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例外,全都是难得的好书。
其中有几册,因为特别喜爱,看多了,练字练多了,已经可以背下来。
我默写下来其中一册后,便让她推着我去了镇上,找到了凌云书肆的店主王先生。
果然,王先生答应了买我的书。
虽然价格不高,可多默写几册还是够的。
买院子的钱有着落了,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想同她分享。
可惜,她还没来接我,我却碰上了以前在凌云书院的同窗。
那熟悉的三张脸,前世的时候,有一个死在了山匪手里,有一个死在了军中,还有一个死在了我手里。
回想起当日,他跪在我面前,央求我饶他性命,悔不当初的场景,感觉记忆已经很远。
我发现,自己竟没那么恨他们了。
可他们再次刁难和侮辱我,还是挑起了我的怒火。
尤其,他们还骂她是母夜叉。
我正准备出手之时,她却来了。
三两下便制服了他们,还逼着他们向我道了歉。
甚至,还出言,让他们不准对外再说她与我之间的事。
她为了维护我的面子,竟做到了这一步。
接下来,我自然没让她失望。
亲口承认了她与我的关系。
我看到她的脸刷的就红了,很可爱。
回去的路上,她怕我饿了,将买的包子给我吃。
吃了一个后,我才发现,她给我的是肉馅儿的,自己吃的却是素的。
那一刻,我承认了。
那个叫秦逍遥的女鬼,真的打动了我。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慢慢关心她,也渐渐同她亲密起来。
我想,也许,同她成为真正的夫妻,或许也未尝不可。
很快,我们便在镇上买了院子。
然后,我开始经常随她去镇上。
指挥她将院子布置妥当。
接着,又开始囤粮。
后来,便是搬家,去镇上生活。
她真的比我自己的手脚还好使,我说什么,她便做什么。
越是同她相处,我发现,自己便越离不开她。
不止因为她听我的话,办事能力强。
还因为,她的性子,让我爱罢不能。
她从不避讳对我的喜欢,也从不遮掩自己性格的阴暗面。
要算计人或者对人下手的时候,也从来不在我面前隐藏心思。甚至,有时候,还会拿出来跟我讨论。
她啊,不是个善茬儿。
甚至,以世人的标准来看,还不是个好人。
也对,她是来自地狱的女鬼,又不是来自天界的仙女,又怎么可能是个好人呢?
而我,喜欢的本就不是仙女,而是女鬼不是?
一个眼里心里全是我,对我的家人和身边的人至纯至善,对外人冷漠或是心狠手辣的女鬼,让我如何能不爱?
于是,我也不再隐藏对她的欣赏。
甚至,不吝啬展示自己的好与坏。
她果然同我是天生一对,能理解我人性的阴暗面,甚至还十分赞同。
之后,镇上的生活甜蜜又幸福。
我一边养伤,一边抄抄书,顺带教烨儿和她读书识字。
而她又开始忙于了生计。
草鞋,皮蛋,以及之后的豆芽菜。
这些生意,每一样,只要够勤快,赚的钱都足够养活我们一家子。
她却全都在干。
我知道,她想赚钱养家。
她啊,与这个时代的女子果真不同。
再后来,旱灾果然更严重了,蝗灾也来了。
可因为我们早有准备,应付得十分从容。
我想着,也许这一世,我们能平安度过那些灾难。
可当兵祸到来的时候,我们家还是出了事。
那一日,她带着我们的干闺女出门去看大夫,我们在家等。
结果,山匪竟上了门来。且还发现了我。
这一世的我,比上一世穿得体面,更不可能逃得过那些人的魔抓。
很快,我便被抓去见了山匪头子。
见到上一世被我杀掉的山匪头子,我的心既冷,又怕。
上一世,我一无所有,可以豁出去奋力一搏。
可这辈子,我有家人,还有了她,如何还敢冒险?
可服软是不可能的。
于是,我再次被山匪们扔进了地牢。
像上一世一样,穿着单薄的里衣,在地牢里受冻。
被关在地牢里的时候,我的心里很乱。
一方面,希望她能来救我。一方面,又害怕她来救我。
纵然她本事大,可岭泉镇已经被山匪所占据。
我又在山匪的老巢里,我怕她非但救不了我,还会被我拖累,陷入险地。
我的担忧,很快便成为了现实。
她很快就来了。
还是挟持着山匪头子过来的。
可她不知道,这伙山匪其实并不全只听山匪头子的话。
尤其是眼下,他们已经被朝廷军围住。
别的不说,山匪老二便有逃跑的心思。
她的到来,果然同山匪老二对上了。
那时的我,已经发起了热,别说随她一起离开。
就是自己走出地牢,怕也无法走回家去。
她的出现,让我感动,更多的却是害怕。
不是害怕自己会死,而是害怕她会出事。
那时我才意识到,我竟已爱她如此之深。
可她却不愿意走。
我知她性格,只能打起精神,想法子保全我和她两个人。
最后,我们做到了。
成功将时间拖延到了朝廷军攻城。
而且不止山匪头子被我们捉了,山匪老二也死在了她手上。
来搜查地牢的侍卫得知了情况,把我们带去见了二皇子。
见到前世的主子,我已经没了感激之情,心情却依旧有些复杂。
毕竟,在前世,我不止当他是我的主子,也是恩人和知己。
想到他的恩情,我上辈子已经报答过了。我又释然了。
这辈子,杀掉山匪头子的人不是我,他注意到的人也成了我媳妇。
这样就很好。
我们最好别再有交集。如此,我才能安稳的和家人过平淡的生活。
可事情却并没如我意。
二皇子在见识过我媳妇的能耐后,竟动了招揽的心思。
甚至,还查出了我的身世。
见招揽我媳妇不成,他竟起了招揽我的心思。想借此,拉上我媳妇。
我自是不愿。
尽管他三番四次相邀,我都选择了拒绝。
可我也无可避免的,再次同他相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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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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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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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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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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