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关的守军情绪低迷,因为今日清晨兽人王已经派遣了特使,给了最后通牒。
如果到今天日落时,还没有见到人族的使团,他们就要攻城了。
在他们眼中,兽人族是很耿直的,所以这个信息给了他们巨大的压力。
兽人说要打,那就不是唬人,而是真要打。
这种突如其来通告,让夕阳关的守军精神紧绷到了极点。
甚至上午已经出现了不少逃兵,有些被监战官发现捉住,军法处置,还有些幸运的逃走并没有被抓到。
到了正午,夕阳关原本的十万大军,已经只剩九万五了……
而恐慌的情绪还在蔓延,毕竟没人想等死。
城内的议事厅内,一名中年男人身披盔甲,面色阴沉。
他是夕阳关镇西团的军团长,也是这里的最高统领,布留斯.坎贝尔伯爵。
“帝国的使团还未到吗?”
布留斯询问自己的副官,其实他并不抱希望。
因为西境距离王都,以一般使团的行进速度,至少要半个月才能到,毕竟使团注重仪仗,而此时距离使团出发,才过了三天。
听说这次是哥斯拉公爵前来,他原本觉得库斯拉王这次玩的妙,作为早期投靠库斯拉王上位的他来说,对哥斯拉公爵揽上这么个差事有些幸灾乐祸。
但此时这种心情也不存在了,随着兽人王突然的通告,他们一下被逼到了刀锋前,他现在只希望哥斯拉公爵能快点,希望有奇迹发生,今天对方就能赶到。
若是对方不能即时赶到,他就笑不出来了,兽人大军攻城,他作为军团长总不可能逃跑,唯有战死一途。
主要他也没想到,兽人族会忽然下最后通牒,明明之前还说是入冬前帝国给答复。
时间一分一秒的推移,换防的守军都已擦亮自己的佩剑,做好了心理准备,望向兽人开始集结的大军。
曾经夕阳关的落日在他们眼中看来是那么美,可如今他们见到太阳西斜,心中却渴求着它晚一点下落。
五百年的深渊战争文化影响下,即使是西境少有战争的士兵们,也并非都是孬种,他们有着死战的准备,但怕自己死的没价值。
因为他们十万大军根本挡不住兽人攻城,一旦夕阳关被攻破,西境的几个省将遭到兽人的全面劫掠,那将是血流成河,损失不可估计。
已经有军人对库斯拉王的优柔寡断感到不满,认为眼下的紧张局势完全是王的不作为引起的。
如果要打,那就应该提前增派兵力,如果和谈,也应该早派人来。
可你一直没动静,真当兽人会一直老实等着吗?
而有些头脑灵活的士兵,更是产生了不好的猜想。
他们忽然意识到,就算哥斯拉公爵能急行军赶到,他也完全可以……不来。
随便一个有脑子的都能看出来,帝国这次派哥斯拉公爵出使谈判,就是推他出来背锅的。
这种来背锅找骂的事看似无解,但其实是有解的。
那就是……他根本没赶上!
以王都和西境的距离,哥斯拉公爵出发三天没到,这是很正常的事,这个时候兽人大军破城,和哥斯拉公爵可就一点关系都没了。
而夕阳关被破,西境三省被劫掠,这个责任,就又回到了库斯拉王头上,有损的不是哥斯拉公爵的声望,而是王的!
当那名士兵将此消息和同伴说了后,很快就在军中传开,士兵们惴惴不安。
是啊,哥斯拉公爵接到消息就算有能力及时赶到,他也完全没必要来。
不如说这才是对哥斯拉公爵最好的局势,一旦西境被破,库斯拉王背上骂名,而在帝国危机之下,无人可用,哥斯拉公爵站出来振臂一呼,就连曾经那些忠心于王的大臣,也会心思变换吧?
