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青年倒也帅气,但还没有帅到让人忘我地步。
农田中老人稍微回神,微微笑道:“三位贵客是从城里来的吧?”
叶天摇头笑道:“不是,不知道老丈如何称呼?”
老人笑道:“姓风,你们叫我老风就行了。”
声音落下,他好奇道:“三位贵客不是从城里过来,那是哪里?”
叶天笑道:“老丈,我们是从其他世界过来,初到金阳神界,想询问一下,这里的情况。”
就在这时,田地里小女孩摘了三个红彤彤的西红柿来到三人面前。
“大哥,请你们吃!”
叶天三人很是诧异,这金阳神界中竟然有西红柿这种蔬菜。
只是与地球上不太一样,这西红柿散发着红光,水灵灵的,一看就是灵力很足。
见三人都没吃,小女孩擦了擦手道:“都是干净的,能吃的!”
闻言,叶天笑笑,咬了一口西红柿。
入口甘甜,灵力充沛。
让叶天不由陷入了回忆当中,觉得自己好久都没有吃过西红柿了。
“谢谢你小妹妹!”叶天冲着小女孩微笑道。
“我叫风铃,爷爷给起的名字。”小女孩说道。
“真好听!”苏亦然微微一笑。
“姐姐真漂亮。”风铃一个劲儿盯着苏亦然看。
一旁叶天看出来,风铃不是神,但体内有神力,算作是半神实力。
至于那老丈也不是神,但在力量上几乎能与真神比较。
这就是生在神界的好处。
老丈握着锄头道:“金阳神界很大,三言两语说不完,天色也晚了,若是三位贵客不嫌弃,晚上可夜宿我家。”
“大哥哥,大姐姐,那就是我家!”风铃指了指村落入口处,一处三层阁楼,还带着大院子。
见状,叶天与苏亦然对视一眼,然后对那老丈说道:“那麻烦老丈了!”
老人笑道:“不麻烦,我们这里啊,也经常有城里贵人过来玩。”
叶天笑着点头,然后给金使眼色:“过去帮忙。”
金一闪出现在老丈面前,帮忙扛着灵白菜以及其他蔬菜。
五人一起,朝着村落中走去。
不得不说,这里的村庄还是挺美的,在山水之间坐落,山上云雾缭绕,然如生活在仙境中一般。
自在,悠然。
回到家里。
叶天三人见到风铃的父母,父母亲看着年纪也就四十岁左右,但真实年龄有上百岁。
那老丈年纪约有三百岁。
询问之后,叶天才知道。
就算这里是神界,如果不能成真神,人的寿命超不过350岁。
达到真神后,在神界能活过千岁。
叶天微愣,真神在人间界过十万年都没问题。
在神界只能活千岁,看来他们也是一样,寿命都受到了限制。
不过想想也是,若是都不会死,神界的人口简直吓人。
仔细看一眼,风铃的父母不是真神,但在力量方面与那老丈差不多,三人合力的话,也能斗一斗刚达到真神的人。
不过真都起来,肯定还是打不赢。
就如三五个身强力壮的普通成年人,打不赢一个会武的成年人一样。
虽然力量上可能差不多,但用巧上不如。
真神掌握着真正的神力,神通之术,战斗力自是要强,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比。
渐渐地,天色黑暗下来。
饭还没有做好,外面下起了大雨。
客厅中。
老丈人陪着叶天三人,喝茶聊天,说的都是金阳神界的情况。
叶天听了大概,顺着村落往东去,大约十万公里左右,能看到大城。
大城是金阳神朝的西边最后一座大城市。
整个金阳神界,有一个神朝,九个小型王朝。
至于金阳神界在三千神界中处在什么等级,老丈并不知道,因为他没怎么外出过。
最远就是跑到三十万里外的一座大郡城,再远就没有去过。
至于金阳神朝的神都,据说相距他们村落千万里,坐着神驹马车一个月都到不了。
叶天三人一脸听故事的样子。
听着老丈讲述金阳神朝的情况,当然有些是他亲眼见过的事,有些是道听途说的。
反正聊天嘛,全部都讲给叶天三人听。
渐渐地,叶天三人对神界有一个清晰的轮廓。
金阳神界并不是一盘散沙,而是有神朝统治。
建立神朝的人,是叫金阳。
不是苍穹上应该出现的金色太阳。
这里的气候,也是春夏秋冬四季变化,但与人间的春夏秋冬不同。
主要是温度上,春天都比人间的夏天热。
冬天也比人间的冬天冷。
最寒冷的时候,半神都能被冻死。
叶天三人听的吃惊不已,这幸好是成神来到神界,否则在这里生存更加艰难。
“爹,叶公子,开饭了!”
这时,风铃的父亲端着美味菜肴走进客厅,香气扑鼻。
就连不爱吃饭菜的金,都有点食指大动。
老丈起身,将藏着的好酒拿出来,招待客人。
叶天三人感受一番,虽然都是农村景象,但神界的农村要比人间的帝王都幸福。
首先菜肴在人间吃不到,真是美味。
其次是酒水,虽然同样是火辣辣的感觉,但缓一会儿非常解乏,还口留余香。
灵米更是香喷可口,散发着晶莹的光芒。
叶天第一次吃,忍不住吃了三大碗。
看的风铃小姑娘咯咯直笑,说道:“我哥哥也是这么能吃的,跟大哥哥一样。”
“你还有哥哥?”
叶天有些好奇,看着风铃问道。
风铃点点头道:“是啊,我哥哥叫风鸣,参军去了,他也是真神,可厉害了!”
叶天笑着点点头。
对这朴实一家人,他还是挺有好感。
不由看着老丈问道:“小孙子去参军,是金阳神界经常打仗吗?”
老丈沉吟下道:“还好吧,有时一年打一次,有时三五年打一次,不一定是跟那些王朝打,打妖兽啊,打魔头啊,还有镇压一些邪恶宗派,都是神朝派兵维护神界安宁秩序。”
叶天听的暗暗点头。
这时,一旁风铃的父亲笑着说道:“叶公子所有不知,小儿天赋不是很好,去宗派参加招收没有被录取,只好选择去参军。”
“只要在军中立功,是可以学到更强大的神通,甚至还能进入神武堂。”
叶天听的好奇,不由问道:“神武堂是什么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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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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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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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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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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