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自己询问万宝常关于春秋世的时候,万宝常并不知晓,如果自己多问一句血鸦子,情况或许早就水落石出了!
不过也怪不得自己,当时不敢乱说血鸦子之名,也是担心被人顺着这条线索找到通往春秋世的办法,万一真暴露了春秋世的所在,那可就真的面临灭世之祸了。
这是吴升头一回找到血鸦子在虚空之中的行踪线索,立刻开始清理头绪:血鸦子为什么要典当这卷竹书?什么时候当的?当时发生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困境?他会不会回来赎当?
思索良久,他不得不承认,仅凭现在掌握的东西,自己没有半点头绪,很明显,万宝常是一个月前离开的沃野,所以血鸦子过来典当竹书的时间,最少也是一个月前,神藏见光符起不到丝毫作用。
想来想去,吴升决定稍微大胆一些,他将大木箱子收起来,代万宝常妥善保管,然后来到凤台,第一次向萧史夫妻透露了血鸦子这个名字:“听说过么?搜神世的血鸦子?”
萧史夫妻想了半天,最终也没想起来,他们告诉吴升,搜神世也是大世,合道仙神不下数百,吴升可以找一找搜神世的仙神打听此人下落,比如他们夫妻接待过几次的搜神世豪客杨公伯,或许他能知晓。但杨公伯同样行踪不定也许一年来沃野好几次,也许连着几年都不来一次。
吴升谢过他夫妇的好意,但并不打算真个向搜神世的仙神打听,血鸦子敢在万宝常面前冒充搜神世合道,遇见搜神世的真合道时,怎么可能还这么冒充下去?躲还来不及呢!
接着又去九海总司找老客户刘商,刘商同样没听说过这么一号人物。
凤台和九海总司都是接触面广的地方,连他们都不知晓,要么血鸦子换了别的名,要么就是沃野来得极少。
关键还是要找到万宝常,万宝常历劫,也不知如今什么情况自己作为好友,还是不能袖手旁观啊。
回到自家结界,将大木箱取出来,重新翻阅,希望找到一丝半星线索。
目光再次落到那行典当记录上:
烂玉簪一支,五十块,镛城世采女.....怎么还不来赎当....昌容?
这是比较奇特的一条记录,这三句应该是分别写于不同时期,第二句话是后加上的,第三句话那两个字,是最后加上的。
也就是说,万宝常收了这根玉簪之后,不知什么缘故--也许是发现了蹊跷之处,盼望着采女前来赎当,可是没有等来。
昌容是什么意思?
吴升翻捡玉簪,想对比着看,可找遍了大木箱中的上百件典当品,也没看到玉簪的存在连像簪子的东西都没有。
这根玉簪被万宝常带走了?
吴升开始对着账册整理分类,很快就发现,账册上记录的典当品,但凡标注上百块五彩石的,都没在木箱中,也就是说,都被万宝常带走了,而价值不过百的,几乎都留了下来,唯独少了这根玉簪。
莫非万宝常的离去,就是因为这根玉簪?因为采女没有前来赎当,所以他找过去了?这个采女会不会与他的双修道侣有关?.....是个名字?这就是他的双修道侣
吴升决定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重新向自己认识的人打听。
最熟的当然还是凤台,对此,萧史摇头道:“墉城世的仙子们,就算来沃野,也很少会来凤台,除了极少数有名的,我都不认识,也没见过。所有你说的采女我没听说过。”
他回头看了看远处去酒窖的弄玉,小声道:“墉城世的事情,你不要问我,你问问我家娘子,她以前和墉城世的仙子们来往较多,总之
我是一个都不认识。”
吴升奇道:“仙子们?”
萧史飞快点头,飞快离去,吴升不禁莞尔,原来墉城世是女仙之地,难怪萧史忌讳这个话题。
吴升便去酒窖询问弄玉:“老板娘,你认识墉城世的仙子吗?“
弄玉正在往酒坛里添加秘制香粉,回过头来瞟了瞟吴升,似笑非笑:“你有什么打算?“
吴升忙道:“老板娘别误会,我只是想打听个人。”
弄玉笑道:“行,不误会,说吧,看上谁了?“
吴升道:“真不是老板娘想的那回事......我想打听一个叫采女的,老板娘知道吗?她曾经去万掌柜当铺典当过物件,我怀疑万掌柜离开沃野,是去找她了。”
弄玉抿嘴笑道:“你担心自己迟了?放心,缘之一字,妙不可言,看上了就是看上了,看不上怎么都看不上,不管去得是早是迟,该是你的,还是你的。
吴升知道这种事情只会越描越黑,反而不如保持沉默,不要理她这茬,时日久了自然就过去了,于是问:“老板娘认识采女吗?”
弄玉这才认真回应,思索片刻道:“墉城世女仙听说有上百位,你说的这位采女,我还真不知晓。我认识太阳女、彭女,就是不知采女,下次见了她们,我帮你打听打听。”
吴升问:“多久能见到她们?”
弄玉想了想,道:“上次她们来我这里做客,是五年前的事,按说再过一、两年也该来了....瞧把你猴急的,其实太阳女和彭女都是美貌....“
吴升耐着性子听她唠叨完太阳女和彭女的好,连忙寻了个机会插话:“昌容呢?“
弄玉不悦了:“怎么你心思还那么花花?看着碗里的盯着锅里的?”
吴升很无语:“那老板娘还给我介绍太阳女和彭女?这就不花了?”
弄玉手指戳着吴升的额头:“能一样吗?我给你介绍是一回事,你自己东看一个西看一个又是外一事......”
吴升只得掩面败走,从凤台下方狼狈绕行,依稀看见凤台上的萧史拄着栏杆偷笑不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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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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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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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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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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