若是兽人大军再贪婪一些,往内地打,内地的军队又接连失利,那哥斯拉公爵的复出几乎就会成为必然的。
想通了这一点,镇西军团的士兵们纷纷有些绝望。
“特么的,老子今天要是死在这儿,做鬼也要诅咒……”
一名老兵吐了口涂抹,看着逐渐滑落的夕阳,以及开始进发的兽人大军唾骂道。
他的话没骂完,被同僚捂住了嘴,“老古伦,慎言,有些话不能乱说。”
他也想骂那个昏君,但万一事情有转机,他们今天没死,这话又被别人听了传出去,他们不会有好下场。
“呵,要我说,王室的内斗完全没必要,公爵大人一向守信,反正他不会弑君,你说王有什么可怕的?”
老兵冷笑道,觉得王都的内斗实在愚蠢。
“上头的事咱也不懂,不过咱们这一战恐怕无可避免了。”
年轻些的士兵看着远方那缓缓推进的兽人军团,握紧了手中的剑。
“看来哥斯拉公爵是不会来了,也是,特么的换我也不来,凭什么要出来背锅?”
有不远处的士兵听到跟着附和,“在理,估计没人会放过重夺权力的机会吧……”
“唉……可还是希望公爵大人能来,这样起码我们能不死。”
也有士兵叹息。
这时布留斯军团长走上城头,神情严肃,“都特么给老子打起精神?等人来救?你们都是孬种吗!?”
布留斯一只脚踩在城墙弓箭口上,吐了口吐沫,面色凶狠,看向身后的守军们,“都留到现在没跑,好样儿的。”
他拍着自己的胸脯,“也不怕兄弟们笑话,我就是库斯拉王的一条狗,靠着攀附权贵得来了现在的地位,我知道有些兄弟心里不服。”
他话音一转,“可咱为什么攀附权贵?还不是为了能混个军团长当当?当军团长是为了什么?还不是特娘的为了打仗。”
他提起手中尚未出鞘的骑士重剑,“我是库斯拉王的狗,别笑,你们也特么是,可我们还是帝国的狗,是帝国西境的看门儿狗,今天这一仗,老子不是替他库斯拉王打的,而是为了西境的百姓打的。”
他声音中仿佛带着血气,目光凌厉扫视全军,“长城的守军总看不起咱们,今天我们恐怕也都要死在这儿了,没法再去和他们较量,可我们要让帝国的人明白,让长城的人明白,让天下人明白。”
他拔出骑士重剑,“就算是狗,也想守好自家的门!”
布留斯军团长剑指已经进入峡谷的兽人军团,咆哮道:“特娘的,敢不敢跟老子今天一起死在这儿!”
“长官,今天咋看你这么顺眼呢?”
一名千骑长笑着开口,取下背后的重弓。
“皮克斯,你特么今天能耐了啊,你有种今天别死,等我以后收拾你的。”
布留斯军团长笑骂道,随后抬手,“弓箭手就位,弩兵开始上膛!”
镇西军团的将士们,一个个神情肃然起来,心中的血在沸腾。
从参军的那一天,就该做好战死的准备。
就在兽人大军逼近十里处,战斗一触即发时,一道洪亮的男声响起。
“布留斯,你还算是个军人。”
声音中气十足,回荡在整座夕阳关中。
布留斯感觉这个声音有些熟悉,立马回头冲向城墙后方,看到一个男人徒步而行,那漆黑的大氅迎风飘扬。
“哥斯拉公爵!”
