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这个背棺人太稳健了>第160章 入梦四
  木屋的窗棂断了四五根,屋顶处还有几处洞口,已经挡不住冷冽的冬风。

  即使是寒冬,妇人也没有披上厚棉衣。

  “娘,我不饿。”少年很懂事,哪怕他已经一天没有进食,也没有吵着要吃喝的。

  “儿子,快把馒头吃了,吃饱了病才能好得快。”妇人心疼地催促道。

  少年紧了盖在身上脏破的棉被,虚弱地道:“娘,我只是发热,睡上一觉明天就好了。”

  妇人实在拿少年没办法了,只能将馒头分为两块,她吃小半后,少年才肯吃掉另一半。

  少年姓莫,爹娘没有文化,随意取了个二狗的名字。

  莫村里的人都喊妇人作狗子娘,家里的男人出去打仗了,两年没有家信回来,估计是死在了北伐的战场中。

  在这常年征战的时代,每户人家的壮丁都差不多出去了,唯有留下妇孺小孩,日子过得非常穷苦艰难。

  少年病了三天才熬过去,下了床后,非要跟着妇人下田地帮忙。

  他们家在一年前还是有牛,可后来交不上租佃,地主将牛牵了去,可抵了三年的租佃。

  一户人家要是没了牛,那得靠人力去翻地,一个妇道人家,哪有这般力气。

  秋收过后,只能种些瓜菜来充饥过日,偶尔也会挑到二十里外的城镇上换些银钱。

  如今朝廷的田地大多都掌握在大地主手里,他们为了逃避税,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刻意隐藏土地面积或者隐藏家中的壮丁数量。

  因此,朝廷收不上赋税,则会越来越穷,严重的土地兼并带来非常不良的影响。

  朝廷即使有心免除士兵所在户的赋税,也是有心无力了。

  二狗是村里的大孝子,从六岁开始就帮着妇人分担农活。

  村里的人看在眼里是疼在心里,偶尔会帮助这孤儿寡母干点田地的活,或许给点野味。

  十二岁的少年,已经可以跟着村里的男人进山去打猎。

  这一年来,他倒学到了不少狩猎的手段。当然,他还是不敢独自进山的,万一碰到群狼或大虫,会成为野兽的食物。

  少年十三岁时,妇人劳累过度卧病在床,奄奄一息。

  少年挨家挨户筹到了百文钱,借来一辆独轮车将妇人拉到镇上看郎中。

  夜里,在微冷的细如牛毛春雨中,一身破烂穿着芒鞋的少年奋力前行。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等少年赶到镇上时,车上的妇人嘴角只留下一抹解脱的笑容。

  二狗忍着心里的剧痛将妇人拉回了村里,连棺材都买不起,只在后山挖了个坑,以木板代替了墓碑立在土包坟头。

  处理好一切后事,少年背起简单的行李,准备去城里找个生计,不想呆在这伤心之地。

  走走停停,历经两个月,二狗来到吉州城内,在酒楼找了份店小二的活。

  二狗任劳任怨深得掌柜的喜欢,而且要的月钱比另一个店小二的要少。

  另一个姓张的店小二手脚不利索,喜欢偷懒,总是忙不过来,掌柜才会考虑收下了仅有十三岁且瘦弱如柴的二狗。

  掌柜是个吝啬的人,即使二狗比姓张的干活多,他也没有主动涨二狗的月钱。

  二狗从来也没有去计较这些,他只想着有一口饭能吃饱就心满意足了。

  因此,掌柜经常会拿二狗去骂姓张的,这让姓张的怀恨在心,经常欺负二狗,使他如牛马。

  要不是姓张的是掌柜的远房表亲,他早就被掌柜给开了。

  这么一干就是三年,当初黑瘦的少年长成了壮丁,皮肤白净,身体强壮。

  但有一件又让他不得不重新换一份生计,掌柜不知为何得罪了刺史府的奴仆,直接让人给查封抄家了。

  在这年代,要整垮一个普通百姓是件非常容易的事。

  二狗在吉州城游逛了一个月,白天干的是零散的活,晚上则随便找个没人住的地方休息。

  有一天,姓张的正好碰到二狗,他如今跟着城里一个小帮派混,见到二狗就显摆神气,将他羞辱一番,打断了一条腿。

  二狗拖着断腿在街上行乞了三个月,受尽人间冷暖,仍然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与向往,至少这三个月,他还能吃得上饭。

  为了讨生活,他去了一个员外的宅上当名长工。

  这个员外比酒楼的掌柜更加吝啬,喜欢压榨下人的月钱,总是找各种理由借口去扣除下人的月钱。

  一个月下来,许多人都是给员外一家子白干,少有人能存到银钱。

  不但银钱挣不到,吃的伙食几乎每天都是馒头咸菜,下人们积了一肚子的怨气。

  但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有大半人卖的是终身契,在官府中是盖了红印,成为奴仆可以自由买卖,已非良人。

