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农门悍妻:黑心莲夫君求抱抱>第464章 番外之宋阙(四)
  少部分是购买得来,大部分是从一些政敌家中查抄而来。

  无一例外,全都是难得的好书。

  其中有几册,因为特别喜爱,看多了,练字练多了,已经可以背下来。

  我默写下来其中一册后,便让她推着我去了镇上,找到了凌云书肆的店主王先生。

  果然,王先生答应了买我的书。

  虽然价格不高,可多默写几册还是够的。

  买院子的钱有着落了,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想同她分享。

  可惜,她还没来接我,我却碰上了以前在凌云书院的同窗。

  那熟悉的三张脸,前世的时候,有一个死在了山匪手里,有一个死在了军中,还有一个死在了我手里。

  回想起当日,他跪在我面前,央求我饶他性命,悔不当初的场景,感觉记忆已经很远。

  我发现,自己竟没那么恨他们了。

  可他们再次刁难和侮辱我,还是挑起了我的怒火。

  尤其,他们还骂她是母夜叉。

  我正准备出手之时,她却来了。

  三两下便制服了他们,还逼着他们向我道了歉。

  甚至,还出言,让他们不准对外再说她与我之间的事。

  她为了维护我的面子,竟做到了这一步。

  接下来,我自然没让她失望。

  亲口承认了她与我的关系。

  我看到她的脸刷的就红了,很可爱。

  回去的路上,她怕我饿了,将买的包子给我吃。

  吃了一个后,我才发现,她给我的是肉馅儿的,自己吃的却是素的。

  那一刻,我承认了。

  那个叫秦逍遥的女鬼,真的打动了我。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慢慢关心她,也渐渐同她亲密起来。

  我想,也许,同她成为真正的夫妻,或许也未尝不可。

  很快,我们便在镇上买了院子。

  然后,我开始经常随她去镇上。

  指挥她将院子布置妥当。

  接着,又开始囤粮。

  后来,便是搬家,去镇上生活。

  她真的比我自己的手脚还好使,我说什么,她便做什么。

  越是同她相处,我发现,自己便越离不开她。

  不止因为她听我的话,办事能力强。

  还因为,她的性子,让我爱罢不能。

  她从不避讳对我的喜欢,也从不遮掩自己性格的阴暗面。

  要算计人或者对人下手的时候,也从来不在我面前隐藏心思。甚至,有时候,还会拿出来跟我讨论。

  她啊,不是个善茬儿。

  甚至,以世人的标准来看,还不是个好人。

  也对,她是来自地狱的女鬼,又不是来自天界的仙女,又怎么可能是个好人呢?

  而我,喜欢的本就不是仙女,而是女鬼不是?

  一个眼里心里全是我,对我的家人和身边的人至纯至善,对外人冷漠或是心狠手辣的女鬼,让我如何能不爱?

  于是,我也不再隐藏对她的欣赏。

  甚至,不吝啬展示自己的好与坏。

  她果然同我是天生一对,能理解我人性的阴暗面,甚至还十分赞同。

  之后,镇上的生活甜蜜又幸福。

  我一边养伤,一边抄抄书,顺带教烨儿和她读书识字。

  而她又开始忙于了生计。

  草鞋,皮蛋,以及之后的豆芽菜。

  这些生意,每一样,只要够勤快,赚的钱都足够养活我们一家子。

  她却全都在干。

  我知道,她想赚钱养家。

  她啊,与这个时代的女子果真不同。

  再后来,旱灾果然更严重了,蝗灾也来了。

  可因为我们早有准备,应付得十分从容。

  我想着,也许这一世,我们能平安度过那些灾难。

  可当兵祸到来的时候,我们家还是出了事。

  那一日,她带着我们的干闺女出门去看大夫,我们在家等。

  结果,山匪竟上了门来。且还发现了我。

  这一世的我,比上一世穿得体面,更不可能逃得过那些人的魔抓。

  很快,我便被抓去见了山匪头子。

  见到上一世被我杀掉的山匪头子,我的心既冷,又怕。

  上一世,我一无所有,可以豁出去奋力一搏。

  可这辈子,我有家人,还有了她,如何还敢冒险?

  可服软是不可能的。

  于是,我再次被山匪们扔进了地牢。

  像上一世一样,穿着单薄的里衣,在地牢里受冻。

  被关在地牢里的时候,我的心里很乱。

  一方面,希望她能来救我。一方面,又害怕她来救我。

  纵然她本事大,可岭泉镇已经被山匪所占据。

  我又在山匪的老巢里,我怕她非但救不了我,还会被我拖累,陷入险地。

  我的担忧,很快便成为了现实。

  她很快就来了。

  还是挟持着山匪头子过来的。

  可她不知道,这伙山匪其实并不全只听山匪头子的话。

  尤其是眼下,他们已经被朝廷军围住。

  别的不说,山匪老二便有逃跑的心思。

  她的到来,果然同山匪老二对上了。

  那时的我,已经发起了热,别说随她一起离开。

  就是自己走出地牢,怕也无法走回家去。

  她的出现,让我感动,更多的却是害怕。

  不是害怕自己会死,而是害怕她会出事。

  那时我才意识到,我竟已爱她如此之深。

  可她却不愿意走。

  我知她性格,只能打起精神,想法子保全我和她两个人。

  最后,我们做到了。

  成功将时间拖延到了朝廷军攻城。

  而且不止山匪头子被我们捉了,山匪老二也死在了她手上。

  来搜查地牢的侍卫得知了情况,把我们带去见了二皇子。

  见到前世的主子,我已经没了感激之情,心情却依旧有些复杂。

  毕竟,在前世,我不止当他是我的主子,也是恩人和知己。

  想到他的恩情,我上辈子已经报答过了。我又释然了。

  这辈子,杀掉山匪头子的人不是我,他注意到的人也成了我媳妇。

  这样就很好。

  我们最好别再有交集。如此,我才能安稳的和家人过平淡的生活。

  可事情却并没如我意。

  二皇子在见识过我媳妇的能耐后,竟动了招揽的心思。

  甚至,还查出了我的身世。

  见招揽我媳妇不成,他竟起了招揽我的心思。想借此,拉上我媳妇。

  我自是不愿。

  尽管他三番四次相邀,我都选择了拒绝。

  可我也无可避免的,再次同他相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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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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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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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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