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大军,各自对面列阵,旌旗蔽空,双方士兵,都严阵以待。
手里锋利的武器,紧握在手中,只要各自的总帅一道命令,双方的士兵,就会冲杀而出,整片天际,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肃杀之气。
“太子殿下,咱们该怎么办?”李天霸询问道。
第一是战,第二是撤退。
李治也没想到,这都三天了,秦牧居然还没有撤退,而是在阜之地,等着他来。
便是说,秦牧早就猜测到,他们会率军出城,这就不由的,让李治在空气中嗅到了一股阴谋的气味。
只见秦牧,骑着雪龙马,走出了阵列,朝着李治大喊道:“李治,本将秦牧,已在此恭候多时。”
呃!
李治的牙齿,顿时紧咬在一起,被气的浑身都在发抖。
目前来说,他们撤也不能,不撤也不能,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看了眼身后的三万大军,再对比秦牧所部的大军,他的底气瞬间就来,直觉告诉他,一定要打这一仗。
目前来说,如果现在撤退的话,秦牧必然率领大军,紧追不放,将自己的后背给秦牧,必败无疑。
“秦牧,既然你想死,就怪本宫不客气了。”李治朝着对面暴喝了一声。
“高丽国的将士们,在你们前面,是一支入侵我们家园的敌人,他们都是一群,刚刚组建的新兵罢了,而你们!是高丽帝国,战斗力最强悍的将士。”
“狭路相逢勇者胜。”
“杀!杀!杀!”
李治将腰上的佩剑,一把抽了出来,指着天空,高声呼喊着。
杀…
麾下的士兵,也举着武器,嘴中发出热烈的杀声,扯着嗓子喊了一句,整支高丽军团的士兵,战意就涌上来了。
“这些高丽士兵,倒是有几分厉害!”秦牧暗暗说道。
伫立在他面前的高丽军团,乃是高丽国最精锐的部队。
“冲锋!”
呜呜呜!
进攻的号角声,传荡在空际,数万大军,带着漫天尘土,奔袭而来。
面对千军万马,秦牧没有丝毫紧张与恐惧。
相反,他战意盎然,热血沸腾,这么多年的征战,只要到了战场之上,秦牧就好比换了个人一样。
回到队列中,秦牧并没有着急,让大军进攻。
“弗朗机大炮,全炮发射!”
秦牧当即下令。
弗朗机大炮,战场破敌神器,今天还是第一次,展现他的风采。
二十门弗朗机大炮,在大军后方一字排开,一箱箱会开花的炮弹,躺在地上。
炮营的士兵,都非常专业,五人管理一架火炮,从填充到发射,手法丝毫不逊色于前世,精锐的炮兵。
“调准角度!”
“一发填射!”
士兵调整着高度与位置,这个步骤很快,更体现了士兵,这一方面的专业性。
“调整完毕!”
士兵报道。
“发射!”
士兵将炮弹拿出,送入炮筒。
“呲溜”
引线瞬间点燃,浓郁的烟雾,在引线之上散出。
砰砰砰!
虎啸龙吟,这便是镇国利器。
空中,炮弹发出犀利刺耳的破风之声,犹如野兽的怒吼。
轰轰轰!
当炮弹落地的那一刻,带着巨大的威力,轰击在地上。
高丽士兵,还在懵圈中,便是被炮弹,炸飞在地上,一个黑乎乎巨大的弹坑,浮现在地面上。
“怎么回事!”李治让北燕的火炮给炸懵圈了。
剧烈的炮弹声,就在自己耳边呼啸而过,只是一轮火炮,就炸死了高丽几十个人。
下一轮火炮,又继续开始。
“诸葛连弩!”
在高丽士兵,即将靠近的时候,重盾牌兵之后,一排手持诸葛连弩的士兵,站了起来。
咻咻咻!
在敌军进入射程的那一刻,北燕士兵,立马扣动扳机。
一时间,万箭齐发。
要知道,诸葛连弩的威力,可是不小,再加之!又是径直射击,最前方的高丽铁骑,可是遭了殃。
嘶!
啊啊啊!
高丽士兵的嘴里呐喊着,他的战马前胸,扎十几支箭矢,因为疼痛,直接是摔倒在地,人仰马翻。
有些战马,瞬间发狂了,在战场上,肆意乱窜,甚至与其他骑兵,撞击在了一起。
一只攻击力十足的防御网,让高丽士兵,几乎无法前进一步。
“步兵先上,步兵先上。”
李治害怕了,可不敢冲在最前方,就敌军这个箭矢的输送,就算是铜墙铁壁,也得被射穿。
“差不多了,就让他们好好看看,北燕大军的战斗力吧!”秦牧虎头湛金枪,竖身而下。
“所有人,冲锋。”
秦牧的虎头湛金枪,朝前一指。
秦炎武的玄甲军,率先奔出,随即!由陈子云率领的五千骑兵,也跟着冲杀出去。
杀!
杀!
杀!
北燕大军,虽只是两万七千余人,可这高亢的杀喊声,气势如虹,宛如十万大军一样。
光是气势方面,就将高丽士兵,吓了一大跳。
秦牧一马当先,雪龙马的速度,很快让他一骑绝尘,冲杀到了大军的最前方。
在他的面前,一名骑兵,手持着锋利战刀,朝他刺了过来。
“来的好!”
秦牧将虎头湛金枪,提了起来,枪尖处当映射出,一道犀利的寒芒。
滋拉!
呃!
高丽士兵的武器,还没有砍出,秦牧的长枪,率先刺穿了后者的胸口,手臂一用力,直接便是将高丽士兵,从战马上,刺下了战马。
出枪的速度,何等之快,连枪影都没有看清楚。
秦牧迅速将枪抽出,又是斩向其他敌军。
一分钟不到,死在秦牧手里的敌军,就有五六人,敌军的鲜血,已经将他身上的铠甲,染成了血红之色。
一侧的庞泰,更是疯狂,战斧落下,不是削头就是削四肢,血腥无比。
秦炎武、秦良所率领的玄甲,再次发挥了他的强势之处。
玄甲军配合起来,好比收割机一样,收割着敌军的脑袋。
片刻,两军瞬间,鏖战在了一起,一具具尸体,瘫倒在地上,鲜血将大地染红,浸湿了泥土。
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刺鼻难闻的血腥味。
战场向来都是无比残酷的,没有丝毫的怜悯可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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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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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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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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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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