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小柯的家乡侯文峰说自己要徒步让我先坐车回去,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从这里徒步回去少说也得大半个月,而且他也没什么精良的旅行装备。一直以来我都对他徒步旅行感到好奇,现在刚好有了一个机会于是我决定跟他一同徒步。
在镇上备了些简单的工具后我们就准备出发了。侯文峰虽然对我的决定感到意外,但他还是意味深长的问了句“你确定?!”
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他又说“也好,徒步旅行同伴也是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就是你说的组成部分?”我苦笑了一下问道。
“当然。”侯文峰微笑着拍了拍我就动身了。
果然才走了两三天我就感到不爽了,我渐渐开始明白当初他为什么意味深长的问我是否确定了,因为侯文峰不是朝着大山里走就是朝那荒芜人烟的地方走,我们吃的是野果,喝的是溪水,虽然这两天看到了许多奇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但也太遭罪了。原来徒步旅行并不像我想的那样,我有点后悔跟着来了。
这天的傍晚我们进入了一片森林之中,虽然天上还有太阳的余晖,但这森林中却已经是一片漆黑,我们不得不打上了手电照明,还没走出半个小时天就完全黑了下来,夜晚的森林中比想象中可怕多了,一团团的伊蚊煽动着翅膀虎视眈眈的盯着我们,看着就让人直起鸡皮疙瘩,那些昆虫的鸣叫和野兽时有时无的叫唤声也叫人胆怯,我硬着头皮走出了一阵就有点扛不下去了。
“我们回头吧,在刚才的山腰上驻扎凑合过一夜吧?”我小声提议道。
“我觉得在这里驻扎比较好。”此时侯文峰指了指森林中出现的一块空地说道。
“不是吧,在这里驻扎?”我暗暗叫苦。
“走出这片森林起码还要一天,夜晚在森林里迷路是很麻烦的事。”侯文峰不管我同不同意就生起了一堆篝火,然后搭起了帐篷,看到温暖的火光总算让我平静了一些,围坐在篝火旁吃了些干粮我不禁感到了疲惫和无聊。
“这怎么睡得着啊?”我吁了口气道。
“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侯文峰微笑着看着我,一听有故事我立刻就来了精神一骨碌坐了起来等待着侯文峰的故事。
侯文峰用树枝捅了捅篝火缓缓说道“这个故事是关于冥婚的,是我和老牛刚成为朋友的时候共同看到的一件事,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偏僻小山村附近的树林里。”
冥婚我是听过的,也叫阴婚,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冥婚就是举着一个神主牌位结婚的那种,这是一种为死去的人找活的配偶,还有一种则是男女双方都是死人。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们完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冥婚这种习俗在中国有着很悠久的历史了,最早可追溯到汉朝以前,最繁盛则是在宋代,直到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历史上最有名的冥婚就要属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了,据说蒋瑞青也办过冥婚,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这人爱道听途说,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听来的,冥婚不光出现在中国,在亚洲许多地区也有,比如韩国的已故女星郑多彬就举行过冥婚,由于冥婚混杂了红白喜事,所以给人的感觉也特别诡异。
侯文峰见我若有所思就说道“我相信你对冥婚应该有点了解,那么我就不多解释了,而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两个死人的冥婚,本来这种冥婚没什么特殊性算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但当我和老牛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就觉得很诡异了。记得那时我和老牛约好去一座深山里寻访一位道家高人,在路过一片小树林时我们就碰到了这场冥婚……”
听侯文峰这么一说我立即感觉脊背一阵凉飕飕的,我马上就打断了他的话示意他道“你能不能换个背景吧。”
侯文峰仰起头环顾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有些无奈说道“事实上就是发生在小树林里,你还别说你这么一说这里还真像当初那种环境。”
“要死啊。”我狠狠踹了他一脚。侯文峰大笑了一下躲开了接着慢慢平静了下来说道“当时我和老牛路过那里的时候本来还好,但随着深入小树林,我们突然间就听到了锣鼓、唢呐、笙等乐器奏出的声音从树林的深处传来,没一会我们还闻到了一股被微风来带来的香烛味,我和老牛眯起眼睛朝树林深处看了看,在树林深处有几只火把在若隐若现。
老牛推了推我道‘是不是见鬼了,大晚上的谁在林子里敲锣打鼓的。’
‘我哪知道啊,我也很好奇呢。’我皱了皱眉也觉得很奇怪。我们俩一边继续向前走一边小声猜测着,最终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树林里要么是在办丧事要么就是喜事,因为那些个民间乐队无论喜事丧事奏出来的曲子大体都是一样的,不过我们一致认为是丧事的可能性比较大,怎么说呢……你仔细想想就能明白,谁大晚上的在树林里举办喜事?那不是神经病么。不过还有一点是我们想不明白的,也没见大晚上在林子里举行丧事下葬的,出殡通常都是在早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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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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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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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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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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