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在写上一卷时,许多读者都表示,剧情拉的太长,看起来很累,而且一些剧情上没有衔接上,我也是认真反思了一下自己。
我总想着弄些很酷炫的写法,例如同时写数条支线,同时推进,最终在结局汇聚在一起,但很显然,一个是我对自身能力产生了错误的认知,以及这样的写法,确实不适合每日的更新追读。
所以在这一卷里,我进行了一定的改变,不去搞那些乱糟糟的,东一下、西一下,保持一个主线剧情的大前提,围绕着它去编排剧情。
因此这一卷比起上一卷,明显要缩水了不少,大部分和主线无关的剧情,都没有过多提及。
然后就是,这一卷之后,本书的进程也来到了大半。
我这个人,为了保证结局不失控,我喜欢在书的中期,就开始引导着,走向结局,所以接下来的剧情就是开始为结局铺垫了,但距离完结,应该还有至少三卷的剧情了。
然后……关于写作上的事,暂时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毕竟我每一卷结尾都会絮絮叨叨一大堆,再废话,也有点讲干净的感觉了。
一些成绩上的事,大概就是,我的成绩涨幅好像一直都很慢,无论是这本还是上本,都是如此,我觉得,应该是我在写作上的一些问题,反正慢慢进步吧。
诸如此类的影响下,我的性子也被磨的佛系了起来。
然后是一些生活上的事,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很多读者都知道,我养了一只仓鼠,取名叫jojo。
最开始的jojo1.0,是我大学时一个朋友不养了,送给我的,是一只白色的小银狐,因为我那位朋友的粗糙饲养,jojo1.0具备着极强的韧性,例如为了活下去,在东北的冬天,在阳台上,啃冻住的水壶,嘬冰喝。
在我的饲养下,jojo1.0度过了一段还算安详的时光,然后迎来了自己鼠命的极限。
然后过了不久,我又养了jojo2.0。
之前常开玩笑,写小说的是jojo,我是负责帮小耗子,通过人机验证的。
jojo2.0,是我在大学城附近夜市买的,它就10块钱,笼子30,可以说是买笼子赠耗子。
我起初挑的不是jojo2.0,而是它隔壁的一只,但那只太活泼了,我看一群小耗子里,就它跟个懒狗一样趴着,我寻思挺好的,才选了jojo2.0。
带jojo2.0回家的第一夜,它就来了個自由之跃,从桌子上跳了下去,脑子磕在椅子上,然后又弹到地上,自那之后,我一直觉得jojo2.0的脑子可能不太好使。
饲养了jojo2.0的前后,我开始写余烬,在三年后,jojo2.0也迎来了鼠生终结,也算是自然老死了。
但jojo2.0死的有点突然,没有小耗子码字了怎么办啊,我悲伤了一两天后,又去买了一只眼圈小黑耗子。
有一说一,jojo3.0颜值可比jojo2.0高太多了,一个是鼠舍拿的,一个是路边摊,这就是差距吗?
经历了紧急事件后,我成功找到了下一只耗子,压榨它继续码字,差不多一本书,消耗一只耗子,如今我也迎来了3.0时代。
3.0算是一个大版本更新吧。
我从上大学起,就一直住在沈阳,毕业后的几年也是如此,应该的住腻了,我搬家到了一个海边的小县城里,房子100来平,一个月才1000块,我特么爽死。
我住在一楼,自带了一个小院子,我把jojo2.0埋在了院子里,把半袋没吃完的粮食也倒进去了,剩下一点,我看周围有麻雀,就都洒出去了,当邀请小鸟来给jojo2.0吃席了。
我寻思在jojo2.0上头种点啥,也算是生命循环了,弄了点花、黄瓜、西瓜,经过一个多月的折磨,死了不少苗,拿锄头刨了几回地后,黄瓜和西瓜长芽出叶了。
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上。
哦,对了,jojo埋的有点浅,刨土时差点把jojo给刨出来,然后jojo的坟头又长了许多杂草,特别茂盛。
我住的地方离海边也很近,近到我骑自行车五分钟就到了。
然后我每天的日程就变成了,早上起床码字,中午逗逗耗子、浇浇花,下午可能出门去海边骑车,也可能涂模型、打游戏,晚上继续码字,然后睡觉。
有种步入老干部退休的生活美感,桀桀桀桀。
顺带一提,小说里的电影马拉松是真实存在的,我经常约我的朋友们来我家,一起看电影,每年我们都会把中土六部曲看一遍,今年已经是活动举行的第四年了。这六部电影是真的长啊。
之前回家了一段时间,和朋友见了见,这个老哥我在初中时就认识了,我最开始在本子上写故事,也是和他一起。
我和他聊了一些关于写作的事,在我看来,这真的是个很棒的职业,在赚到稿费的同时,还能产生一些价值,拥有自己的创造物。
每每想到这里时,我都很感叹这一点,可以有更多的人间接性地记得这些故事。
我也很乐意于在感言里向大家分享我的生活,就像我最近很喜欢的一首歌《美丽人生》,作者把自己的经历、各种奇怪的经历以歌曲演绎了出来。虽然有点抽象,但我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歌。
