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服归佩服,吴升却不会认命,这一生也不知逃亡了多少回,遇到困境能认命么?绝不可能,逃亡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刻入他的骨髓,成为了他修行的标志。
思忖多时,他认为有个问题需要立刻搞清楚∶“这两人,田鸾和龙平安,似乎是这里管事的?”
玄冥子泡在池中,舒服得呻吟∶“嘶……唔……很明显,他们是阴绫罗的男宠之首嘛。”
吴升问“你说他们在这里多久了?看着似乎不少时候了……怎么活下来的?我说的不是阴绫罗杀不杀他们,我说的是他们的灵山或者结界,为何没有被冰原融合?怎么做到的?”
玄冥子也回答不上来,只是道“反正也逃不掉,既来之则安之,迟早会知道。”
吴升见他泡在温泉池子里,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挑起大拇指∶“牛!”
玄冥子这认命、躺平的姿态,让吴升也很无奈,指望不上这厮,他只能出去想办法。步出冰洞,吴升沿着冰壁向外蹈鞑,仔细查看地形地貌。
两旁高耸的冰崖已经不是直立向上那么简单,峡底宽、峡口窄,是一个倒斜上的角度,以目前几近凡夫俗子的状况,攀爬的难度惊人。这是第一道难题。当然,难度惊人是对别人而言,对吴升来说,其实不难,他的难处在于怎么在不引起旁人注意的情况下尽快攀爬到顶。
第二道难题,就是爬上去后,怎么躲过阴绫罗的追捕,在这茫茫冰原中走出百里之遥。来的时候,有阴绫罗遮挡风雪,逃的时候只能自己走,能不能顶住这份酷寒和狂风暴雪走回去怎样才能不在半路上倒毙?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道难题,就是时间,出来已经两天了,自己还有五天时间,过了这五天,天地乾坤界还能撑多久?能不能坚持到自己逃回去?自己逃回去后,还有余力将冰原灵力驱除出去?
思考着这些难题,吴升不知不觉走出去了二里多地,走到了峡谷一端的尽头,眼前被高耸的冰壁挡住了去路。他转过身来望向回路,因为峡谷走向的关系,再加上那些巨大的冰柱阻挡,已经看不见阴绫罗的洞府。
也就是说,阴绫罗也看不见他。
吴升的呼吸骤然急促起来,如果现在就逃,有没有机会?
心跳了片刻,他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阴绫罗为什么放任她的“俘虏”在峡底自由走动而不管?
田鸾和龙平安都是成名数十、上百年的合道,他们为何不逃?
想到这里,他开始沿着另一边冰壁往回绕,但回去的每一步,内心深处都在忍受着激烈的挣扎,真想不管不顾,就这么攀爬上去算了。
但他还是忍住了,有些问题,没搞清楚之前,不能硬来。
向回走了大概百来丈,吴升就发现果然有人在后面尾随盯梢,此人躲在一根冰柱后,露出了一片衣角。
这也太不专业了吧?
吴升继续前行,将头扭向冰壁,装作自己没有发现。
但这盯梢之人却主动现身了“吴道友——”
吴升愣了,扭头看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不辞辛劳、身陷绝境,为的是谁不就是为了他吗?
沃野石屋当铺的万宝常!
“万掌柜……你找的我好苦!”吴升几乎热泪盈眶。
“吴道友是来找我的?“
“听说你去找老相好,是镛城世的女仙昌容么?我当时就很担心,恰好遇着真灵世的白罗玉道长,他说你向他求取驱邪避祸的法器,所以向天长观请来了香灰琉璃珠,此珠妙用无穷,可惜你已人去屋空。我担心你出事,便将香灰琉璃珠带来了……嗯,珠子我藏在外头某处,待你(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我出去后便给你。”
“吴道友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为了找你,当真费尽了周折。我去求镛城世的东陵圣母,是拾遗鸟找到你的。万掌柜,我在这冰原找了你整整一年啊……谁知你竟然在这里。”
这回轮到万宝常热泪盈了,拉着吴升去了他居住的冰洞。这冰洞和吴升、玄冥子的那个冰洞大致相同,不同的是由万宝常单人独居,问起他的洞友,却是已然在半年前没有熬过去,阳神消散,彻底湮灭了。
“宁封子是个好人啊,没有他,我支撑不下来。“提起洞友,万宝常满脸的伤心。
当下,万宝常将自己失陷的经过告知吴升。不错,他就是因昌容而来。
当初他收到那只玉簪的时候,并没有过多注意,只因典当者是来自镛城世的采女,让他想起了和镛城世女仙昌容的很多往事,故此便偶尔将那玉簪取出来把玩。
有一次把玩的时候,不小心将玉簪的外皮给薅秃噜了,露出了里面簪子的真容,原来这根簪子是他当年送给昌容的定情之物。
这下子,万宝常就不淡定了,仔细翻找簪子,终于在簪子的饰珠里找到了一点神识印记,他严重怀疑是昌容想办法传递出来的消息,有可能正陷入险境之中,于是决定前来拯救昌容。
但他也知道自己岁数已至渡劫之年,怀疑这是一次历劫,便请有些交情的白罗玉替他求取一件法器,补足自己天性中的变音之缺。只是等了许久也没等来白罗玉,那段日子,他当真度日如年。终于在某个夜晚,他实在等不下去了,干脆启程,按照饰珠中的神识印记游于虚空,抵达这座冰原。
和吴升一样,万宝常上了冰原之后便四处寻找昌容,找了三个月后,于某个夜晚被阴绫罗抓住,关进了这座冰峡,成了阴绫罗的一名男宠。
“昌容就在这里,必然在这里,她的神识印记我绝不会弄错。”万宝常向吴升道∶“我们一定要将昌容救出去!”
吴升苦笑“我和你现在都成了笼中鸟,自身难保啊,谈什么救人?”
万宝常郑重道“你既然来了,你就是历劫的关键,这是上天安排的,要相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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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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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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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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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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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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