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氏不喜欢邹氏的为人,她不去更好。最后只有杨氏和沈秀要去,当然为了安全,沈秀带上了秦娘子。
莲花庵就坐落在县城城郊的莲花山上,这莲花山因为形似莲花得名,而莲花庵刚好处于莲心的位置。
四周都是连绵不绝的山峰,只有莲花庵所处的地方是一大片平坦的盆地,山峰不仅隔绝了寒气,还使得莲花庵周围的风景美不胜收。
尽管这时候还不到二月份,但是因为今年的春天来得早,莲花庵又处在温暖的盆地,因此庵外种植的几棵杏花树早早的就开放了。
沈秀看到这满树的杏花,难免停步欣赏了一会儿。
杨氏望着这杏花道:“今年这杏花开得不少,想来杏熟的时候,应该可以结不少果子。”
卫宴考会试那年,杨氏曾来莲花庵上过几次香,那时候还曾品尝过这树上结的果子。因为那杏吃起来又酸又甜刚刚好,所以杨氏一直都记得那个味道。
杨氏的话刚刚说完,就有一道声音在她们身后响起。
“阿弥陀佛,贫尼不知道卫老夫人驾临,真是有失远迎。”
来人正是莲花庵的住持慧明师太,她原本是出来送一位香客的,没想到却看到了杨氏的身影。
槐安县好多年没出过进士了,自从卫宴考中进士后,杨氏的知名度立时高了不少,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
只是这些人每次都会称呼杨氏为老夫人,杨氏听着别扭,又不会说那些客套话,因此每次都只点点头,生怕露怯会被人笑话。
这次杨氏同样不知道要说什么,还好沈秀见惯了各种场面,自然而然的接过话道:“师太客气了,我们也是一时兴起,想来莲花庵上柱香。”
慧明师太打量了一眼沈秀的穿着,便含笑问道:“这位是卫夫人吧,早听说卫夫人是个贤内助,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沈秀道:“贤内助这三个字不敢当。倒是这莲花庵内外整齐,香客如云,想来有一半的功劳都应该归在师太身上。”
这些客套话,无非就是互捧而已。你夸夸我,我夸夸你,然后大家皆大欢喜。
慧明听了沈秀的话,不由微微一笑,没想到沈秀这个儿媳妇在交际上比她的婆婆强出不少。
杨氏在旁早听得不耐烦了,还没等慧明师太谦虚几句,就直接说出来意,想为孙子抽一支签。
慧明师太接待过杨氏两次,早知道她说话直接,也不在意,直接将她们带到庵内。
杨氏跪在蒲团上,诚心祝祷时,沈秀便听慧明师太在旁道:“本庵里的签文还是很灵的,卫夫人不妨也抽上一支。”
沈秀其实正在犹豫要不要抽签,不过慧明师太开口后,她还是摇了摇头道:“算了,我就不抽了。”
慧明师太也没有勉强,“要是卫夫人不想抽签,可以去庵庙后面转一转,那里有口求子泉。只需要诚心祝祷,然后饮下泉水,就可以心想事成。”
沈秀来莲花庵的目的,有一半是为了那求子泉。
如今慧明师太主动提起,沈秀便和秦娘子去了莲花庵的后院。
那口求子泉就在后院的最北边,泉口四周用青石垒就,中间一口清澈的泉眼,不断向上喷涌着泉水。
那泉眼虽然不大,但不断喷涌,最后在泉水的下方也汇聚成了一个不大的水池。水池里不仅有水草,还有几条锦鲤。
那几条锦鲤被养的很好,其中有一条足有一尺来长,阳光照在鲤鱼身上,更显得这条尺长的锦鲤异常漂亮。
秦娘子看沈秀只盯着池子里的锦鲤看,便催促她去饮些泉水。
泉眼附近倒是有一个水杯,只是不知道这水杯被多少人用过,沈秀便只用双手接了一捧泉水。
二月的天气还不算太暖,沈秀本以为这泉水会很冰凉,哪知道这求子泉的泉水入口温凉,而且喝起来特别清甜。
沈秀喝完,还让秦娘子尝尝这泉水。
秦娘子笑道:“我就不用了,这辈子有碧莲一个女儿就够了。倒是沈娘子可要多喝几口,将来给卫老爷多生几个儿子。”
沈秀道:“我倒是想多生几个女儿,将来把我的绣技继承下去。”
饮完求子泉的泉水,沈秀便去了前殿与杨氏会合。
莲花庵除了风景不错外,素斋也做得不错。
只是沈秀最近特别喜欢吃肉,看见呈上来的素斋根本没什么胃口。
杨氏和秦娘子倒是都吃的津津有味,两人都觉得那道罗汉斋特别入味。
沈秀看她们吃得香,也盛了一碗罗汉斋。
罗汉斋里面最入味的就是蘑菇,沈秀以前本来很喜欢吃蘑菇,可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她只吃了一口就吐了出来。
杨氏和秦娘子都一脸惊讶地看过来。
沈秀解释道:“这蘑菇的味道有些不好,大概是坏了。”
杨氏没说什么,秦娘子则看了一眼碗里的罗汉斋,这蘑菇没坏啊,她吃了好几块,也没吃到坏的。
沈秀本来就没胃口,吃了这蘑菇就更没什么食欲了,不仅没什么食欲,她还有些干呕想吐的感觉。
沈秀以为是饿着肚子的缘故,因此没放在心上,等从莲花庵回到家里,她便让厨房做一碗猪肉馄饨。
一碗猪肉馄饨下肚,那种干呕想吐的感觉终于没有了。
不过沈秀还有些觉得饿,又让厨房做了一盘炸鹌鹑。
她吃炸鹌鹑的时候,秦娘子就在一旁看着她,“刚才在莲花庵,我看你想吐,还以为你有喜了。不过看到你吃这么油腻的东西,我就知道是我想多了。”
沈秀拿着一只鹌鹑腿道:“这话什么意思,这怀孕和油腻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秦娘子道:“你不知道,这怀孕以后,是闻不得油腻的东西的。我怀着碧莲的时候,别说炸鹌鹑,就是有点油水的饭菜,我都吃不下去。”
沈秀道:“我也觉得自己不像是有孕的样子,听说有孕后会嗜睡,可我这几天困倒是不困,就是想吃肉。”
秦娘子道:“没听说过怀孕后想吃肉的,看来真的是我想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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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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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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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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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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