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被撞倒的警察被扶起来,上车准备追的时候,那个干瘦的年轻人已经跑出好几百米去了,还翻墙进了转角的一个老小区里。
在等警车开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那家伙已经从小区另一边的围墙翻出去多时了,并且像泥鳅一样七拐八钻地,逃进了一处弄堂小巷。
赵旭看得清清楚楚,不代表警察们看得见啊,他们有没有赵旭这样的“上帝视角”。
所以,他们的车开进了小区,除了上报警局让调取路面监控以外,只能放下几名警察在小区里搜寻,然后调取小区物业监控,看那家伙躲到了哪栋楼里,或者有没有从哪个地方逃出去,才好判断他的逃跑路线。
不然你让人家怎么办?人家也只有几个人而已,分身乏术啊。
而此刻,那个年轻人已经从弄堂另一头出去,并且偷了弄堂里人家的衣服,从上到下换了一身行头。
“……”神一般的走位,让赵旭看了一场堪比警匪大片的的戏码,他现在百分百确认,那个逃跑的年轻人的身体素质,超过普通人太多倍了。
再看那树上的年轻人,在警察和杀手都走了以后,迅速地下了树,然后整理好自己身上的中山服,拔掉了裤子屁股后面的松针,颠了两下铜钱,仔细看了一下之后,后怕地打了个冷颤:“还好还好,他命数没变。”
“叮铃铃!”
突然,他手里静止的铜钱自己震颤了两下,交叠顺序变了。
“巽位,风中有眼?”他突然转头,朝着西南边高耸的天龙大厦望去。
“咦?”赵旭吃了一惊,因为那个原本气质慵懒的年轻人,居然一脸严肃地转身,和他对视上了!
“难道他也能看到我?”赵旭不可置信地道,可仔细一看,对方脸上的表情从严肃又变成了疑惑,双眼的焦点似乎也不是自己。
“应该只是察觉到了我的窥伺。”赵旭想道,他离得这么远暗中观察,都能被发现,说明对方已经很不简单了。
“卜一卦吧!”年轻人这皱眉头,窥伺者应该不是凡人,所以他收起了铜钱,先是拜了拜天地,然后撸起袖子,弓着马步,脚下踏着奇异的方位与步伐,闪转腾挪,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出尘味道。
“这小伙子舞跳得可真好啊!”两个大妈笑嘻嘻地议论着,围观群众本来已经差不多散去了,因为年轻人的“舞蹈”,又有人过来看了,特别是一些大妈——这附近有两个居民小区,人挺多。
“是啊是啊。”另一个大妈附和道,“比我们的广场舞好看多了,这是什么舞?街舞吗?”
“什么街舞,我看就是跳大神的。”旁边的老汉酸溜溜地说道,这俩大妈他都挺喜欢,三人每天都在一起跳夕阳红哩。
“哇!踏破铁鞋无觅处,天眷隆德,这就找到了?”年轻人一跳三尺高,本来以为粗心睡着了,导致差点引火上身,没想到却阴差阳错地找到了师父让他找的人,这运气也太好了。
“哈哈哈!”年轻人大笑着,朝着天龙大厦的方向拔腿就跑。
“我就说嘛,这小伙子八成疯了,刚才还被疯子追,现在他也疯了,看来疯病是会传染的,咱们快走吧,听曲儿去。”老头对两个大妈说道。
…………
杀手一路北逃,走进了一个小公园,他已经跑了好几公里了。
这里就是磐龙居南边的公园,从这里,已经可以看到磐龙居里气派非凡的仿古风格别墅了。
“唉。”杀手叹了口气,那个奇怪的年轻人似乎很怕他,居然逃到了树上,还报了警。
他虽然已经杀了99次人,但并不是逮谁杀谁,除非是订单规定的人选,否则他是不会下杀手的。
他真的很想弄清楚那句“孤星命格”的意味,对方似乎一眼就看穿了他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母亲从未和他说过。
他被母亲含辛茹苦地带到12岁,然后她就死了,被狗咬的,得狂犬病死了。
从此,他孤身一人,受尽欺辱,直到两年前完成了第一份杀人订单,他才好好吃上了一顿肉。
他想努力完成订单,赚更多的钱,把身体变得更强大,然后找到父亲,问他为什么要抛弃妻子,最后不管他如何回答,都把他杀掉。
可是,刚才那个年轻人说他“孤星命格”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他爸爸也死了吗?
“唉。”他又叹了口气,看着远处的磐龙居,弓着腰慢慢向前走去。
不管怎么样,先完成订单再说。
等他完成了订单,一定要去找到那个奇怪的年轻人,说不定,他知道自己父亲的下落。
杀手深吸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随着他呼吸的停止,他的皮肤越发灰白起来,紫色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头发也干枯下去,手指尖的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出好长一截,乌黑发亮,散发着金属光泽。
最奇特的,还是他的双眼,黑色的瞳孔完全消失了,嘴里的犬牙也冒出了嘴唇。
至此,他完全没了呼吸,只剩下微弱到极致的心跳,证明他还是个活人,证明他与“人类”还有最后一丝关联——还差一点点,就是“紫尸”了。
他即将要对付的,是一个活了五百岁的老不死,而不是普通人,对付普通人没必要变成这副鬼样子。
而他是个杀手,讲究一击必杀,不可能到了人家地盘,被逼到绝境再爆种,再“变身”成最强的状态。
他开始了奔跑,锋利的脚趾切碎了鞋袜,足下的土地被强劲的力道蹬得皲裂开来。
翻盖手机被他掏了出来,界面上只剩下一个指南针一样的罗盘,红色的指针,标注着目标的方位,他只需突刺前进,杀死目标就可以了。
变成这个状态的他思维迟缓,如同彻底变成了野兽一样,一路向前。
一路向前,那是死亡的方向。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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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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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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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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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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