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向来都是一件让人很是憧憬的事情,它似乎象征着纯真,善良,美好。可如果有人用血液在灰色的墙上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就令人有些毛骨悚然了。此刻我和谷琛正站在一栋尚未修建而成的楼中。
这栋楼已经封顶,拢共有三十层。
而被人用血字写下诗的这一层则是十五层,不偏不倚,不上不下的一个位置。没有电梯,可怜的我爬上这十五层的时候,感觉自己也要累倒吐血了。
这栋楼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开工了,听说房地产商的预算少写了一个零,修建了一半才发现预算远远不够,因此这里被停了下来。老张在这里已经工作一个月有余了,他每天的任务就是防止有人潜入工地偷走钢材,他吃在工地,喝在工地,睡在工地。
开发商虽然算错了预算,但养一个像老张这样的闲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昨夜老张又打死了一只狗,他发现最近的流浪狗和流浪猫多了起来。或许是这个偌大的工地没有丝毫的人气儿,所以倒是成了动物们的天堂,那些猫狗顺着工地围栏的空隙跑了进来。
老张有特殊的打狗技巧。
那些带着项圈,或者是名贵的犬种,老张一般都是不会下手的,那明显是有人养着的狗。老张有时候觉得很奇怪,城里人把他们的儿子叫做狗狗,却把他们养的狗狗叫做儿子。
老张觉得自己已经被时代的车轮压碎了。
但对于那些没有人养的流浪狗来说,老张从来不会心软。
老张说那些流浪猫应该庆幸它们的肉是酸的。
这个地方,就好像是老张的王国。
直到昨夜,老张发现了一个入侵者。
老张必须要每天晚上必须检查一遍各个楼里的情况,这是规定。但实际上,就算老张旷班几天,估计也不会有人发现。但老张每天依旧会这样做,这并不是说老张多么有责任感,这是因为老张要抓狗。
自从老张发现流浪狗多了起来之后,老张每天晚上便会去各个楼道中去设计陷阱,每晚他都能抓到狗。
昨天晚上老张依旧是这么做的,但老张抓到的并不是狗,老张抓到一个人。老张逼近他的时候,他刚刚将自己的脚从绳索中挣脱出来。
老张不知道这人三更半夜的来这里干什么,刚想教育他一顿,这个人拔腿便跑,夜色中,老张也没有看清楚这个年轻人的脸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只知道是个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的人,甚至是男是女,老张都不清楚。
老张其实并没有在意,认为这只是一个来偷东西却不小心踩中了自己陷阱的笨贼而已。但这个时候,老张听到了空荡荡的楼里传来了什么东西走动的声音。老张用自己的手电筒往楼上照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现。
但老张的确是听到了声音:“滴滴答答。”
一阵阴风吹拂了起来。
工地上其实是漆黑一片的,晚上开着灯的费用几乎比老张一天的工资都高,这显然是划不来的事情。唯一的光亮是老张手上的一个老式的手电筒,老张走远了一些,回头看着高耸的楼,那一个个的窗口像是一个个怪物的眼睛。
老张十分害怕,但是决定上楼看看。
有时候好奇是比恐惧还要来的强烈的感情。老张一步步的往楼上爬去,寂静的夜晚只能听到他的“蹬蹬蹬”的脚步声回荡在建筑之中。老张一步步的往上走,这一走,就来到了十五层。
刚上十五层的时候,老张就问道了一股血腥味,他赶忙四处拿着手电去照,墙上被人写了字。老张是个文盲,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他从没有上过一堂课。
老张懂了,他最近学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杀马特,老张觉得刚才逃跑的那个少年应该就是杀马特,他们喜欢在墙上乱涂乱画。
老张用手电筒靠近墙壁,一个个的打量着他看不懂的字,突然他的脚下一绊,感觉什么东西滚落了下去,他立马用手电筒一照。
老张在墙角发现了一个桶,里面的血液洒了一地,他赶紧扶了起来,这个桶老张很是熟悉。
老张从来不是一个浪费食物的人,狗浑身都是宝,他还会把狗血做成血豆腐来吃,在这方面,老张算的上是一个吃货。这个桶就是平常老张用来装狗血的,没想到被那个小兔崽子偷来乱涂乱画。
老张破口大骂,他提着自己的狗血往回走。
走到一半的时候,老张忍不住用手沾了一点血液去吃。手指放到嘴里的时候,老张尝了一口后,猛地僵在了原地。
第二天,思索再三的老张还是选择了报警。
所以我和谷琛出现在了这里,然后看到了有人在墙上写了这么一句情诗。
可以断定,昨夜那个人写这首诗的时候,血液还是没有凝固的,几道血痕顺着墙壁缓缓的流了下来。不过也不能凭借老张的一言之词就断定这血液一定是人类的,到时候还得检验一下才好。
“三更半夜的来这里鬼画符。”谷琛嘀咕道。
“两位,下来啊!”老张在下面喊道:“不得了了啊,有只狗叼着个头啊!”
狗叼着一颗头?
我们站在十五层往下看。
一只哈士奇叼着一颗头招摇过市。
那是一颗女人的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五官,并不能看清楚她的脸。看起来她的头部并没有血,脖子处也没有血液滴落,看起来血液应该已经是凝固了。女人的头部一侧微微的凹陷。
周围的人甚至忘了尖叫。那只狗的主人看着自己的哈士奇走向自己,呆呆的张大了嘴。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扔出去的明明是飞盘,怎么被狗捡回来的竟然是一个头。
看着狗嘴里的人头,我忍不住说道:“这是搞什么!”
当我和谷琛来到楼下的时候,哈士奇的女主人正瘫坐在地上。周围的群众喊叫了起来,我赶忙喊道:“我们两个是便衣,大家躲远点。”
“你赶紧把这从狗嘴里弄出来。”我对着谷琛说道。
谷琛说道:“这让我怎么弄!”
“美男计,苦肉计,你爱怎么弄怎么弄。”我说道。
谷琛用了各种方法,后来谷琛看着越来越多的围观,那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直接将哈士奇扑倒。沦落到和狗打架的地步我也是醉了。
好在谷琛身手真不是盖的,终于抢了出来。
我直接脱了短袖,将人头包裹了起来,然后坐进了汽车。
“昨天晚上老张提到的滚落的东西很可能就是这个。”我对谷琛说道。
谷琛用一种别扭的语气说道:“那也就是说,之前的那个年轻人半夜提着一个头上楼,并且用血写了几句情诗?”
毛骨悚然。
然后他下楼的时候,踩入了老张的陷阱。
逻辑上来讲,应该是这样不错,但是从我感性的层面出发,应该不会是这样。如果我是这么冷静而狂热的一名诗人,绝对不会因为踩中一个抓狗的陷阱而惊慌失措,从而让别人发现自己。那么,那个夜晚被困的年轻人是干什么的,写字的人又会是谁?
“你怎么光着个膀子啊。”小刘看到了我,然后说道:“衣服里包着的是什么东西,西瓜吧?一看就是冰镇的!”
小刘一边说一边跟着我走进了邵组长的办公室:“我给你看看这个瓜怎么样,我是老手。”
说着,小刘将短袖扯了开来。
“这,这是个人头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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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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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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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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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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