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你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啊?”赵旭问道。
“我……我当然是回到主人身边去了……”小鬼眼珠子乱转,慌忙答道。
“哦?那你们前天明明已经作过祟了,害过人了,为什么不回去交差,还都留在这山里啊?”赵旭笑着问道,“是不是看到有别的小鬼投了鬼胎,继续回去做个小鬼奴心中不甘,所以还存着在山里夺舍小姑娘的心思吧?”
“大仙,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小鬼儿吓得哭了起来,可惜灵体哭不出眼泪,只能干嚎:“我马上就回去,回到我主人身边去,以后不出来了!”
“……”赵旭叹了口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直直地盯着这小鬼——求饶都不会,智商堪忧啊。
你要逃就逃,非要说回到原主人那儿去。
然后呢?告诉你主人你的遭遇?那我岂不是凭白多了个敌人?
“大仙……你……你就算想要替天行道,为被我害死的人主持正义,你也无权杀我……”小鬼颤抖着,似乎把自己全部的勇气都亮出来了:“我……只是执行主人的命令而已,要审判也轮不到你来……你这是法外惩处……你这是不合……”
“啪”
赵旭轻轻拍了它的肩膀一下:“我就算想把你交给警察和法院,人家也要收才行啊……大兄弟,你活着的时候咋样我不知道,死了以后还是没死明白啊……废话太多啦。”
小鬼儿步了前两只小鬼的后尘,在赵旭的掌下烟消云散了。
事情差不多搞清楚了,家里这边的威胁也清除掉了,总算没白回一趟。
如果他不回来,这三只小鬼肯定会继续害人,继续害人就可能害到他自己的爸妈,“小鬼难缠”这个词可不是说着玩的。
他现在只剩下两个疑问:
第一就是这几只鬼的主人派它们跑到这小山村里来作祟,到底有什么目的。
如果是寻宝或者暗杀什么的,就不靠谱了,村里人除了年轻一代的在外打工,上了年纪的都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不可能得罪什么外人,再说寻宝,这山里要真有什么宝贝,早就被村里人翻出来了,也等不到现在。
第二个疑问就是哪儿突然冒出这么多的小鬼,听刚才的小鬼说,它们的主人养了近千只小鬼,都是从哪儿找来的?
龙沧市是个超级大都市,几千万人口,每天因为各种原因死掉的人也有几大百了,可除了杜强,别的亡灵赵旭一个也没见到过。
怀着这样的疑惑,他慢慢下了山。
“这普通的山村,硬要说有什么奇特的,那就只能是……我了?”山脚下的一小片梯田边上,他突然想通了。
难道,那些小鬼的主人故意搞出这种动静,就是为了吸引他回家?
一般来说,把一个人从一个地方引到另一个地方,要么就是挖了个大坑准备加害,要么就是声东击西,调虎离山。
赵旭没遭遇到什么伏击,反而消灭了三只恶鬼,那就不可能是前者,只可能是后者了。
把他引走,说明对方是要在龙沧市搞事情,不方便和赵旭正面冲突。
由此可见,对于赵旭的底细,对方是知道一些的。
这世界上知道赵旭底细的,就那么几个人,只需要用排除法,就能锁定嫌疑人,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个赵旭以前一直没察觉到的势力搞的鬼——别人一直在用某种方法对他进行暗中观察也说不定。
“要搞什么事情,非要把我引开呢?”赵旭觉得自己已经摸索到真相了:“肯定是和我利益相关的,而我又能对他们的行动造成阻碍。”
他在龙沧市的财产利益,除了银行存款,实物只有一套房子,对方能御鬼,肯定不可能只是图谋他的房子这么low。
那么,就是为了他关心的人咯?
李菁?
“……”赵旭步子一顿,跟在他身后的杜强差点撞上来,吓得他差点尖叫——撞上去,他就会和那些小鬼儿们一样嗝屁了。
赵旭掏出手机,给李菁拨了过去。
…………
日落之后的龙沧市,华灯初上。
中午还挺暖和的,晚上却非常阴冷,街上的行人总觉得体感温度比天气预报里的实时气温低好多。
特别是街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姑娘们,她们上身穿着冬装,下身却只穿着丝袜或者直接光着腿,夜生活嘛,总要打扮得好看一点。
可街道上刮着的风太阴了,阴到人骨子里,那些闪亮的霓虹灯,像是约好了一样,一起闪烁起来。
不是一家店铺这样,而是整条街都这样。
凡人看不到的是,这条街上熙熙攘攘的不仅是活人,还有很多鬼灵。
百鬼夜行!
它们奉命寻找慕容娜娜,它们无视任何的建筑墙壁的阻隔,在这座大都会里纵横飞奔着。
…………
女生大多爱逛街,李菁和慕容娜娜也不例外。
慕容娜娜刚刚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又刚来公司上班,无依无靠,李菁很同情她,总把她带在身边。
这不,现在,她就带着慕容娜娜过来逛街,要给她买点喜欢的衣服啊包包啥的。
毕竟,就算慕容娜娜以前是个富家小姐,如今也不再是了——她家的财产啥的都被冻结了,按照法律规定,她只能得到合法的那一部分遗产,可合法不合法,不是某一个人一句话说了算的,需要走好长时间的审核流程才行。
所以说,慕容娜娜现在已经从“白雪公主”,降级成“灰姑娘”了。
两人像闺蜜一样逛了好一会儿,可能是因为两人年龄相差了6岁吧,谈不上有什么代沟,一路上的共同话题也确实不多。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需要时间来培养的,不管是异性之间的,还是同性之间的。
两人聊天谈得最多的,就是赵旭了。
李菁注意到,只要一谈到赵旭的话题,这傻姑娘的两只耳朵就会竖起来听,有的时候还会傻笑,白痴都能读懂她心里的想法——就差写在脸上了。
…………
到店里吃了点甜点,她们准备继续逛街,刚走出店门,周围突然一暗——身后的“西西里甜点屋”和前方对街“千金服饰商城”的霓虹灯,同时爆出了火花,然后熄灭了。
“叮铃铃~”
李菁的手机响了,是赵旭打过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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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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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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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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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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