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男神我超甜>第683章 我在八零 完
  唐诗和方岩的工作都比较忙,几乎是聚少离多,把方老爷子愁得不行。

  他是个男人,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和方晴隐晦地提了几句,让方晴去说说。

  方晴没办法,就拉着大嫂一起去约唐诗吃饭。

  聊了好一会儿,唐诗算是明白两个人的意思了,等见到方岩的时候就提起了这个事儿。

  他皱眉:“你才开始工作多久啊,不合适。”

  “你不想当爹?”唐诗有些讶异。

  “和孩子比起来,当然是你更重要,你的想法比什么都重要,再说了,家里已经有了大哥的孩子,有人传宗接代就行了,没我俩什么事。”

  “方岩哥,我发现你是真开明。”

  不容易啊,这个年代有这种思想的男人。

  方岩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反正你最重要,不要胡思乱想,家里那边我来解决。”

  唐诗:“不用解决,就这么拖着吧。”

  正儿八经地去说这事儿,还可能惹得老爷子不开心。

  这件算是大事的事,一拖就是两三年。

  结束了一段时间的工作后,唐诗得到了难得的休息时间。

  先带着项善芳去商场买了几套衣服,又给方岩买了一些,方岩知道今天唐诗休息了,于是提前回来,正好碰到唐诗拎着袋子开门。

  走过去接过袋子,两人一起进了屋。

  “我给你买的衣服,快试试。”

  唐诗迫不及待地把方岩推进卧室,方岩的身材好极了,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衣架子一个,给他买衣服可有成就感了。

  然后,就手欠地去摸了一把形状分明的肌肉,方岩眸光一暗,直接把人往双人床上按去,刚试的衣服又脱了下来。

  “还,还没试完衣服!”

  “一会儿再试。”

  “不,不行……嗯……”

  方岩的掌心有汗液,她的腰间也有细密的汗,摸着滑得不行。

  忽地,他扣住她的腰,停住不动了。

  “家里,没套了……”

  唐诗拉住他:“不用,就这样吧。”

  方岩一愣,十指紧扣住在她的指缝中,他不怎么会说话,所以……

  最后这顿饭硬生生拖到了半夜才吃,是方岩去做的。

  把唐诗抱着坐在餐桌边,方岩看着她锁骨处的红印,一瞬间,喉咙有些干涩:“是我没控制住,下次一定注意。”

  唐诗已经不信了:“方岩哥,你知道这句话你说过多少次了吗?”

  方岩叹道:“那你以后别撩拨我。”

  唐诗瞪眼:“关我什么事!”

  唐诗确定怀孕这天,唐修伟下岗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工作越来越不顺心,这几年一直拖着,最终还是没能留在公司里。

  半年后,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拜访了唐诗。

  面前这张脸有些眼熟,唐诗在脑海里思索,是在哪儿见过。

  终于,找到了。

  “马玲?”

  “是我,我现在叫薛明珠。”

  穿着定制的合身旗袍的女人喝了一口茶水,嘴角扬起。

  唐诗一愣,问道:“怎么改姓了?”

  “说来话长了,家里给我订了亲,一个瘸子老头儿,还挺有钱,给的彩礼挺不错,呵……像是卖女儿一样,我反抗,被我妈打了一顿关了起来,我才知道,只能靠自己,如果不想以后悲哀地活着,我就要逃出去。”

  薛明珠眼神平静得不像话,说起话来也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般。

  “于是我假装妥协,趁着他们不注意跑了,我跑进了山里,翻过了不知道多少座山,我运气还算不错,没遇到野兽和土匪。”

  “后来遇见一队生意人,我和这队人离开了,老板姓薛,我改和他姓了。”

  唐诗沉默了半晌,她说得轻松,好像一切都很顺利,可是谁都能想到,并不轻松。

  逃走的时候每天都会提心吊胆,害怕被找到,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也要赶紧躲进来。

  在山里这么久,吃什么喝什么?

  遇见了生意人,别人又不是慈善家,哪里会无缘无故帮你。

  “这些年,过得不容易吧。”

  薛明珠笑容一顿,随即又重新扬起:“各取所需罢了,总比被人像货物一样卖了好。”

  唐诗:“不想找个人稳定一点过吗?”

  薛明珠:“不,我只想要钱。”

  唐诗淡然地笑了:“我也很喜欢钱。”

  薛明珠:“但是你有爱的人。”

  正好,他也很爱你。

  “我运气还算不错。”

  “我的运气也不错,在那年能遇见你,我很开心,也很感谢你,让我下定决心逃离的动力,其实是你。”

  “哈?”

  “你好像从来不怕别人说什么,你外公外婆闹到你家那次,我也在场,说实话,给我触动挺大的。”

  唐诗摸了摸鼻子,居然是自己怼人那一次。

  方岩本来是很安静地听着,结果这女的越说他越觉得不对劲,伸手搭着自己媳妇儿的肩头,警惕地盯着薛明珠。

  薛明珠一怔,然后笑出了声:“我不喜欢女人的,别误会啊。”

  在这之后,唐诗就经常和薛明珠联系,也知道了她空降在了唐修伟曾经的岗位。

  “厉害啊。”

  “没有你厉害,你不知道我后来回去,就听说你是全国第一名,还拜在了周原先生门下,来到宁京后,为了见你一面,我提前打了申请报告,活脱脱审核了半个月才通过,和你比起来,我真的是满身铜臭味啊。”

  “我挺喜欢铜臭味的。”

  “好巧,我也是。”

  两人对视一笑。

  系统:宿主找到了另一个财迷,并一见如故。

  这辈子,唐诗和方岩只有一个女儿。

  在看到唐诗面色惨白地从手术室出来,方岩当即做决定。

  ——去结扎。

  女儿的名字是方岩做梦梦见的,方老爷子为了取名字翻遍了字典词典,结果方岩第二天一醒来,唯一记得的就是孩子的名字。

  方姝词。

  这就是孩子的名字。

  姝词,书词。

  方岩一想到自己家有诗,也有词,于是就励志将女儿往书香文化这方面培养。

  方姝词自己也是非常争气的,对书法以及绘画极其有兴趣的她,小小年纪就获得了书法大赛冠军,后来也经常参加这类型的竞赛。

  等她长大后,唐诗和方岩就不怎么管她了,几乎是放养的模式。

  但凡方姝词犯错还死拗,唐诗毫不犹豫地把她丢给方岩,让方岩魔鬼训练一段时间,保管哭唧唧地回来认错,然后打死都不去方岩那儿了。

  后来,方姝词听别人夸唐诗温柔,都是嘴角一抽。

  别人是不会懂的。

  她老爹那种硬刀子还挺好躲开的,老妈那种软刀子才是扎人无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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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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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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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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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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