他此时也不知是该惊喜,还是该感到别扭。
明明他刚刚才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心中也认为对方作为聪明人,应该不会过来了。
可对方……来了。
陆晨徒步而行,走到城门前,对那些神情紧张的士兵道:“开城门。”
“可……兽人已经要攻城了。”
负责城门防御工事的士兵犹豫道。
“太阳还没落山,我是去谈判的。”
陆晨亲自抬手,拍开了那根抵住城门的重木,城门开启,他不急不缓的走了出去。
这时城墙上前方的守军也看到了他的身影,纷纷露出惊喜和不解的神情。
他们万万没想到,哥斯拉公爵居然真的来了,明明这对于他个人来说是最坏的处理方式。
陆晨是在半日前通过魔法晶石接到消息的,当时就明白这其实是个很好的机会。
正如那些士兵们所想的,他没赶到不是罪过,毕竟他才刚出发没多久,这是库斯拉王优柔寡断拖延的失职。
而如果西境被破,兽人大军长驱直入,局势糜烂下,他的确是很容易逼迫库斯拉王为他恢复军权。
皇城的禁卫军是唯一能临时调集的大军,而禁卫军的首领其实并没有大规模和军队作战的经验,在同等兵力下,根本拦不住兽人族的军队。
这时候就需要有威望,有能力的传奇将领力挽狂澜,就算是王都的大臣也会谏言,因为他们……怕死。
谁能保证,兽人王打进来,尝到了甜头后,不会直接攻向王都,让兽人族占领更多的丰饶土地?
人族在守卫边境?
用这种筹码来考验外族的品德?
就连陆晨都知道这种事不靠谱,毕竟在他所熟知的历史上,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就像殷商的大军在外抵御东夷蛮族,周武王还不是带着大军长驱直入,直取朝哥,在利益和天下面前,谁跟你讲这些道义?
至于蛮族(深渊),等我安定下来,自己去打就好了。
所以这的确是个陆晨恢复兵权的好机会,但他权衡再三,还是选择来了。
而且是抛弃坐骑,以自身实力急行军而来。
始终,还是过不了心中的那道坎儿。
他昨晚已经进入西境,没有在驿站停歇,因为赶路急,最终落脚在一个村落。
他还记得那里孩子天真的笑容,还记得老人对自己的恭敬和期望。
老百姓懂得不多,他们以为哥斯拉公爵就是来救他们的,只要哥斯拉公爵去谈判稳住局势,西境就会安全。
所以当地的村民,尽管自己都吃不太饱,还是很豪华的招待了自己。
朴实的村民在他清晨临走前,还说希望像哥斯拉公爵这样的好贵族能重新掌握帝国的权力。
村里羞涩的小女孩儿还给自己送了花环,老婆婆给自己包了早起烙好的饼。
他可以不来,不来就有机会最快的恢复军权。
但……他如果不来,就不再是曾经为了守护国家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那个陆晨了。
他为自己刚来这个世界时,抱着游戏的心态感到罪恶。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啊!
他们会哭会笑,他们会喜会哀,他们只是想在这苦日子中……活下去。
于是他赶到了夕阳关,听到了布留斯军团长的那一番话。
在守军们没看到的时候,他也笑了。
原来无论立场,在家国存亡之际,军人始终是军人。
留在夕阳关,那些手握武器的人,都不是孬种,都是响当当的好汉子。
他们不应该死的这么没意义,而这种大陆内耗的战争也不应该兴起。
他要终结……这场闹剧。
残阳如血,自两侧的山峰滑落,洒在男人的肩上。
风起云涌,男人身上的大氅瑟瑟作响。
他就这么一个人,走向了兽人的三十万大军。
可他一个人,那一往无前的意志,却像是一支军队。
太阳终于完全滑落,黑夜降临。
城墙上的镇西军士兵一时间有些看呆了,为对方的气魄和胸襟所折服。
男人的气息充塞在两山之间,他站在黑夜之中,就像是初升的朝阳!
“这就是哥斯拉公爵……人类守护者。”
一名士兵喃喃的开口,他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一幕了。
他终于明白长城的守军为何那么死心塌地的跟着这个男人,原来有一种人,你能让他踩着自己的肩膀腾飞,会是自己的荣幸。
能战死在他身边,是男人毕生的荣耀。
最终的最终,这位公爵违反了常理,放弃了他个人的前路和利益,只为救西境的黎民百姓。
山间的平地上,成千上万的火光逐渐升起,就像是燎原之势,照亮了兽人军团,也照亮了骑在龙鳞虎身上的壮硕身影。
兽人王看着前方不远处的男人,咧开嘴,大笑起来。
这就是哥斯拉公爵吗!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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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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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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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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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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