  二狗是个例外,几个月下来,员外根本扣不了他的一个子,这让员外整天闷闷不乐。

  二狗性格善良纯厚是受对村里人的影响,他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正因如此才造就了他今天的纯朴。

  宅上的哪位仆人遇到了难处,他会将钱拿出来借给他人,从没说还的事。

  所以,那些下人都念着他口袋里的那几块铜板,每到发月钱的那天,就找各种理由去借钱。

  有位老人看不眼,提醒二狗说:“他们都是有借无还,你这傻小子看不出来吗?”

  二狗憨笑道:“我又不傻,当然看出来了。”

  老人摇摇头说道:“你是真傻。”

  其实二狗的想法很简单,他想融入集体,反正他一个月都不出去,拿着钱也没用。

  他就想着在这里干一辈子,要是哪天老了被主家嫌弃,找个地方挖个坑一躺,与他娘亲一样,草草立个简单的土包就算过完了这一生。

  员外有一个千金叫秦怡,很欣赏老实的二狗,出阁的那天非要带着二狗去了夫家。

  这或许是二狗一生中以善良得到的回报。

  开始两年,秦怡在林家过得很不错,但因为没能怀上孩子,所以遭到了夫家的冷眼,相公的嫌弃。

  她的夫君为了传宗接代,纳了妾,她也只能认命,谁叫她没能给夫家生下儿子。

  第二年,妾就为她的夫君产下了一子,这让她的地位更加难堪。

  要不是碍于她娘家的身份地位,她的夫君会立即休了她,扶妾做上正妻之位。

  依大宋礼制来说,妾生的儿女是要归到正妻房下的。但母凭子贵,妾仗着夫君的宠爱,不肯将儿子交到秦怡的房下养育。

  二狗心生怜悯,不知如何安慰小姐,只能尽力帮她做好一切的事。

  转眼十年过去,二狗已经二十八,快到而立之年。

  秦怡在林家过得一日不如一日,年老色衰,已经没了往日的容颜,近几年来可以说是在守活寡。

  林家在她娘家的帮助下,已然成了吉州一方富商,完全不再惧怕员外。

  而且员外也老了,儿子也没能争气,慢慢有了转衰的趋势,再也无法给秦怡撑腰。

  她的夫君偶尔喝大的时候,总会来她的房间闹,对她拳打脚踢,二狗与她的贴身丫环拼命上前阻拦,替她扛下了所有的毒打。

  她也不哭也不闹,似乎对生活没了盼头。

  二狗总是安慰她说:“小姐,要不回去吧。”

  大宋在婚姻这方面倒挺人性化的,夫妻不和睦是可以进行和离,之后还能再嫁。

  “二狗,自从我嫁到林家,就回不去了。”

  二狗欲言又止,他嘴笨,不知要说什么安慰的话。

  “二狗,这些年苦了你,我知道林家那些仆人经常欺负你。但我自身难保,无法再帮你了。”

  二狗摇摇头说道:“小姐,二狗皮粗厚糙,习惯了。”

  “二狗,你走吧,我给些金银首饰去换些银两,娶个媳妇,做点小生意好好过日。”

  “小姐,我走了,那以后谁替你挨打。”

  “……”

  二狗选择留了下来,继续陪在秦怡的身边。

  两年后的一天,她的夫君喝了很多酒,又来她的房中闹,变本加厉,举起旁边的凳子砸向秦怡,二狗向前挡下那重重一击,因此也瞎了一只眼。

  瞎了一只眼的二狗被赶出了林宅,又成了一只浮游。

  一个月后,二狗看到了林家人举办丧事,一经打听,原来是林家的长子被秦怡捅了七八刀身亡,她也用刀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二狗躲在胡同大哭了一场,替小姐感到不值,痛骂老天为什么好人不能长命!

  这是他第一次怀疑老天的公平性。

  自此后,吉州城多了一个乞丐,任何人都可以欺辱打骂他。特别是那些小孩,总是喜欢拿石头扔他。

  在恶月的一场大雨过后,他得了瘟病,死在了街头。

  到死了也没能有个小土包,被扔在乱葬岗,一把火给烧了个干净。

  ——

  ——

  “仙人来收徒了,走,阿牛,我们去拼拼运气。”

  今天是个能让人激动兴奋的日子,山上的仙人下来村寨收徒了。

  只要符合条件的,都能被带到云巅之上的仙境中修行,成为一名仙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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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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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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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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