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刚走到花厅门口,余氏就站起身迎了上去。
“弟妹,你这是有了吗?”余氏还不知道沈秀怀孕的消息,但她是过来人,看到沈秀的走路姿势,就猜到她应该是有了身孕。
沈秀微微笑道:“才刚满三个月。”
怀孕前三个月是要瞒着的,沈秀这么说,无非是不想让余氏心生芥蒂。
余氏知道他们夫妻成亲多年都没有孩子,小心谨慎些也是正常,一点都没放在心上,等两人坐下来以后还叮嘱沈秀道:“既然有了身孕,吃食上一定要注意一些。
当年我怀老大的时候,没人提醒我,我就由着自己的性子在夏天吃了不少瓜果,结果老大生下来没几个月就害病。”
沈秀认真的听着余氏这个过来人的经验,尽管彩霞跟她说过这些,但余氏也是好意,所以沈秀没露出一点不耐烦。
余氏说了好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才想起自己的来意,便换了话题道:“我这次来,也不为别的事,就是想借些银子。”
那年谭明出事,需要打点银子。余氏便张口向沈秀借过银子。那银子才还了没有多久,粮食就涨价了。
余氏手头没有那么多银子,只买了够两个月吃的粮食。如今眼看粮价越来越高,余氏便有些着急。
沈秀听说余氏是为买粮而借钱,便道:“嫂子要买粮食的话,我这里还有些米粮。”
这时候粮价已涨到原来的两倍,沈秀不想让余氏白白花掉那么多钱,就想直接借给她一些粮食。
余氏当然愿意,不过却怕自己把粮食借走,他们会有些吃紧。
沈秀笑道:“嫂子不用担心。当初粮食涨价的时候,我让人采买了不少米粮。”
至于采买了多少米粮,沈秀没有说,余氏当然没有多问。
回家后,沈秀那边就派人送了两百斤米粮过来。
谭明那时候刚好下衙,看到有人扛着两百斤粮食进家,便问余氏,“这两百斤粮食花了多少钱?”
余氏道:“一分钱也没花。这些米粮是从四师弟那里借来的。”
谭明听说是从沈秀那里借来的,便道:“这已经是你第二次上门借钱了吧!以后还是不要这样了,我怕弟妹会不高兴。”
余氏道:“你想多了。弟妹才不是那种人。而且我们借钱也没有不还。这粮食的钱,我们迟早也要还回去的。”
谭明叹了口气没说话,“如今粮价一涨再涨,只怕三师弟那里也有些紧张,不然我们匀出一些给三师弟送去吧!”
不过等谭明说服了余氏,派人给马海山送粮,马海山那边却没有收,说是沈秀早已经派人给他送了些米粮。
沈秀给余氏送米的时候,同时也给马海山送去了一些,只是唯独落下了赵毅这个二师兄。
谭明听说这事以后,便道:“弟妹这么做,估计也是知道二师弟与四师弟不对付,不一定会承他们的情,干脆什么也不送。”
余氏道:“不怪弟妹这么做,二师弟这个人确实太冷心冷情了些,四师弟中状元那么大的喜事,他也不出面,难怪弟妹不喜欢他。”
赵毅此人确实是有些不近人情,这几年虽然和卫宴的关系缓和了一些,可是两家也从无来往。
莲娘本来就是那种出嫁从夫的性子,自从嫁给赵毅后,因为赵毅不怎么喜欢与卫宴来往,莲娘也就很少回石桥胡同这边。
这次京城的粮食涨价,莲娘和余氏一样,只让下人采买了两个月的米粮。
如今粮价一天比一天高,家里的米粮一天天少下去,莲娘就有些不安,想着再买点粮食。
可惜赵毅的俸禄并不多,莲娘嫁过来后又连着生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光是请奶娘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更不用说其他开支了。
莲娘凑了又凑,也只凑出了十来两银子。
她拿出这些银子让下人出去买粮,哪知下人出去了没多久就回来了,说是米铺现在一次只卖十斤粮食,而十斤粮食就要一两银子。
莲娘听到这个消息,忍不住咬牙道:“他们也太黑心了,十斤粮食就要卖一两银子,这不是抢钱吗?”
下人道:“我也这么说,哪知道米铺的伙计却说爱买不买,以后还有买不到粮的时候呢!”
下人也怕伙计说的话会成真,因此便花一两银子买了十斤米回来。
等赵毅晚上回来,莲娘便跟他说起此事。
赵毅道:“家里的事情,你做主就是。如果银子不够,我书房还有一方砚台,放到当铺里,应该能当上十几两银子。”
家里的琐事,赵毅一向都不理会。
莲娘原来还觉得赵毅这样不管家里的事正好,她可以独揽大权,如今赵毅仍是撒手不管,她便有些失望。
那砚台就算能当十几两银子,也不过能买回来一百斤米粮。可家里这么多人,一百斤米粮根本吃不了几天。
莲娘想了想,眼下只能节约开支了。本来还想着这个月买点肉食给孩子们改善伙食,看来是不行了。
在赵家省吃俭用的时候,京城的其他京官,也都勒紧了肚子。
京官大部分都是没有什么油水的,每年只靠那点俸禄过日子。
即便没有粮食涨价的事,那些京官家里也都不富裕,更别说粮食涨价以后了。
卫宴所在的翰林院本来就是清水衙门,不管是掌院学士还是侍读学士,几乎都靠那点俸禄银子。
卫宴回到京城后,没有马上去翰林院,在家休息了几天,才正式去翰林院办到。等他一到翰林院,便听见同僚们在抱怨粮食涨价的事。
而原来和他共事的陈韬和沈士奇更是瘦了一圈。
卫宴问起,两人才告诉他,原来自从粮食涨价后,两人为了省钱,便一天只吃两顿饭。
这样饿了半个多月,人也就瘦了下来。
沈士奇道:“其实我们还不算最惨的,起码没有家累。那些家里有女眷和孩子的同僚,才是最难的。”
陈韬道:“要怪就怪二皇子,好好的造什么反。只是那平叛大军到底干什么吃的,怎么过了这么久,也没有把二皇子抓住。”
沈士奇道:“哪里有那么简单。据说二皇子这次起兵,足足纠集了一万兵力。而派去平叛的大军才只有八千,关键是平叛的将领还轻敌大意,直接让二皇子偷袭成功。”
“我看这次平叛,没有个一年半载是不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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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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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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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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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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