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秀结束后,谢太后斟酌了又斟酌,最后定了严首辅家的孙女作为皇后的人选。
严首辅在永昌帝登基后,便从朝堂上退了下来。只是他虽然致仕,可他到底做了那么多年的首辅,门生几乎遍布朝野,在朝中的名望也无人可及。
谢太后有心想拉拢他,加上严首辅的孙女确实端庄大方,有一国之母的风范。
永昌帝对于严首辅也一直都很尊敬,只是尊敬归尊敬,他对严首辅的孙女不是很满意,觉得她长得太普通了一点。
但是谢太后主意已定,永昌帝也只好妥协。
只是帝后大婚后,永昌帝很少留宿坤宁宫,反而更喜欢貌美的陶才人。
这个陶才人就是陶思谦送过来的其中一个养女,生得姿容出众,既有才情还擅歌舞。
帝后大婚之前,永昌帝就承诺过她,将来必会给她一个名分。
等他将严皇后娶进宫,便给了对方一个才人的位分。
严皇后是被祖母带大的,从小就被灌输女子要三从四德的思想。
是以永昌帝虽然不怎么喜欢她,但严皇后从来不在谢太后面前提起这些。
而永昌帝对陶才人的偏宠,谢太后倒是有所耳闻,只是她觉得儿子年纪大了,这个皇后又是自己逼着他娶的,便睁只眼闭只眼,偶尔看不过去,才提点永昌帝几句。
永昌帝年少时还好,但如今做了皇帝,压根不想听任何人的说教。谢太后是他生母,他不能拂袖而去,只能耐着性子听她劝导自己,但离开慈宁宫后,永昌帝依旧我行我素,照旧偏宠陶才人。
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陶才人就从才人升到了婕妤。
如今朝廷内外,都知道陶婕妤是永昌帝的宠妃,而陶思谦也借着这层关系成为了永昌帝的宠臣。
消息传到锦城,沈秀觉得远离京城倒也是件好事。
她现在也无比庆幸,幸好自己在陶思谦身边埋下了一个眼线,将来对方一旦有什么异动,自己也能提前防范。
不过陶思谦如今正沉浸在众大臣的追捧中,一时还顾不上找他们的麻烦。
相较京城的热闹,锦城就相对清静多了。
卫宴如今每日忙于公务,但每逢一五,还是会抽出时间来敦王府给敦王讲书。
敦王读书是出于兴趣,不管经史子集还是诸子百家,他都喜欢。
卫宴觉得敦王作为王爷,将来不用科举,不必将四书五经学得滚瓜烂熟,因此给他讲的最多的是史书。
他从来不会因为敦王是王爷,而放松对他的教导。每次讲完书后,都会给敦王布置课业。
敦王也很勤勉,每次都认真完成课业,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得认真,师生两人很快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当然,两家的来往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二郎学堂放假,卫宴便会带着他去王府。
二郎虽长大不少,但人还是有些贪玩,卫宴带他到王府,也是希望他能学习敦王的勤勉。
只可惜收效甚微。
不过敦王倒是很喜欢和二郎玩耍,他自小就没什么玩伴,二郎虽比他小上好几岁,但他少年老成,活泼爱笑的二郎刚好对了他的脾气。
后来只要二郎的学堂放假,都会偷偷来找敦王,每次来不是给他带小玩意就是带些市面上的吃食。
按着祖制,敦王作为藩王是不能出封地的。
王府对敦王这些藩王来说,其实就是牢笼。
敦王也知道永昌帝不喜自己,为了不给对方找茬的机会,平时连府邸都不会出。
卫宴未发达之前,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里读书,因此他不觉得敦王不能出门会无聊,所以他从来没说过外面的事情。
只有二郎,觉得敦王这个王爷做的太可怜了,连府邸都不能出,便经常给他讲些外面的趣事。
敦王很喜欢听外面的事情,会拉着二郎问许多事情。
后来二郎跟他熟了,便怂恿他跟自己一块出去。
敦王当即摇头道:“不行,万一被人知道就不好了。”
二郎轻声道:“我倒有个主意,王爷你可以扮成我的小厮啊!”
他的小厮就是景言,年纪和敦王差不多大,两人的身形也差不多。
敦王还在犹豫,二郎已经让景言把衣服脱了下来。
敦王换上景言的衣服,再戴上帽子,只要不抬头看人,没人能发现异状。
就这样,敦王低着头扮作小厮,悄悄跟二郎到了外面的街上。
两人在外面玩了半日,便又回了王府,谁也没惊动。
于是两人的胆子都大了起来,每隔半个月,都要来上这么一次。
卫宴每次忙着公务,只要二郎不惹祸,他根本不会多问什么。
而沈秀这时候正在给三郎开蒙,有小儿子占据她一半的精力,她也没发现二郎在外面干的这好事。
二郎怎么说也是知府大人的公子,锦城不知道他的人很少,他和敦王一起出门的时候又行事低调,因此出来那么多次,每一次都安然无恙。
后来两人将锦城内外都逛遍了,敦王觉得不新鲜了,又怕连累二郎被卫宴责罚,因此便不怎么出来了。
不管怎么说,因为卫宴一家,敦王这三年的生活还是过得很惬意的。
因此当卫宴在锦城任满三年后,最不舍的人就是敦王了。
本来以为卫宴一家这一去京城,他们以后再也见不了面了,哪知道卫宴刚到京城,就从吏部那里获知了一个消息。
原来永昌帝从陶思谦那里知道了卫宴与敦王府来往密切的事情,直接吩咐下来,既然卫宴这么喜欢给敦王当先生,那就一辈子待在锦城给敦王做先生好了。
吏部的人都知道卫宴因为亲近敦王的事,惹了永昌帝不快。
他们不敢违背永昌帝的旨意,因此卫宴刚到京城,就收到了吏部的任命文书。
本来知县和知府都是三年一任,而因为永昌帝不喜敦王,大家对锦城都避之不及,如今有了卫宴垫背,众人都不免松口气,因此任命书下的很快,就怕会有什么意外。
而卫宴收到任命书后,一点都没有众人想象的那般懊恼或后悔,他的脸色反而很平静。
而沈秀听说还能回到锦城,比卫宴表现的还要高兴。
她本来就习惯了在锦城的生活,在那里又有新鲜的水果吃,冬天又不会太冷,简直太适合她这样的人居住。
因此敦王还没从伤感的离别中缓过来,卫宴一家又带着行李回到了锦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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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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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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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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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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