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封阳也就十三岁的年纪。
他这个表弟一向不合群,身边没什么朋友,是从来不与京城中其他世家公子往来的。
赏花会之后,小封氏又办了一场春猎踏青游,封阳破天荒地主动提出要一起去。
当时小封氏心底还有些不乐意,这场郊游她是举办来帮助儿子结交人脉的,生怕封阳在场会扫大家的兴。
但瑞王觉得,虽然平时双方极少往来,可封阳跟他怎么也是亲表兄弟,没有道理将人家排除在外。
于是他就做主带上封阳一起去了。
万万没想到,这个性子内敛安静的表弟,到了踏青郊游时,竟一反常态地屡屡挑衅殷棠。
既然是春猎之游,两人自然而然就比起了狩猎。
彼时的殷棠在京城里已经小有名气了,他在书院中不仅琴棋诗画样样精通,骑术箭法也略有小成,是长辈和夫子们欣赏夸奖的对象。
结果他却在春猎中一无所获,连半只野兔都没猎到。
没错,是一无所获。
因为封阳与殷棠骑马同行,对方看准了什么要猎杀,他便会先一步射中猎物。
不说百发百中,但十支羽箭下来,九支都不会落空。
这等宛若后羿转世的本事,别说殷棠了,换了久经沙场的战士来,也未必能有如此精准的箭法。
可想而知,殷棠输的有多么惨烈,当着那么多公子千金的面丢脸,面色都青了。
他挂不住面子,不多时便称身体抱恙,先行退场了。
瑞王慢慢回忆着往昔,叹道:“当时的我震惊极了,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看着毫不起眼的表弟,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
“后来他告诉我,其实他已经练了三年多的箭法。因为平日里没什么朋友,又不能去上书院,索性就独自在院子里练箭,可以在靶子前从清晨站到日落,整整三年日复一日都是如此。”
“我听后只觉得深感佩服,这般勤奋刻苦,实在令我等自愧不如。”
瑞王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其实他心里很佩服封阳这个表弟。
才十三岁的孩子,就已经有着堪比及冠男子般的成熟了,那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稳重,连他都羡慕和赞叹。
或许是因为封阳长时间练箭的缘故吧,箭法总是考验拉弓之人的专注与沉稳,若是心不静,内有浮躁之气,是无法学成百步穿杨的。
他擅读书,骑术也勉强过得去,可箭法却是没能学出半点样子来。
年幼的时候,小封氏给她找的陪练将军就十分为难地说过,他的心境不稳固,拉弓时思绪纷乱易紧张,难以集中注意力。
反观封阳,他的定性就很强,而且无论身处何种境地,始终都能保持心无杂念,不被外物所扰。
思绪从回忆中抽离,瑞王不好意思地朝云苓笑了笑。
“抱歉,一时说远了,总之封阳赢得了赌约后,便去殷家拿了那对作为赌注的白兔耳坠,却没想到他将耳坠给了我,并请求我帮忙将此物转交给你。”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封阳是看不惯殷棠在赏花会上当众羞辱你,得知你想找对方交换耳坠,才故意去挑衅殷棠跟他打赌的。”
当时的瑞王觉得,这个表弟当真是十分仗义。
云苓默默地听着他的回忆,良久后才道:“我并不知其中还有这番缘由,冬青那丫头把耳坠给我的时候,只说是瑞王身边的小厮送来的。”
“因着当日你在赏花会上替我说过好话,我便以为,这对耳坠也是你特地帮我从殷棠那里拿来的。”
瑞王摇了摇头,面色惭愧地道:“不,此事并非我的功劳,想来是传话的小厮偷懒了,才让你生了误会。”
“我也不知道你会误解,后来收到那把匕首的时候,小厮只说是你的还礼,我便理所当然的以为是给封阳的,又让小厮送到了他手中。”
说到这里,瑞王小心翼翼地问云苓:“你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件旧事,是那把匕首有什么问题吗?”
云苓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看到那把匕首在封阳身上,所以找你问问缘由罢了,兜兜转转,那把匕首最终还是落到了他手里,这样也好。”
瑞王也叹道:“是啊,虽然过程阴差阳错,但好歹是物归原主了。”
但是想到自己冒领了别人仗义之举所得的感激,他的神情还是有些窘迫和歉意。
云苓笑着点了点头:“我要问的都问完了,没别的事情的话,你就回府陪小婵和孩子吧。”
“好,那我便不多作陪了,告辞。”
看着瑞王如常离去的背影,云苓的心情异常复杂。
他并不知道,这场阴差阳错的误会,让原身傻乎乎地恋慕了他整整九年……
当真是黄粱一梦,错爱一生。
云苓收拾好复杂的心情,起身来到东宫存放旧物的库房之中。
这里摆满了她从文国公府出嫁时带来的嫁妆,还有一些在靖王府居住时所用的物件。
从晌午翻找到黄昏时分,她才终于从角落里找到一个不足巴掌大的小木盒。
木盒雕花精致,上面落了不少灰尘,透出几分古朴之意。
打开后,里面静静躺着一对白色的玉兔耳坠,红玛瑙点缀着眼睛,煞是可爱夺目。
犹记得把耳坠交给她的人是冬青,那丫头当时只说是瑞王的小厮送来的,并未提及封阳。
仔细来讲,也怨不得冬青选择隐瞒事实,她只是个年纪不大的小丫鬟,又被老世子苛责警告过,自然不敢轻易在楚云苓面前提及这个名字。
这对玉坠,原身一直当做宝贝般留着,从来不舍得戴,生怕磕碰坏了。
云苓来到这里后,反而不曾在意过此物。
一来是因为这对耳坠跟瑞王有关,二来这是十多年前流行的款式,放到现在已经过时了,通常也不会用作打扮。
于是,此物自然而然便被她搁置在了角落里。
云苓叹了口气,略带惋惜之意地把耳坠拿回了寝殿,将上面的灰尘仔细擦干净。
虽然是别人的故事,可以微妙的身份牵扯入其中,她还是忍不住想,假如当年没有这个误会,故事又会怎样发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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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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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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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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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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