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残疾沈少的替嫁娇妻>第469章 他们太幼稚了
  沈静初肚子越来越大,她甚至弯腰捡东西都觉得费劲。

  最热的八月份,她迎来了新生命的降临。

  她顽强地生下了这个,在世上最后与她有血缘的孩子。

  “叫什么名字?”

  沈静初满头是汗地望着初生婴儿,“什么?”

  “孩子叫什么名字?”护士等着给孩子办理手续。

  “骁行,沈骁行。”沈静初早就给他想好了名字。

  骁行,希望他一生骁勇坦荡。不要像她一样,做什么事畏首畏尾,不敢争取也不敢拒绝。

  沈静初一人照顾孩子生活很拮据,有时候自己营养跟不上孩子跟着她受苦。

  她没怎么坐月子,在家修养一个星期就出来工作,给别人当家教能抽出自由时间照顾孩子。

  有些时候对方是不愿意她带着小孩来的,但是看她真诚的请求,又心软的通融。

  她住的小区是旧住宅区,里面大多数是退休老人,没有几个年轻人愿意住条件设施差劲的安置房。

  她是因为没钱,而且这小区没物业,不用时刻追查她是否外来人员,也不用交物业费。

  相处融洽了,对门一对老夫妻很照顾她,听说她独自生子,生活拮据得人更是消瘦的厉害。婆婆每天都会拿两个煮好的鸡蛋送给她,有时候还蒸鸡蛋羹。

  沈静初好多次没胃口,却为了怀里的孩子不得不吃下,以便有充足的奶水喂他。

  有孩子在,沈静初不能找薪资高的工作,因为她上班也要带孩子只能找私活,要么就打小时工,日结那种。

  年纪轻轻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却饱经风霜,冬天手指生冻疮,夏天皮肤晒得黢黑,很能吃苦。

  早在沈家出事后,沈静初就明白,往后她若不学着吃苦受累,那么日子不会好过。

  渐渐的,她习惯这种超强度的生活规律。

  直到背上的小婴儿逐渐长大,他学会走路,学会开口喊她,学会呀呀儿语,她眼里带着泪光心里却是甜的。

  春去秋来,小男孩慢慢对这个世界有了独特的认知,他懂事的帮沈静初做家务,站在凳子上刷完等下班晚归的她,会乖乖的端洗脚水给疲惫的沈静初洗脚。

  沈静初送他去幼儿园,也会像其他家长那样不舍得,担心他会被欺负,担心他不好好吃饭……

  沈骁行稍微大点的时候,沈静初进了某投资公司,她毕业金融系又有聪明的头脑,很快得到老板赏识。

  有个项目需要她跟进,项目地在宁海,是她生长的地方,也是她最难以忘却的地方。

  因为很需要这份工作,沈静初思来想去下不了决心。

  难道她要因为沈晔,连自己家乡都不敢回了吗?

  更何况他在申城,又不经常来宁海。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沈静初决定回宁海。

  恰好这时候沈骁行在学校跟人打架,他性格孤僻不合群,听到几个小孩骂她,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种”。

  沈静初很怕对他心灵造成影响,当晚小小的沈骁行忽然问她,“妈妈,我为什么没有爸爸?”

  从他记事起,他好像就没见过“爸爸”这一角色。

  沈静初骗他,“爸爸他……去了很远的地方。”

  他却忽然出声:“我是不是没有爸爸?”

  他表情很冷静,稚嫩的小肉脸总会给她一种不符合他年纪的成熟感!

  “怎么会呢!”沈静初告诉他,“没有爸爸的话,你哪里来的呢?”

  “……”

  小沈骁行没有说话,沉思片刻后忽然道,“妈妈,我们离开这地方吧?”

  沈静初很意外他这种想法,摸着他的头道:“你是不喜欢幼儿园那些小朋友吗?”

  他摇头,“他们都太幼稚了,相处不来。”

  沈静初带他搬回宁海,又托人找了幼儿园,却被小家伙拒绝,他似乎不愿与人相处。

  她怕儿子被自己孕期多愁善感影响到,买来一只小狗陪他,这才慢慢开朗起来。

  小家伙很聪明,沈静初下班多花点时间教他,只写一遍的字他深记在脑子里,时间久了她也觉得去幼儿园对他来说作用不大。

  冬去春来,小男孩褪去稚嫩逐渐长成英气热血的少年。

  沈静初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生活实属不易,期间他们备受白眼讥讽,邻里们对她评价褒贬不一,闲来无事拿出来评头论足。

  沈静初习惯了,这些年她早已不是那个遇到点事就只会哭的小女孩。有儿子在身边,她事事学着强大包容。

  只是唯一难以接受这些负面言论的是沈骁行,小时候被人指着鼻子谩骂他顶多打一架,过段时间就忘了。但是青春期的他,在学校里总会被那么一两个同龄人盯上。他长相出众,招来女孩子追捧的同时也会惹来其他麻烦。

  每次沈骁行打完架在巷子口整理好褶皱的衣服,怕沈静初担心拿药随便擦几下,看着不严重了才肯回家。

  有次,沈静初被巷子里醉酒的单身男人盯上,她年纪轻轻就生下沈骁行,现如今仍然风韵犹存,邻里几个中年男人总会在背后评价她。

  这次借着酒劲上来,抱着惊叫的沈静初不撒手,还好沈骁行回来的及时,他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力气很大地扯开男人,对方迎面正对着他,顿时吓得屁滚尿流!

  之后他们搬离了巷子,找到一处不认识他们母子的地方重新生活。

  沈静初辞去工作开了一家小卖铺,她还能用节省下来的时间去朋友介绍的补习班给学生们补课。母子俩的生活虽然拮据了点,但至少吃穿不愁。

  直到那天,沈骁行遇见了一位奇怪的老人。

  那是周末的一个午后,他简单整理了一下柜台,沈静初打电话让他关店回家吃饭。

  炎炎夏日,少年穿着浅棕色长裤,上身干净白色t恤,清瘦的身形修长,他拉上卷闸门准备走,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出声阻止。

  他穿着正式,身上透露着老练深沉的企业家气势,在他身边还跟着站得笔直的侍者。

  能在这种地方出现一位打扮精致的小老头,实属不容易。

  沈骁行索性靠在一边等他卖完东西再离开。

  “你是这里的老板?”他参观一圈小卖铺,双手搭在拐杖头,一双精明的双瞳打量他。

  少年淡声应道,“嗯。”

  “你一个月能卖多少钱?”他用拐杖指了指商品柜上的商品,“东西摆放位置过于杂乱,毫无吸引力的宣传,进门的客人又怎么会有心参观?”

  沈骁行淡淡地道,“我们这是超市,您需要什么尽管拿。”言下之意,少管闲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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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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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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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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