还是棺材铺的雨棚之下,顶着惨白色的灯笼,两人就这样热火朝天的攀谈起来。

  至于忌讳,嘿,都是从尸山血海里趟出来的,杀人盈野,煞气冲天,就算真有鬼也得绕着走,自然百无禁忌。

  杜蔚国掏出烟盒,给霍卫递了一根过滤嘴的小熊猫,接过这烟的时候,他的手都抖了,声音颤抖:

  “这,这是特供首长的小熊猫啊?煞神,你还满嘴京腔,你到底是啥人啊?”

  杜蔚国苦笑,也不想瞒他,只是语气有点唏嘘悲凉:

  “呵,老哥,我以前是四九城特勤司的,后来也是因为犯了错误,现在和你一样,只是一个无家无国的活死人。”

  一听这话,霍卫顿时神色一肃,语气也不由自主的变得亲近起来:

  “四九城特勤司?我艹,大内高手啊,难怪你的身手那么牛皮呢!”

  特勤司可不是大内高手,中南海保镖另有其人,不过杜蔚国也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过多解释,掏出打火机,帮他把烟点上。

  霍卫小心翼翼的擎着小熊猫,贪婪的吸了一口,缓缓的吐出烟气,闭着眼睛品味了很久,才喃喃的呻吟了一声:

  “好烟,真够味!”

  杜蔚国也笑着点了一根,缓缓呼出烟气:

  “老哥,那后来呢?你是咋又到了港岛的,为啥还要一直窝在九龙城寨里?”

  “唉~”

  霍卫长长的叹息了一声,神色黯淡:

  “53年,我在北高丽的开城找了一个乡下婆娘,过了一年多的消停日子~~”

  霍卫的故事不长,挺惨的,他当时在汉城追杀的那个家伙,是颇有跟脚是某个高官的崽子,就此埋下了祸根。

  他在开城隐姓埋名,生活了一年多,后来不知道怎么身份就突然被发现了,遭遇了国情院组织的报复,老婆当时就被炸得粉身碎骨。

  霍卫当时拖着受伤的身体,硬生生的追杀了300多公里,才终于把仇人斩尽杀绝,不过他自己也油尽灯枯了。

  慌不择路的情况下,霍卫拼尽最后一点力气,躲在一艘远洋货轮的底仓煤堆,然后稀里糊涂的漂洋过海到了港岛。

  临近港岛的时候,霍卫才被发现,此刻的他,已经奄奄一息,在煤堆里趴了好几天,都没人样了。

  当时那个世道,人命贱如如草芥,船员发现后,也没当回事,就如同死狗一样,把他随手扔进了海里。

  垂死的霍卫被冲上岸边,被一位好心的拾荒阿婆给救活了,而阿婆就住在九龙城寨里。

  霍卫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汉子,有恩必报,而且他无家无国,心如死灰,从此以后,就和阿婆相依为命。

  阿婆是一直到了去年年底才没的,霍卫给她养老送终之后,生活也就此失了目标,成天混吃等死,浑浑噩噩。

  过滤嘴小熊猫都已经烧到烟蒂了,霍卫才恋恋不舍的扔掉,声音沉闷,语气唏嘘:

  “差不多就是这样,我现在人不人,鬼不鬼,都不知道为啥而活,这城寨虽然破烂不堪,但是住的惯了,也懒着动弹。”

  杜蔚国呼出烟气,把剩下的半包小熊猫塞给他,咂了咂嘴:

  “老哥,你今年年龄也不大吧?就没想着再找个婆娘,传宗接代吗?”

  霍卫神情苦涩的摇了摇头:

  “呵,我那高丽婆娘,是个没见识的乡下傻娘们,集束手榴弹都扔在面前了,她还傻乎乎的抱起来想看一眼这是啥玩意~~”

  霍卫的声音越来越小,眼睛也红了,泪花闪动,杜蔚国顿时就理解了他的情绪,当时他老婆死的太惨了,心里有坎过不去。

  杜蔚国没有再说话,只是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霍卫抹了一下眼睛,敛住情绪,抽了抽鼻子:

  “让你见笑了,对了,你这样的神龙在天一样的绝顶人物,怎么会和伍世豪这样的下九流结了仇呢?”

  杜蔚国也没有避讳,而是大大方方,言简意赅的解释道:

  “老哥,不瞒你说,伍世豪在三角地的货源,就是我给他介绍的,我从中抽成,后来他心疼了,想翻脸掀桌子。”

  霍卫眉头皱起,毫不避讳,直喇喇的问道:“那你又为啥要沾染这丧尽天良的玩意?”

  对此,杜蔚国倒是也不以为意,轻轻的摇了摇头,语气很淡:

  “老哥,我从来都没有卖过这玩意,只不过是机缘巧合的情况下,认识了三角地的货源,牵线搭桥而已。

  这玩意暴利,让人前赴后继,无论如何也是禁不绝的,老哥,刚才你说现在不知道为啥而活,以后跟我混怎么样?”

  杜蔚国突然话锋一转,目光灼灼,勾魂摄魄。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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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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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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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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