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是可喜可贺了。如今修为如何?”
“更胜往昔,今年春,已入炼神。”金无幻略带骄傲。
吴升不由一阵羡慕。记忆中,十年前去杀金无幻时,金无幻处于炼气的顶峰——当然,他气海已经破损,斗法时近于凡俗,半分真元也无。没想到十年之后,不仅修复了气海,甚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突破了大多数修士毕其一生也熬不过去的那道坎,成了一名炼神境高手。
反观自己,记忆中存留着修行的法门和套路,乃至经验,却又对身为修士是什么感受没有任何体悟,因此在内心深处,对修行有着极度的渴望。
换句话说,吴升知道应该怎么修行,知道修行到什么地步后,怎么调度真元就能登萍渡水,或者纵身一跃便能轻飘飘上树顶,但登萍渡水或者飘上树顶时的那份刺激和愉悦,却只能凭空想象。
真想成为一名修士啊……
胡思乱想片刻,回到现实,现实就是自己是个没有气海的人,所以他问起了关键环节,故作平淡:“记得上次金老弟说要去什么山拜什么宗师?”
问这句话的时候,呼吸一阵急促,心里万分紧张。
金无幻有点累了,刚好来到一条小河沟边,于是停止了蹦跳,和吴升下了河堤,在水边寻了个隐蔽的角落休息。
“弟后来去了雷公山,拜了木道人为师,得老师传授青妙玄功,才将破损的气海修复。”
这么一说,吴升立时便想起来了,当年金无幻提过的,可不就是雷公山和木道人么?只是这山名和宗师法号都没听说过,故此便始终想不起来。
“雷公山?这是在哪里?”
“虎方之北。”
听及虎方,吴升顺道问了句:“虎方如何了?”
金无幻回答:“前月时,为楚国所灭......”
虽然早料到虎方会亡,却没想到会那么快,算了一下,大致就在自己刺杀昭奢的前后,说不定更早几天。
见金无幻语气萧索,吴升问:“你是虎方人?”
金无幻摇头:“我是齐人,拜入师门之后,于虎方久居十年。”
吴升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一时默然。
金无幻转过头来:“吴先生,虎方虽亡,但义士仍在,先生也不要太过伤心,我等携手奋力,总有复国之日!”
吴升怔了怔,心道怎么反过来安慰我了?我伤什么心?
只见金无幻郑重道:“我家老师已寻得公子锥,准备举兵复国。先生刺杀楚国上卿,义赴国难之事,已传遍虎方,我家老师听说之后赞赏不已,故此让我出山相请,一人之力是小,合众人之力则大,我等虎方志士只要努力图强,终能达成所愿!”
说罢,万分期待的望着吴升。
吴升想辩解两句,说自己并不是什么虎方人,对虎方复国也没什么兴趣,但话到嘴边还是强行咽了回去。
“这么说,你是专程请我去雷公山的?”
“是,专为请先生归国。”金无幻拜伏,因为身上绑了绳索,“咚”的一声向前栽倒,声势惊人,诚意十足。
吴升为其诚意所动,立刻答应了。
反正自己刺杀楚国上卿已是铁的事实,被稷下学宫和楚国士师府悬赏通缉无可更改,干脆去见见这帮虎方国的遗老遗少也是条出路,似乎还要更加安全一些。
更何况,自己还得重新修行,不去不行啊!
双方达成共识,气氛更加融洽,吴升琢磨着见了木道人后应该怎么求取气海重修之法,金无幻则没话找话的套近乎:“先生是生于何地?”
这个问题,吴升还当真回答不上来,只记得幼时似乎随父四处流浪,就连修行功法,都是父亲所传。只是父亲去世之后,自己才在云梦泽的天门山翠云谷中定居下来。
见吴升不答,金无幻理解的点了点头:“先生不必难过,总有收回故土家园的一刻。”
吴升也懒得解释,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金无幻浑身五花大绑,光天化日之下容易惹人注目,于是等到天黑,两人顺着河沟向东,往雷公山方向行进。
一路之上,吴升有意无意的把话题往木道人所传的青妙玄功上扯,扯了几回,终于对这门功法有了初步的了解。
青妙玄功的确能修复破损的气海,属于一门奇功,却名声不显,鲜有人知,木道人传功时也多所叮嘱,不允许弟子随意泄露,如果不是吴升早知此事,且他是木道人指明要拉来“入伙”之人,金无幻也不可能告诉他这门奇功的只言片语。
金无幻甚至明言,想要修行这门功法,须得由木道人亲自种下修行种子,只这么一句,就让吴升别无可想,只能乖乖前往雷公山。
感觉金无幻似乎已经起疑,吴升便不敢就这个问题追问下去了,路上不能再起波折,且先见了木道人再说。
从北边绕过云梦泽,转向东南,一路昼伏夜行,走了半月之久,终于进入一片群山之中。
山势绵密,灵气十足,哪怕是刚下过大雪,依旧郁郁葱葱,尽显勃勃生机,这就是位于虎方之北的雷公山。
翻越几座山头,前方就遇到了巡山修士,金无幻高叫:“二位,我是金无幻,我已将刺杀楚国上卿的吴先生请来了,吴先生准备和大伙儿一起,共图大业,快些报与我师知晓!”
两名巡山修士大喜,其中一个转身就往山中纵跃而去,瞧身手是个资深的炼气士,另一个则留下来陪同,倍加殷勤:“先生便是威震郢都的吴先生?哎呀呀,久仰大名,我等兄弟早就如盼甘霖了!”
热情引路的同时,还问:“金兄这是怎么了?为何这般模样?”
金无幻笑着摇头:“别提了,晦气!还要请我家老师解开......”
不多时,周围便聚集了十余修士,围在吴升身边,纷纷嚷嚷、各道敬仰,山路中好不热闹。
吴升摸了摸鼻子,心里有些发虚:“我那么有名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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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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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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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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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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