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明,我,笔者,并非是原作者,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润色者,而我,就是作者在开篇序章里面提到过的“作家朋友”。
咳,这个头衔,受之有愧,受之有愧,作者倒是很欣赏我的文学素养,但我觉得自己离他的评价还差的很远。
首先要解答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会以笔者的身份润色这一部小说,其实如果诸位看官认真看过的话应该也能猜到一些。
其一,因为作者的写作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可能是受一些他读的书影响,他写的自传就好像一部纪传体史书,很多事情都被他一笔带过了,缺乏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尤其是有些在他看来理所当然的“常识”,到了我们普通人就变的难以理解,每当我拿原作的某一段去问他:“xxx是什么玩意?”“xxx又是哪朝哪个人?”,这时候他总是会露出一副“你怎么这都不知道”的表情来,我对巫蛊一道有些理解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完全不了解的普通人了。
其二,原作当中含有大量无法过审或者会引起恐慌的内容,原作者对普通的人类社会和普通人似乎一直有些误解,譬如他曾在文中非常详尽的讲解了制作安瓦亚鬼的全过程,害得我把早饭吐出来了,更别提他还有许多涉政言论,这些都要我一点点小心翼翼的去修改,不仅要保证内容能发的出来,还要顾忌着保留原作的主要剧情和思想,这让我非常痛苦,比自己写小说还要累的多。
其三是私密问题,因为他们这行,有很多东西要保密,所以有好多地方作者都写的模棱两可或者压根就直接跳掉了,这时候我得使劲给圆回来,就要靠瞎编的能力了,所以如果各位看官看着看着发现某一段剧情十分离奇或者某一个人物前后性格突然大变,不要惊慌,这都是正常现象,前者是为了把两段剧情链接到一起,后者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意透露或者不能透露身份,但是起到的作用又非常重要,这样就只好把本该属于他们的剧情强行安排给另外一个出场人物了。
讲完了笔者和作者的区别,接下来我就想说一些我个人的感受了,在不剧透的情况下聊一些写这本小说的事情。
如开篇作者所言,他这半生用波澜壮阔来形容也不为过,但是最后却陷入了相当迷茫的境地,从前的他,绝对不会在乎我们这些普通人对他的看法,但是现在,他却想和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分享自己的故事,我不知道作者的心路历程,但我知道他肯定很孤独。
而我能做的,就是努力把作者交给我的一具骨架,一点点的添加血肉,添加肌肤,让这些陈年故事从尘埃之中重新焕发出光彩,这也是本书题目的由来。
之所以选择这个平台发布,其实是因为它的门槛较低,而且还是免费的,作者希望能够与人分享他的故事,我觉得这里非常适合他的初衷,尽管我很早就注册了账号,但是还是第一次在这发布作品。
然而世事哪能总是如人所愿,因为种种原因,这本书发布以来阅读者寥寥,说实话,我是有些难过的,但是作者本人对此表现的非常豁达。
“也许天意如此,我们这种人注定不为人知。”他说。
其实,最终成品的发布权在我这里,我大可以搬弄些伏笔,套用些套路,制造些人物矛盾,将本就已经夸张过的剧情再夸张一遍,但我知道我不能那么做。
作者的人生虽然已经无比精彩,但放在这里,在各个奇幻的世界里,仍然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或许有人看了还要啐一句:“这剧情写的跟白开水一样。”
其实我已经非常努力的在加快剧情的节奏,但是我始终秉承着一个原则,那就是绝不将作者原本写的情节给删减掉一点,所以导致很多笔墨会显得多余冗杂,对推进主线剧情没有什么帮助,但这些,也是作者曾经的人生。
昨天我把每日的数据发给作者,他说:“没有人看就算了。”
我倔强的回复他:“还有人在看呢,我得写下去。”
他说:“没必要,我就是一时心血来潮,你这段时间忙成这样,我也不好意思。”
我一时间有些无言,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无所谓,最后只是又回复了他一句话:“等到没人看的时候我就不写了。”
他说:“随你,反正我已经写完了——虽然我写的狗屁不通吧,你随便改,就是写我成仙飞升了也行。”
我不知道我还在坚持的意义是什么,为了作者还是为了读者?还是单纯的为了这曾经存在过的一桩桩故事呢?
实际上,现在故事才讲到了刚开篇不久的地方,而按照现在每日的阅读人数,或许这个月末的时候这本小说就真的彻底没有人再看了,在那之后,我不知道还会不会接着写下去。
也许我会做最后一个读者,孤独的将这本小说完成,然后将它束之高阁,但我明白,更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在某一天的深夜里,这本小说突然无疾而终,不会翻起任何的浪花,也不会有任何人为它哀悼——除了我。
诸位,看到这里,或许你们会觉得我现在很痛苦,实际上没有,我在写下这一章的时候非常平静,没有明珠暗投的悲哀,更没有世无伯乐的愤慨,我就好像在写一篇很长的流水账,现在只是等待着落下句号的时间。
我不在乎这部作品吗?显然不是,我在上面确乎是倾注了心血的,但己所欲,不强加于人,倘若真的没有人喜欢听一个蹩脚的故事,那么不讲下去也罢。
如作者所言:“天地大道,我参悟不透,但世人之心,我洞若观火,无非是视其欲视,闻其欲闻;若视其不欲视者,则恍若未闻。”
也对,像这样平平无奇毫无亮点的小说,自然是没有人愿意花时间去看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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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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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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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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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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