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叫声在耳边炸雷一样响,王宝簪一睁眼,看见公鸡大红的鸡冠在眼前抖动,吓得半点瞌睡都没了。
她猛地坐起来,隔着半掩的门,院子里还有一群正在散步的鸡。
身上盖着厚重的蓝布棉花被子,伴着一股鸡屎的清香,一阵记忆涌入她脑中。
她穿越了。
不过睡了一觉,她就来到了一个叫大武的朝代,这具身子的原主是淮河边上大王乡小王村的一个农家小媳妇,今年才二十六。
十三岁上她哥没钱娶媳妇,爹娘和村口凌家说好了换亲,娶了凌家大闺女做嫂子,把她给了凌家才十二岁的二小子做童养媳。
五年前二小子进城考举人听说被起义军抓走了,自此杳无音信,半年后她生了个女儿。
一年前凌家公婆想儿子想得郁结于心死了,王宝簪乖乖给他们戴孝摔丧埋在了南山脚下,从此带着女儿小清圆关起门来过日子。
等等,女儿呢?
王宝簪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果然听见她女儿在院子里大喊,“妈!你快来啊妈!有人抓我!”
一定是村里那几个有爹生没娘养的熊孩子又来欺负女儿了!
王宝簪顾不得多想,赶紧披了衣裳抄起烧火棍,冲出去大骂那些熊孩子,“你们这群小杂种,又来——”
咦,不是那些熊孩子。
她这才看到站在凌清圆旁边的都是些穿着绫罗绸缎的人,看着像当官的,他们对凌清圆态度十分温和,对她就满脸鄙夷。
也是,她这会儿蓬头垢面,一脸彪悍,身上还散发着鸡屎清香。
“您就是王夫人吧?”
领头一身红袍的中年男人强忍着捂鼻子的冲动,“皇上有令,让我等接公主和王夫人回宫。”
“什么公主?皇上??”
“皇上怎么认识我们???”
这几个人该不是人贩子吧?
王宝簪一脸警惕地打量他们,凌清圆机灵地跑到她身边抱着她的腿。
红袍官员笑得谄媚,“夫人还不知道吧?当今皇上姓凌,讳云横。”
凌云横?
这名字好耳熟啊,好像在哪听过。
王宝簪冥思苦想,突然想到了,“卧槽,这不是孩子她爹的名字吗?”
孩子她爹当皇帝了??
得到红袍官员的点头确认,她高兴地抱起女儿直转圈,“哈哈哈你爹当皇帝了,咱们要进宫享福啦,太好了!”
原以为她穿过来是苦命小寡妇留守农村的桥段,没想到居然是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的桥段!
十八年寒窑都让原身守了,她一穿来就捡到了大便宜,王宝簪不禁感慨原身命真苦,又感慨自己运气好。
再看看这个四岁大的小丫头,她只能好好照顾着才算对得起苦命的原身。
凌清圆听她说了半天才明白公主是什么意思,听说当了公主就能有爹保护不被熊孩子欺负,她高兴地直蹦。
看着眼前母女二人高兴的样子,红袍官员眉头一皱,同情地看了王宝簪一眼。
……
从淮河码头走水路,一共走了七八天才到京城。
王宝簪到了京城才听说,原来现在早就不是什么大武朝了,改叫大周朝。
起义军造反成功得了江山,而她那个便宜相公当年去考举人被起义军掳走,后来居然成了起义军的头目,现在成了宫里的皇帝。
记忆中她那个便宜相公比她小一岁,不但长得高大英俊,还能文能武,怪不得能当皇帝。
王宝簪搂着睡着的凌清圆坐在马车里,马车一颠一颠的,她坐船这几天早就吐得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想到马上要进宫了这会儿只顾高兴——
没想到凌云横不但才貌双全还挺有良心的,当了皇帝还肯把糟糠之妻接进宫当皇后,这小子真不错!
马车进宫后,王宝簪母女在一座极大的金碧辉煌的大殿外等着皇帝接见,她一抬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咦,这个穿着绿色绸缎袍子的不是她哥王宝壮吗?
她还听见过去的太监给他行礼,叫他“驸马”。
王宝簪乐了。
可不是嘛,她哥娶了凌云横的姐姐凌云燕,这会儿一个是长公主,一个是驸马。
“哥!皇上还真有良心啊,把你也接来了!”
王宝壮长得一副典型庄稼汉子的模样,不细看看不出五官端正,只觉得黝黑健壮,穿件绿衣服显得更黑了。
他黑着脸把王宝簪一扯,小声用家乡话说:“噫!有良心甚呢有良心!”
“侬都做驸马了,我和侬外甥女也要做皇后和公主了,还不叫有良心?”
“外甥女是做公主!”
他看了小小的凌清圆一眼,皱着眉头盯了王宝簪一眼,“谁让侬做皇后了?那二小子不把侬丢在乡下算好了!等下赏侬一点钱就要赶你出去哩,你等下跟我回公主府!”
他这个驸马在公主府也是寄人篱下,但收留自己亲妹妹应该没问题,她毕竟也是皇帝以前的媳妇儿啊!
王宝簪一惊,她毕竟不是真的农妇,很快就想明白了,“皇上娶新皇后了?”
怪不得接她的官们管女儿叫公主,却只管她叫“夫人”而不是“皇后”。
“那倒没有。”
王宝壮摇摇头,“朝廷大官们送了一堆漂亮女儿来给皇上当老婆,一个个都是十五六岁漂漂亮亮的千金小姐哎,侬拿甚跟她们比?”
王宝簪还没来得及说话,出来一个太监站在殿门那喊,“请大公主觐见皇上!”
好家伙,直接把王宝簪省略掉了,好像她是陪公主来的老妈子一样。
母女两个一进殿,就看见一群花枝招展的千金小姐坐在两边,看着王宝簪那黄脸婆村姑样直笑,一边笑一边交头接耳议论。
穿龙袍的皇帝坐得太远,王宝簪看不清他什么样,赶紧叫凌清圆给他行礼。
她自己稀奇地朝那些千金小姐走过去,边看边笑还直点头,看得那些小姐们莫名其妙。
王宝簪高兴地朝上头招呼,“二小子你行啊,买了这么多漂亮丫头来伺候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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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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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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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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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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