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清军的水师实力相比明军是真的烂,但金山寺这个地理位置,在江南岸的军队眼里,并非太过遥不可及。
这里必须稍微提几句明末清初时镇江金山寺、乃至金山洲一带的地形特征。
后世游客有去镇江旅游过的,一般都不会不知道金山寺——这座古刹在佛史上就很有名,很悠久,虽然大多数人是通过《白蛇传》才知道其存在的。
很多游客到了那儿乍一看,也不理解《白蛇传》里该如何水漫金山。这其实是因为古代金山洲的地形,和现代截然不同。
现代的金山洲已经因为长江航道泥沙冲积,跟江南岸的陆地连为一体了,都不再是一个沙洲岛,自然没法“水漫金山”。
金山洲大约是19世纪才彻底跟江南陆地连成一片的,如今是17世纪中期,相差也不远了。沙洲岛与陆地之间,最浅的地方也就只能淹死郭冯之流,高个子踮踮脚踩踩水都能泅渡过去。
偏偏郑家人特别喜欢经营这个据点,其实早在崇祯死前,郑家为了在南方经营海贸,弄过山海五路的商路,有行商有坐商,这金山洲和金山寺,就是他们在南京周边的重要据点。
历史上后来郑成功晚年(其实也就三十多岁,郑成功死得早)联手张煌言试图反攻南京时,就把数万大军长期作战所需的军粮,提前用山海五路的商号筹集、偷偷藏在金山寺里,这才确保了偷袭的突然性。
此时此刻,这座镇江城北的江边沙洲,如骨鲠在喉,把多铎跟江北的一切联络彻底卡断,哪怕多铎已经把镇江府全境所有大陆上的地盘都占领了,最后偏偏就是拿这个离岸边不过几十丈的地方没办法。
郑家的战船也知道清军陆战很强,对于这段狭浅的江面一直往复巡逻,岸上也有大量士卒随时准备半渡而击,一旦清军想发动登陆战就趁其立足未稳把他们推下江去。
多铎也是被军火补给断绝逼得非得下血本,试图再不计代价一次。
他的想法也不能算错,因为人力原本就是有可能导致地理环境变化加速的——同在明末,据说按后世地质学家考证,武昌的鹦鹉洲跟镇江的金山洲,距离长江南岸的航道宽窄深浅应该是差不多的。
但鹦鹉洲跟长江南岸连接的地质进程快得多,其中一个诱因,按地质学家考证,就是张献忠跟左良玉作战时,屠武昌数十万人,填尸断江,形成堤坝,鹦鹉洲周边人膏厚数寸,经月不散,加速了江沙淤积。
多铎都不需要拿几十万人的尸体填坝,他已经决定狗急跳墙,奴役镇江府的百姓全部出动,用刀子逼着他们帮清军填江!至少在江南和金山寺之间弄个浮桥,要是能弄个堤坝就更好!
如果纯用人尸要一百万人填个坝,那用人力堆土、并且在运土过程中被江心明军射杀、尸体恰巧遗落加速堆砌,最多几万条人命就能强行连接金山洲与江南。
反正这些百姓也不可能念清军的好,被长期奴役了,多铎何必再听从多尔衮假仁假义邀买人心的建议呢?
历史上清军演出来的暂时少杀掠,也是在进入江南后,就彻底放弃演技了,现在所差的,只是南京城还没拿下,但多铎也不肯白来一趟。
……
多铎军的残暴举动,当然也是很快就被金山寺的郑鸿逵发现了,他也是震惊不已,
但也不得不一边赶紧让人抵抗,把红夷大炮都拉到金山上,居高临下封锁江面,轰击清军的施工阵地,驱赶被逼迫的百姓别助纣为虐。还派出了大量战船顶着江南清军火力,试图冲散施工清军。
另一边,郑鸿逵也是与上游的侄儿郑成功联络,让郑成功请求朱树人多派援军来,帮助一起守好金山寺,保持住镇江一带的江面封锁。
金山寺这地方,虽然寺本身是在江心岛的小山丘上,还算有点险要,但岛屿本身并没有城墙环绕,要抗敌只能指望防登陆。一旦上岛后,剩下的就只有守山头了。
也因为没有城墙的掩护,郑鸿逵部要拒敌于滩头,就要承受跟清军对射的风险。岸上只有些夯土矮墙和埋在夯土里的尖桩木栅寨墙,挡挡箭失还行,面对清军火炮隔岸轰击,就完全没用了。
多铎的几十门大炮,不断在明军沿着金山洲边缘修建的木栅上轰烂一个又一个缺口,逼得明军站在空地上跟清军隔数十丈的江面对射。
要不是多铎第一天进攻时,浮桥和堤坝才修了一部分,还没能形成登陆,郑鸿逵那点人马,怕是光在对射中就要承受不小的伤亡。
好在这种压力也就只保持了半天,当天傍晚,郑成功就带着他的部队来增援叔父了,还带来了朱树人拨给的一些新装备,光是武昌造的胸甲就给了上前副,也算是补强明军拒敌于滩头的对射战力。
另外还拨了一批轻型佛郎机,可以装在小船上用的,让郑成功作为机动力量,随时出击截杀试图抢渡的清兵,减轻滩头对射的压力。
第二天开始,清军的进展就愈发缓慢了,多铎才脱离第一个泥潭,似乎就有陷入第二个泥潭的趋势。
……
多铎那边,这几天也是着实寝食难安,正面战场上的顿挫、拖延、损失,已经让他极为焦躁,但他还有更多的麻烦事儿需要烦心。
因为清军丧失了邀买民心的耐心,终于在南京都还没攻下之前,就露出獠牙竭泽而渔,自然也激起了常镇二府百姓的反抗之心。
不少原本觉得“来个不是姓朱的当皇帝,其实也无所谓,只要民生有保障,谁当不是当”的穷人,也被这种杀戮逼迫和征粮劫掠,搞得苦不堪言。一些原本怀着期待、没跟随明军一起撤走的人,也都后悔无比。