我也希望,我能继续这样下去。
然后,这卷收尾时,我正外出旅游,其实我这个人是非常死宅的,几乎不出门的,但一年出一次远门,也没办法,所以卷末这几章基本都是存稿,等我旅游完回来,应该是直接投入下一卷的码字中了。
见到了许多作者,和大家聊了聊后,受益良多,思考着,自己如何写出更有趣的故事。
大家都很腼腆和善,满足了我对作者这一职业的刻板印象,当然,我自己也是如此。
和旧朋友重逢,还有认识新朋友的总是令人愉悦,例如新认识了阎zk、听日、阴天哥,还有和我一样喜欢读卷末感言的北川。
嘎嘎嘎,别人在路上疯狂赶稿,而我提前写好了存稿,连电脑也没带,甚至是说存稿发完了,我直接卷末感言请假。
好爽啊……
开玩笑,请假这几天是在写下一卷的章节。
我这人码字有一个习惯,就是保证一定的存稿量,大概一个星期左右的存稿吧,有时候我请假并不是真的请假了,而是缓一天写一下存稿。
给予自己足够的缓和时间,来整理剧情和稿子。
所以说啊,卷末感言才是正文。
然后就像上述的那样,和大家的讨论中受益良多,比如心态好了许多。
我一直纠结成绩的问题,觉得自身能力不行,阴天哥说我写这种小众的能起飞就有鬼了。
算是豁然开朗吧,也算是有点安慰?
当然,也不能将问题归结于品类问题,它最多算部分因素,我个人的能力欠缺还是明显的,比如我明确地认知到,我作为一个作者有着一个重大的缺点。
没错,作为一个作者,我反而几乎不怎么看小说。
嗨呀,路漫漫了,写书好难啊。
路上老阎反复嘟囔写书好难啊,加上我名字的谐音跟“好难”很像,就感觉被人疯狂念叨。
自斩一刀,活出第二世!
目前对于下一卷有许多想法,已经想好了具体几个情节,但前后顺序的排列还没考虑好,所以这几天说是休假,也是在写存稿,构思一下之后的大纲。
随着写作经验的见涨,其实也发觉了许多自己写作上的问题,只能说慢慢来了。
目前认知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太依赖时光大道了。
没错,时光大道。
如果把写小说,比做修仙,那我自带的天赋神通,就是时光大道了。
每当我写东西,觉得自己写东西写成了一坨时,我非但不思整改,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寻思着。
“算了,爽就完了,至于麻烦,交给未来的我自己吧。”
就这样,绝大部分的麻烦,我都交给了未来的我自己,而现在的我,也在每天处理过去的我自己所留下的麻烦。
未来市场拉满了。
总得来讲,问题还是在于,我没有一个完整的、写作规划,我也尝试过弄写作规划,但一写出来,我就像走火入魔了一样,脑子直接宕机,或许我还没找到,适合我的写作路线,只能慢慢学习了。
说来搞笑,我的大纲最多100字,再多就想不出来了。
个人心态上,我则是有种说不上来的扭曲,就像得了千钱想万钱,做了皇帝想成仙。
我陷入了一种很畸形的循环里,能否解决还是看自己。
大概,还是很焦虑,焦虑年龄,焦虑生活,如果说生活是一场游戏,我就是一个执着于攻略,完美通关的人,有一点我做不到的,得不到的,就很烦躁。
他妈的,我要的,就一定要拿到嘎嘎嘎。
所以把嫉妒之罪抬的这么高,很大的原因就是,我自己是个被此困扰的人了。
我经常嫉妒各种各样的事,文中的坎普也算是对自己的警示吧,除了努力外,任何达成目标的方法都是不道义的。
然后,请假,快则五天假,慢则七天假,反正按照起点的新规则,我一旦请了七天假,接下来两个月就都不能请假了,反正也不亏,嘎嘎嘎。
还是未来市场啊!!!
最后就是,创作,创作,还是他妈的创作。
虽然每天码字的感觉超级屎,感觉自己就是落入哥布林窟的女骑士,又好像被基头四按住的白次男。
但真的写出点东西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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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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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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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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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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