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一声闷响,又一个猎物从天坠落。
又是被雕鸮一家带回来的东西。
苏白和赵心晴定睛一看。
这竟然是一只鸭子。
浑身羽毛灰绿,并不鲜艳,但非常绵密,表面油光水滑,一看营养就不错,活得非常滋润。
而且因为冬天将近,这鸭子看样子囤积了不少脂肪储备过冬。
很是肥美。
苏白嘿嘿笑道:
“好久没吃鸭子了!”
“我们营地周围,鸭子似乎很少的样子。”
作为野钓王,苏白对鸭子这种水禽的习性也并不陌生。
鸭子相对比较喜欢生活在平静的水域中。
而两人营地周围的水域,大多比较湍急,所以没有什么像样的鸭群生活在周围。
两人在荒野里吃过几次鸭子,但非常稀少。
上一次吃鸭子,似乎也是猫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抓到,投喂给两人的。
赵心晴看了看这鸭子,若有所思道:
“鸭子其实也是个很好的选择……”
“吃得多,长得快,容易储存脂肪,还能下蛋……”
“成年的母鸭子,每天都会下一到两个蛋。”
“营养很是丰富。”
“着急了也能直接宰来吃掉,肉比鹌鹑肥厚多了!”
“而且鸭毛也是很好的御寒材料!”
禽类的羽毛,看似结构差不多,但实际上应用范围都相对来说比较狭窄。
比如雕鸮的鹰羽,又粗又硬,用来做羽绒服材料其实并不是很优质。
但用来做箭羽,却是最好的选择。
古人制作箭羽的材料,一律选择鹰羽,不光是因为鹰听起来比较威武霸气,而是有实际意义的。
鹰能搏击长空,是禽类中羽毛质量最高的类别。
也唯有鹰羽,才能在箭矢快速破空的时候,提供给箭矢足够的平衡性。
而如果用鹌鹑的羽毛去制作箭矢,效果就会一塌糊涂。
鹌鹑的羽毛虽然也能用来制作御寒的东西,不过远不如鸭毛。
鸭子为了能够在水中畅游,甚至能够直接潜水抓鱼,一身羽毛甚至能够起到防水的效果。
连带着御寒能力也非常出众。
几乎直接把鹌鹑的羽毛秒杀成了渣渣。
大家虽然都是有羽毛的禽类,但鹌鹑冬天冻死的几率,比鸭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两人的活肉储备,虽然从各个渠道之下已经得到了巨大的补充,现在算起来,过冬的把握已经不少了。
但如果还能多一群鸭子,自然是更加保险的选择。
苏白和赵心晴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喜色。
苏白问道:“明天去抓鸭子?”
赵心晴嘿嘿笑道:
“也不用专门抓。”
“我们只要找到了鸭子筑巢的水域,直接去它们巢穴里摸鸭蛋就行了。”
“受精的带回去孵,没受精的直接吃掉。”
“如果有机会,抓一只母鸭子就够了。”
“就算抓不到鸭子,我也有其它办法。”
“我们孵出来的鸭子,就算是半家养的了,逃跑的概率很低。”
“抓大群鸭子的话,则很容易出意外。”
“毕竟,鸭子会飞……”
会飞的飞禽,活捉的机会都非常渺茫。
直接驯化鸭子的机会,甚至比驯化雕鸮还要更加艰涩。
雕鸮自诩掠食者,在面对人类的时候,还是很有自信的,不会立刻逃跑,给了赵心晴接触的机会。
但鸭子可不是掠食者,见到人类会受到惊吓,驯化的概率更小。
只能通过一代代的繁衍,不断将之变成家养的禽类,除去野性,才能成功。
与其如此,直接摸鸭蛋回去孵化,算是最好的策略了。
两人商定了计策,直接将这只鸭子炖了一锅,就着红薯,吃了个饱。
猫群很快也从夜色中跑了回来,一次性带回来不少猎物。
雪乌梅嘴巴里还叼着一条白色的大蛇,足有两人胳膊大小,已经死了。
雕鸮一家看到雪乌梅的猎物,眼睛都亮了。
赵心晴直接用雕鸮猎来的好几只老鼠和松鼠,将雪乌梅嘴巴里的大蛇换了下来。
雪乌梅似乎也不是特别喜欢蛇类的食物,很乐意地放开了大白蛇。
赵心晴直接将大白蛇丢给了雕鸮一家,看着他们分食。
这一夜,宠物带回来的食物,绰绰有余,不光喂饱了苏白和赵心晴以及宠物自身,甚至还留下了一些当做明日的早饭。
两人在这简易营地中休息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虽然也是四点半起床,但一直等到天光放亮,才开始行动。
随着时间推移,现在天亮的时间,也越来越晚了。
寻找鸭子其实并不难,直接找水域就可以了。
而找水,对苏白而言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尤其是鸭子所在的水域,特征非常明显。
那水域一定要大,而且流速一定不能太快。
这就排除了两人周围一直存在的河流。
而且不能往山脉的方向找,因为山脉造成的地势落差,很容易形成湍急的水流。
最终,两人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找到了一个不小的湖泊。
秋日的湖泊很是平静,阳光映照其上,泛出粼粼水光。
有各种飞鸟在湖面上起落,飞腾之间分外闲适。
赵心晴看着眼前这一幕,深深吸了口气,叹道:
“这样的地方,其实也是很好的营地位置。”
“可惜一开始没有遇到。”
弹幕:
【……】
【这附近可是有银背大猩猩族群的……】
【真要论起危害性,这银背大猩猩虽然个体体重没有七百公斤的棕熊离谱,但作为一个族群,整体战斗力可真不一定弱小。】
【你们看到刚刚你们双方碰面的时候,那些银背大猩猩看你们的眼神?】
上一次苏白就碰到过银背大猩猩,这一次又碰到了。
但这一次,银背大猩猩只是看了两人的队伍一眼,就直接扭头跑掉了。
半分冲突的意思都没有。
上一次的苏白身旁只有小白虎。
但这一次,苏白的队伍却是齐全的,只是没有带梓梓和沐沐罢了。
苏白的这支队伍,看起来已经足够恐怖了,荒野中没什么东西愿意轻易招惹。
“看……那儿有个鸭子窝……”
赵心晴指向湖泊水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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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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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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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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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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