清军终究不可能彻底管控住常镇各县的所有人,于是就有新一轮的百姓开始抽空逃亡,能带走一点私产存粮就尽量带走。这种趋势的蔓延速度还非常快,短短几天内就可以让多铎看到抢劫和强征百姓的难度在明显提高。
偏偏百姓也还有用,填河筑坝担土破坏城墙,未来还有很多场合需要,多铎也不好直接大面积屠城把所有粮食物资统统抢光。他也知道,一旦大范围屠城的消息传开,也会激励到明军后续的抵抗意志的,或许其他县的普通人也会跟着军队一起抵抗。
就在这个进退维谷的节骨眼上,清军当中倒是有能人,一个张存仁麾下的随军文官,投其所好帮他出了一个点子,也算是历史的惯性吧。
这文官名叫孙之獬,山东淄川人,天启二年进士,崇祯年间因被划为阉党丢官,对大明深恨不已。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清军刚把李自成驱逐出河北,他就投了清,还第一时间剃了头发。以至于被其他同样投降的汉官都不齿,不想跟他同列。而满人官员,虽然看到他剃了发,却也不接纳他上朝时跟满官站一队,认为他非我族类。
这孙之獬拍马屁拍得自己很尴尬,在朝中处境艰难,此番两路亲王率领大军南下,都需要文官随军,阿济格那路有龚鼎孳、顾溶等原明兵科给事、御史随行,多铎这一路也需要一些人,孙之獬就自请出京了,算是跟原本的历史履历稍有蝴蝶效应出入。
但只能说是金子到了哪里都会发光,是答辩到了哪里都会发臭。孙之獬的履历虽然稍有变化,他帮助满人主子剃发易服的决心却没有变。
这次看到机缘巧合,加上形势需要,他便趁机向多铎进谏:
“王爷,奴才以为,若是无差别不加限制地屠城杀戮劫掠,恐会激得百姓都帮助逆明守城。
闯贼、西贼当年哄骗百姓破城时,尚且威逼利诱,言无血开城者不屠不掠,闯贼来了不纳粮,抗拒坚守者,才每多抗拒一日、破城时多屠两三成人口。
闯贼之法虽然龌龊,但我大清也可去芜存菁、裒多益寡,择其长者稍加修饰以为我用,既解决了强拉民壮的问题,还能补给军资。”
多铎对这个孙之獬没什么好印象,听到这劝谏,一开始还挺不耐烦:“你让本王效法李自成这等蝼蚁不成?李自成胡作非为,这才死于朱树人之手,有什么好学的!”
孙之獬舔着脸解释:“王爷误会了,奴才是想到一个变招:不如王爷对外宣扬,我大清依然善待百姓,是来解救万民的,所以对于真心归附大清的百姓,绝不会施加杀戮劫掠,只会杀掠那些不诚心的诈降者。
而要区分百姓是不是诈降者,只要逼迫他们剃发蓄辫即可。如果肯剃发,便是跟汉人那些虚伪儒狗划清界限!从此信奉我大清!王爷承诺不杀不抢那些剃了发的,专杀专抢不剃发的,也就不用担心人人自危了,好歹有个标准。
而且实际上,真要是有常镇乃至将来苏州的富户,朝廷也可以杀了先把钱财抢来,再说他们没剃发就是了,只要有个借口安定民心,百姓哪里会真去求证?
江南之地,被儒风祸害最久,有钱的人往往也是读书人,而越是读书人就越不愿意剃发,大王宣布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刚好杀最少的人,搜集最多的钱粮军资,岂不两全其美?
奴才还听说,大王在攻打南京退走后,史可法曾在南京令逆明士卒打扫战场,凡是看到剃发留鞭的伤兵、都补刀杀死,视为我大清的满兵。既如此,大王只要下令剃发,还可以把那些剃了发的人逼到我们一边
一旦逆明再反攻回来,这些人就要担心被当成我大清的铁杆死忠遭到逆明杀害,所以只要剃了发,他们就得一条道走到黑,一直跟着我大清了。大王虽暂时无法跟江北取得联络,但有了剃发令在手,还能继续扩军裹挟,必能终定胜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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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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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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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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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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