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第一现场了!”玛丽摆了摆手:“那么问题就来了,凶手如何在短短的时间之内杀死对方,下雨天,没有留下丝毫脚印的呢?”
我虽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理论知识,如果你想抓到,首先你把自己看成是他们。这也是一种模拟。
此刻,在我的提议下,有些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
我们在一旁观看。这是一名年轻人,他手指扣住了铁丝网的缝隙,同时双脚不停的瞪踩在铁丝网上,希望能够从铁丝网上平移到现场。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铁丝网之间的缝隙狭窄,勉强容纳几根手指进入,想要使上力气是不可能的事情。
况且鞋子是不可能进入的,除非这个人没有穿鞋。这个人要用双脚撑住自己的身体,这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也有人尝试利用石子铺路,可依旧会留下石头的痕迹……
“不用试了。”我对着众人说道:“如果能找到那个流浪汉,我们就能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了。”
“你有什么想法?”邵组长问我说道。
“等明天。”我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饭后,依旧没有流浪汉的线索。发现尸体的地方有车灯照明,可左右百米距离皆是漆黑一片,要在漆黑的雨夜中找到那个流浪汉,很难,因为有些流浪汉,天生就属于黑夜。
“我带你们去个地方!”我开口说道。
“什么地方?”邵组长问道。
“火车站。”我说道:“只不过我们这几个人去可不行,找个身手好的。”
不出半个小时,邵组长给我找来了一名搭档,他的年纪和我一样,大概二十岁出头,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很是强壮威武,他给众人敬了一礼,然后对我说道:“谷琛前来报告,有什么指示!”
我赶忙摆摆手:“我只是个精神病人而已,可以,我们可以出发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人总喜欢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反过来说也是这个道理,流浪汉总是喜欢和流浪汉搞在一起。如果说每个城市什么地方最乱的话,火车站应该排名第一。
站在火车站中间,来来往往的人群从我身边经过,其余的人并不明白我的用意,远远的看着我,似乎有些急切。一个小孩拉了拉我的一角,我回头微笑着看着他,他也傻傻的对我笑着,我看去,他一只胳膊扭曲着,显然落有残疾。
“给我点钱吧……”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找的就是你!”我一把拉住了小孩。
那小孩不明所以,乱喊乱叫。不出一会儿,便有七八个大人问询而来,这些人身穿破衣烂衫,口吐脏话。
我喊道:“我认识他。”
喊叫的结果是没有人搭理我,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结果很自然,为了阻止我继续乱喊乱叫,我被这七八个破衣烂衫推着往前走。
城市之中,每十个出来乞讨的小孩,有八个是被人控制了的,这八个中有六个是残疾的,这六个人无一例外不是本市人,而是被拐来的。
即使被拐走,命运也给他们分了等级,而我前面这个,显然命运不怎么样,即使,看起来七八岁的他已经对这种事情麻木了。或许他五岁的时候就被人扭断了胳膊赶出来乞讨,又或许更早。
乞讨界和金融界有时候没有什么区别,他们都懂得如何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利润。显然一个身有残疾的小孩会比一个成年人获得更多的同情,对于他们来说,同情就是钱。
七拐八拐之下,我被推搡进入了一条小巷子里。那七八岁的孩子朝我吐了一口口水,然后说道:“坏我的事儿,打他!”
就在众人要揍我的时候,我伸出了一根手指:“鱼儿上陆,多有得罪。”
这是黑话,在这里很适用。我的意思是自己不小心闯入了你们的地盘,是我不对。
一名看似领头的乞丐对我说道:“鸟飞林,鱼入水,各球。”
他的意思是,既然这不是你的地盘,就从哪儿来的到哪儿去,别在这乱说话。
既然懂得黑话,这可就不是一般的乞丐了,这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乞丐,这算的上是体制内的乞丐了,可以说是有五险一金固定工资的乞丐了。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这种职业的乞丐,有时候,这些乞丐比白领赚得多。
“打他。”这次说话的是我,说罢,一个人影从巷口闪了出来。
在抽了两根烟后,谷琛提着小鸡似得那名乞丐对我说道:“他们被我打怕了,其余人都跑了,你让我揍得这个人怎么办?”
在喝了三杯水之后,乞丐的表情很丰富。
“你们把我弄进来就是为了找到一个流浪汉?”这名乞丐似乎觉得我们有些小题大做。
我点了点头。
不在一个层面上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一个夹肉饼掉在了地上,被踩成了肉泥。精英们路过,觉得恶心。一个流浪汉经过,觉得自己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要想找一滴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其余的水滴去找。就好像一个女人怀孕后,觉得满大街都是孕妇一样。
仅仅一个下午,我们便得知了那个流浪汉的下落。和我描述的几乎没有差别,有些人的确看到过这个流浪汉,他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他的指甲很长,很尖,而且很白,里面没有污垢,因为那些污垢,都被他吸进嘴里了。
所以要想做点什么,首先你的长着一张大众脸,不能太丑,不能太帅,最好是那种让人看半个小时,扭头就忘的容颜。其次,你不能太独特,不能有自己的口头禅和习惯性的动作,否则,你还是会被别人找出来。
当我们找到了这个流浪汉的时候,他此刻正躺在破旧集装箱里。他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头发很长,上面爬满了各种不知名的虫子,整个人恍如一个移动的人形垃圾场,破旧的衣服被他仍在一边。
而他的一条腿,是木头。
“他不是凶手。”邵组长和我脱口而出的是同样的话。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玛丽却是不解。
我解释道:“他和我想象中的凶手差不多,但有差别。”
邵组长说道:“我虽然没有吴梦这样的天赋,但是从一些细节上,我们能够看出很多东西来。昨天晚上,他的确到过现场,他的假肢上沾有泥土,头发明显被暴雨淋湿过。放在一旁的衣服明显是因为湿透无法继续穿在身上了。”
“但他不是凶手,最重要的一点是……”邵组长指了指这流浪汉说道:“尸检报告中显示,那名女性死前曾经被人侵犯过,而你们看他,他如何能够做到这一点。”
玛丽没有一点避讳,这一点倒是让我感觉有点意思。玛丽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嘴一撇说道:“你的妄想症似乎并没有帮助我们找到凶手。”
我耸了耸肩,然后说道:“如果说在他下手之前,有人提前动了手。”
邵组长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你们两个别斗嘴了,干正事,先把他带回去审审。况且,凶手和这个流浪汉到底是怎么离开现场的,为什么都没有脚印呢?”
说着,几名摇醒了依旧沉睡如猪的流浪汉。
流浪汉起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那娘们在我肚子里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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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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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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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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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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