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爷子六十岁的人了,如今还眼不花耳不聋。
因为底下两个儿子都没有什么大出息,唐老爷子不放心把产业交给他们,所以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亲自张罗。
后来等到孙子们出生,唐煜的大哥虽然没有多少读书天赋,可在料理产业方面是个能手。
唐老爷子本想把产业交给孙子打理,哪知道大孙子成亲没几年就病逝了,只留下孤儿寡母。
如此一来,唐老爷子便把振兴家业的希望放在了二孙子唐煜身上。
唐煜也确实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年纪轻轻就考中了举人。
如此一来,唐老爷子对于二孙子的婚事便有了想法,一心要给他找个有助力的人家。
当得知卫家想与自家结亲时,唐老爷子便先去打听了一下卫宴的来历,得知他是上一届殿试的状元,心里就有几分愿意。
尽管卫家是刚发达的寒门,与唐家门第上有些相差,可有卫宴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翰林,只要后面子孙教养的好,卫家成为书香门第,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出于这样的考量,唐老爷子对这次相看也很重视,把唐煜叫来叮嘱了几句,便道:“时候不早了,你母亲该等急了,你去向你母亲请安吧!”
说是请安,其实就是让他去相看一下卫家的大姑娘。
唐煜从唐老爷子这里出来时,心情还有点复杂,也不知道母亲问明了自己的那个疑问没有。
其实温氏也在找机会问出心中的疑问,不过有戚珍珍和大丫在场,她没办法直接问出口。
幸好没多久,戚珍珍就要去更衣,还拉了大丫一起去。
戚珍珍这样做,也是让沈秀多了解一下温氏,不过这样一来,刚好给了温氏一个开口的机会。
温氏的目光从大丫的背影上收回来,便开口道:“卫大姑娘今年有十六了吧?”
沈秀道:“其实还没过十六岁生日,不过也快了。”
温氏道:“听说卫大姑娘从小就跟在你身边长大,难为你有这样的耐心,能把她拉扯到现在。如今像你这样的婶娘可不多见。”
沈秀是聪明人,很快就听出了温氏话里的含义,她笑着解释道:“我刚嫁进卫家时,静琪才六岁,特别乖巧,可惜她娘重男轻女,眼里只有儿子。”
“我看不过去,便跟她娘吵了一架,她娘就赌气把静琪过继到我们二房了。”
“因此静琪今后的嫁娶,我和她二叔说了算。这事也是我公婆默许的。”
原来实情是这样。
温氏道:“若是男人们重男轻女就罢了。可我不理解某些妇人,明明自己是女人,还看不起女人。卫大姑娘离了这样的娘也好。”
沈秀在大丫这件事上,没想着隐瞒什么,这事大丫没错,她也没错,没什么不能说的。
她唯一意外的是温氏的态度,没想到她比自己想的更通情达理,还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沈秀道:“我也是这样觉得。不过她到底是静琪的亲娘,后来我们回老家的时候,静琪待她也挺客气的。不过她现在眼里还是只有儿子。”
“我听说静琪的弟弟也跟着你们一起住,这又是为何?”
沈秀道:“不瞒你说。我那大哥自从我相公中了秀才,就想让自己的儿子将来也走科举这条路。我相公看侄子还算有读书天赋,就把他接到了身边。不过他将来还是要回到大房那里的,我们只是暂代他父母照顾他罢了。”
其实卫家只有两房人,关系并不复杂。
沈秀三言两语就把这事解释清楚了。
温氏觉得大丫被过继给二房这事倒没什么,大丫的亲生父母就算再不好,可他们远在老家,以后见面的机会极少,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
而大丫的亲生父母虽然没本事,但奈何大丫的弟弟也是读书人,将来如果中举,对于自己儿子来说,也是一份助力。
温氏这么一想,觉得这门亲事其实最适合不过。
只是儿子与卫大姑娘还没见面,怎么也要等他们见过面,才好问过他们的意思。
温氏刚想到儿子,唐煜就来了。
唐煜今日在穿衣上也是用了心的,一袭鸭青色暗纹长袍衬得他肤白如玉,眉目清隽,不愧是唐家最出色的子弟。
沈秀老远就看到他了,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一会儿,不由在心里点了点头。
大丫最喜欢的就是翩翩书生,而唐煜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而且容貌更在陆俭之上。
沈秀只看了唐煜一眼,就知道他能俘获大丫的芳心,毕竟谁不喜欢这样风度翩翩的读书人呢!
唐煜走到沈秀面前时,先向她行礼问安道:“晚辈见过卫夫人。”
沈秀含笑与他说了几句话,越看越是满意。这位唐煜唐公子不仅相貌出色,谈吐也很文雅。
正好这时候,戚珍珍带着大丫回来了,沈秀便借此招呼大丫过来。
大丫起先没看清唐煜的相貌,及至走近前来,一眼看到眼前的这个年轻男子就是上次遇到的那个唐先生。
她的脸立时就有些微红。
再看唐煜,也有些吃惊,没想到卫大姑娘竟然是自己那日迷路时偶遇的那个小姑娘。
温氏是过来人,一看他们的反应,就知道他们事先见过面。
温氏开口问儿子道:“你见过这位卫大姑娘吗?”
唐煜道:“在府衙后院有过一面之缘。当时儿子在后院迷路了,幸得这位姑娘指点,才找到回去的路径。”
只有沈秀知道他们先前见过一面的事,不免多留意了一眼,看他二人的样子,大丫是有两三分心动的,不过唐公子这边,暂时还看不出来。
唐煜确实对大丫没什么太大感觉,他年纪比大丫大上好几岁,觉得对方就是个小姑娘而已。
不过鉴于祖父和母亲的期待,唐煜没有把心里的想法表露出来,对待大丫的态度也很是温和有礼。
温氏还以为儿子是相中了对方,等大家入宴席的时候,便让人从树底下挖出了一坛十年的陈酒。
沈秀现在对陈酒已经有阴影了,根本不敢多喝,就是大丫,她也拘束着不让她多喝。
“这陈酒的后劲太大,等你喝醉就知道了。”
大丫对相看的事情毫不知情,即便沈秀一直拦着她不让她多喝,大丫还是偷偷喝了两杯。
后果就是,大丫从唐家离开时,头晕的不行,若不是靠着沈秀,几乎都走不到马车前。
也正因为她走的时候晕晕乎乎,因此左腕上什么时候多了个镯子,她都不知道。
沈秀是上马车后,才发现大丫手上多了一个玉镯子,那镯子玉色通透,好像就是温氏今日戴的那只。
戚珍珍也发现了,凑到沈秀跟前道:“看来唐夫人对你家大丫头挺满意的,不然不会塞给她一只家传的玉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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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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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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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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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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