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那年我去服了兵役,由于我惊人的爆发力和不服输的性格,我成了新兵里的兵王。
我曾立下国家二等奖一次,和三等奖三次,但是我有一个偶像,他叫姜糖。是我们所有突击战队都仰慕的人。
他的存在就是一个奇迹,不过他是个怪人,每天有三个小时都必须在树阴下睡觉,除了有任务的时候打扰他,他会理解你以外,别的时候你敢打扰到他,他不仅打你,还能把你吊起来,直到他睡醒才算数。
而我在突击战队里有个代号叫野狼,是偶像亲口帮我取的代号,他夸我有像狼一样的精神和敏锐。
23岁,那年我救了个姑娘,说真的我对她一见钟情,在班长的撮合和战友的各种鬼主意下我成功的追到了那个姑娘。
27岁,我和那个姑娘已经结婚三年了,而她肚子里怀的是我的孩子,我只需要把这个任务出完,我就可以成功退休,和我老婆过上清闲的日子。
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这边出现了内鬼,走漏了情况。
情急之下我一把推开班长,我被雷炸成了重伤。
我被一个人救了起来,那个人以为我是雇佣兵。
他穿着苗族特有服装,一口一口的往我嘴里灌着药。
那一刻我十分庆幸自己没有死,甚至还有点后悔为什么要推开班长,自己去挡那颗炸弹,如果我死了,她该怎么办?明天可是我和她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我不懂苗语,听不懂他们说的任何一句话,不知道如何和他们交流,只能着急的一遍又一遍的用手和他们交流。
我想的妻子和我未出世的孩子了,我后悔为什么要接这个任务。但我是军人,就算重来,我依然会选择同样的结果不是吗?
他看着过于激动的我,沉默的找来了一个全身裹着黑袍的人,那个时候甚至还是大热天。
他先是和那个人用苗语交谈了什么,然后那个人开口用中文问我:“你在着急什么?你身上的伤很重,不能剧烈运动。”
我就像抱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急急忙忙的把一脑子话全吐了出来。
“这是哪里?我昏迷的多少天?有没有人在找我。”
“这是苗寨,我从山上把你捡回来的,三天,没人。”那个全身裹着黑袍的人冷冷的说道。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出任务的地方分明是个大城市的边缘,那附近不可能有苗族的。
“这是哪?”
“长白山秦岭苗寨。”那个人一字一句的道,甚至有些嫌我烦。
我惊了,我分明是在缅甸执行任务,为什么会到这里。我只记得昏迷之前隐约看到一道白光将我包围。在然后我怎么也记不起了。
我在那个村子待了一个月,我待的越久心越慌,这里压根就不是我熟知的那个世界,我压根就无心学习苗语,崩溃的找到那个唯一会说中文的人。
不过他好像对什么事情都很漠然,听着我整日的胡言乱语,偶尔会应答两声,干烦了就直接将我赶出门外。
第三日我站在他的门口,冷静地告诉他我想死,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递给我一把刀:“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也更加回不去。”
他的话轻易的打破了我的心理防线,我崩溃的跪在地上,求他告诉我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冷冷的看着我说,东边那座山上面有一颗十分罕见的草药,明天晚上你拿过来我就告诉你。
我独自一人上了山,我忘了山上不仅有了狼还有毒蛇和蜈蚣。
我虽然拿到了他说的那个草药,但也离死不远了。
在我濒临死亡的那一刻,他冷冷的拎起我说:“死不了。”
现在我好奇他为什么会来救我的时候,他背后传出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那话依然是我听不懂的苗语。
他说他可以送我回去,但不是现在,而是在十年后,一个叫刘鹤的人会送我回去,也只有他能送我回去。
他让我去寻一样东西,那个东西叫九枚铜钱,顾名思义一共有九枚,每一枚上面都刻着不同的字。
后来村子里来了几个人,他让我跟他走并说:“这十年你一直需要满足他三个愿望。”
但他私底下对我说的是,要我这十年护他安全,要不然我照样回不去。
我和他们离开村子三个月后,那个人给我寄来了一封信,里面详细的介绍了刘鹤,并且警告我必须装作与他很熟悉的样子。
我很是疑惑不解,但我再也没能回去过,因为他在信上明确的说了,不欢迎我一个不祥之人去往苗寨。
在这期间里我也不停的寻找过很多办法,但都无能为力,我只能等着他说的那个时间点到来。
终于熬到了那个时间点,但是陈皮让我最后陪他去一个地方,我没法拒绝,因为他说过,只有在陈皮在的时候,我才会遇到那个人。
我没有想到最后一次的冒险,居然就是回家的路程。或许是压抑的太久,我见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在不停的盯着他,甚至险些将人吓走。
最后的时候那个人压根就不愿意帮助我,也是我和他压根就不认识,他凭什么帮我,而且看样子他好像和我是同一种人。
他们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跪不得,但是我跪了,不为别的只为了博那渺茫的希望,他答应了。但是他要100万,可是我从来没有攒过钱。
陈皮替我给了,我有些愧疚,因为我骗了他,这世上哪来的什么长生不老,也不可能没有人会永生。
可是进去以后他又变了脸色,阴晴不定的开始问我问题,他甚至说出一个让我熟悉的名字。
我明白了,他和我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刚想开口问他为什么不走,他却先我一步回答说,我回不去了。他还让我告诉我的偶像,照顾好他的大毛。
回家的那天很疼,但是我真的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我浑身是血,挣扎的爬到了被炸弹震晕过去的班长附近,还好,我终于回来了。
班长醒后,抱着我冲向了医院,我在医院整整呆了三个月,我可爱的孩子你在第二个月里降生了,他和我想的一样那么乖巧可爱。
或许是因为有人走漏了风声,就连偶像也特地来看我了。
那一天,我就像是个疯子一样,朝偶像描述了一个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就连我的妻子听着都有些震惊。她不相信的摇了摇头说:“你呀,可别是烧坏了脑袋。”
我不知道偶像听没听进去,反正他坐在那听我讲了一天。他站起来的时候身体有些微微颤抖。
他说:“果然是被炸弹,炸坏了脑袋。等出院以后就去办理正式退役手续。”
偶像的话听起来很冷静,可是他的语气里带了些哽咽。
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是谁。只是很可惜他回不来了。异世再好,那里也没有自己念念不忘的人,和断不开的羁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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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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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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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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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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