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秘境都市>第70章 思梅人
  李菁一接到电话,很快就乘电梯去往杨董事所在的包厢。

  “怎么样?”电梯里,李菁拿出粉饼盒稍微补了下妆,问一旁的慕容娜娜道。

  慕容娜娜是第一天来这里上班,李菁想着正好带她认认领导。

  “李总太漂亮了。”慕容娜娜笑着给李菁理了理衣领。

  “比不了你们这样刚毕业的小丫头。”李菁挺受用的,通过一个上午的相处,她发觉慕容娜娜这姑娘头脑很灵活,一点富家小姐的脾气都没有,刚教了一点工作上的事情,就能举一反三,是个好苗子。

  很快,两人到了包厢。

  “杨董事。”李菁进门打招呼道,“您太客气了,要请吃饭,也该是我请您才是啊。”房间里只有杨董事一个人,打电话喊李菁来的那个关总并不在。

  “呵呵,小李来啦?快坐吧。”杨董事笑着点点头,将宣纸上的镇纸拿开,墨迹已经干了,她抬头看向李菁身后的慕容娜娜,问道:“这位是?”

  “哦,她是我们公司刚招的员工,今天才入职的,目前在我身边先做个秘书。”李菁介绍道。

  “杨董事您好。”慕容娜娜甜笑着道,“我叫慕容娜娜,刚毕业的。”她以为“杨董事”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没想到是个精神矍铄的小老太太。

  “你好,请坐。”杨董事很平易近人,“慕容?姓这个姓的人不多啊,在龙沧市我倒是认识一个复姓慕容的,他叫慕容泓,是个老头子,说不定还是你亲戚呢。”

  慕容娜娜脸上一窒,她爷爷就叫慕容泓,没想到这位公司高层居然还认识他。

  “我和他没关系了。”慕容娜娜强颜欢笑着,那个“爷爷”给她心灵造成的创伤太大了,她这辈子也不想再见到他了。

  “我和他没关系”与“我和他没关系了”,虽然只是一字之差,意思却完全不同。

  杨董事没有纠结这一点,只是深深看了慕容娜娜一眼,也不说破,刚想走出书桌台,突然瞥到自己的画儿上,那一支红梅在纸上“活”了过来——它像指南针一样,花枝前端慢慢移动,指向了慕容娜娜!

  杨董事神色一怔,摘下老花眼镜,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认自己没看错。

  “果然……果然今早心血来潮,想过来吃饭是对的!”她身上的上位者气息突然消失了,整个人的气质都像年轻了很多岁似的。

  三十七年了,农历每月的十五,她都会画一枝梅。

  三十七年前,她还是个不到二十的姑娘,也是那个年代少有的大学生,她随着自己的导师以及科考队,进入了华国西北某处大沙漠,进行地质勘探。

  沙漠中昼夜温差巨大,白天能蒸干人,晚上能冻僵人,某天夜里她被冻醒了,才发现营地里什么都没了,科考队、导师以及他们的帐篷和一切,都没了,就剩她自己一人和她的帐篷。

  凭借着求生的本能,她带着极少的食物和水,在荒漠里走了两天两夜,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她看到了“幻觉”——前方是一片梅林,地上的也不是沙子,而是积雪。

  一毛不生的沙漠中心地带,为什么会有梅树呢?高温能把鸡蛋煮熟,为什么地上会有积雪呢?

  所以她以为那是自己临死前见到的幻觉,然后她义无反顾地冲了进去。

  进了梅林,她就晕过去了,可能是因为梅林内外温差达到四十多度,身体受不了,大脑罢工了。

  她获救了,救她的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羽扇纶巾,灰白道袍,怎么看都像是古代人——那个时代的男性一般不可能留长发,理发普遍都是高平顶,然后穿一身藏蓝色的的确良衣裤,或者干脆就是绿军装。

  绝处逢生,大难不死,一睁眼就看见一个貌比潘安的男人,就算满脑子都是gm思想,她还是动心了。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在那茅屋里养好身体之后,那英俊的男人就送她走了。

  临走前,男人折下一枝梅送她,并给了她一块“C”形的玉佩,让她每月的阴历十五,都仿照那枝梅的样子画一幅画。

  “某一天,当你画的梅花活过来之后,将玉佩交给梅花指向的人。”这是男人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等她出了梅林,外面不是荒漠,而是她的家乡——东北某地的山庄!

  这已经可以说是“神迹”了,她进入梅林的时候在华国西北边境,出来之后到了东北,横跨了数千公里。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遭遇,就算说了也没人会信。

  回家之后,她改掉了自己的名字,重新参加了高考,重新上了新的大学。

  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一直没有婚嫁,她一直思念着那个男人,她很后悔自己当时太羞涩,连问人家姓名的勇气都没有。

  那一枝梅花早就枯萎了,但她永远忘不了它盛开的样子,所以每年,她都会按照男人的吩咐,在每月的十五描画它。

  但平时每当想念他的时候,不管是不是十五,她也会找机会画,那支梅的样子已经成了她的精神支柱。

  她其实从不相信自己笔下的梅花会“活”过来,如果这梅花是那个人画的话,或许还有可能,而她也偷偷将那块玉佩当成了“定情信物”,一直随身携带。

  今天正好是十五,三十七年了,“梅花活过来”的场景终于还是出现了。

  她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高兴?兴奋?疑惑?解脱?

  都不是,也都有一点。

  “不就是送一块玉佩么?三十七年前,这姑娘还没出生呢。”杨董事在心中叹道,“为什么你不自己送呢?为什么要让我惦念三十七年呢?如果没有你的这个吩咐,或许我早就忘了你了,或许我就不会白等你一生了……”

  “为什么你不自己送呢?那梅林环绕的茅草屋,难道是监牢么?以你的本事……天涯海角,也只是信步游走吧?为什么呢?孤零零的一座茅草屋,有那么吸引人吗?”

  “你,一个人,不孤单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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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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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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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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