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胖胖壮壮的男孩子扮演着“将军”,他挥舞着手里竹竿削成的长枪,统领着手下几个瘦小的“士兵”,模样好不威风。
扮演突厥人的是个墨色卷发的碧眼少年,他的身形明明比那些男孩子更高,却只是默默地扮演着坏蛋,任由那群孩子时不时按在地上拳打脚踢。
男孩子们玩的兴起,那个扮演将军的小胖子得意忘形,手中竹枪失了分寸,猛然从碧眼少年脸上划过,霎时间鲜血四溅。
霎时间,惊恐声与哭声响彻小院门口。
小胖子吓了一大跳,手中竹枪一扔,慌慌张张地后退:“我我……我不是故意的,是你自己不躲开!”
“都看我做什么?”小胖子注意到周围同伴的目光,咬牙硬着头皮道,“反正都怪他,而且我爹爹说过了,他长着这么一张脸,走在大街上都会被老百姓打的!”
“走走走,一会儿大人们来了就不好收场了,若问起来大家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快走吧,就说没来过这里!”
男孩子们顷刻间一哄而散,徒留受伤的少年跪坐在原地忍痛落泪,鲜血不住地从指缝中渗出。
冬青现在都还记得自己幼时撞见这一幕的害怕,可大小姐却半点不慌,跑过去将手帕给了受伤的少年,还大声呼喊了附近的大人们。
很快,那受伤的少年被庄府下人带去包扎诊治,主仆二人方才知道,对方原来是庄大学士的外孙。
不久后庄大学士闻讯赶来,得知消息又气又怒,盘问府内人事发原因,却无一人肯承认。
最后,还是大小姐出面亲自指证了那一群狡辩和推卸责任的肇事男孩。
经此一事,大小姐便与封阳成为了玩伴。
大小姐的外祖父老帝师,以及祖父老文国公,二人全都是庄大学士的旧友,长辈们之间关系亲近,陈氏便也少不了带着儿女上门走动。
她们时常能在庄府遇见封阳,两个被同龄人所孤立的孩子,便顺利成章地成为了好朋友。
冬青说到这里,叹了口气:“约莫过了大半年吧,莲夫人不知怎地知晓您跟封阳将军玩到一处去,便向老爷告发了此事,当时老爷还跟夫人发了一大通脾气呢。”
她记得很清楚,那天管家忽然叫她去前厅。
刚一进门,老世子就呵斥着让她跪下,旁边还站着年轻美貌的莲夫人。
不多时,管家便拿来了竹条开始打她的手心,疼的她嚎啕大哭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陈氏很快就赶到了前厅,夺下了管家的竹条,然后被老世子狠狠训斥了一通。
“夫人,你怎么管教苓儿的,竟然让她跟封家那小子玩到一处去?若被旁人知道,被有心人到殿上参我一本的话,可就没好果子吃了!”
说罢又生气地指着她,怒道:“再瞧瞧你选的这个丫头,小小年纪不学好,成天跟在苓儿身边好吃懒做!苓儿平日里做了什么,当贴身丫鬟的也不知道给嬷嬷上报,这样的丫头要来何用,当她是国公府的小姐呢?”
“你还是尽早把这丫头打发出府,当初我就不该听你的话留下她,而今看来还是阿莲的眼光不会出错!”
阿莲便是莲夫人,当初要给大小姐选贴身丫鬟时,她也有出主意挑选过一个丫头。
只不过陈氏没有同意,最终还是选定了冬青。
听到自己要被逐出府了,五岁大的冬青吓得哇哇大哭,心中害怕极了。
但陈氏却语气坚定道:“苓儿是我的骨肉,我自然知道什么样的丫鬟适合她,冬青本就是我特地挑来给苓儿做玩伴的,孩子年纪小不懂事,难免有伺候不周到的地方。”
“何况府内这么多丫鬟婆子,伺候主子的事轮不到让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至于封家小公子的事情,夫君要怪的话怪我便是,不用迁怒旁人,是我早就知道苓儿与对方往来却不予阻止。”
老世子听完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更是气得鼻子一歪:“夫人,你不知道封家那孩子什么情况吗?整个朝廷的人都避之不及,你还让苓儿跟他玩到一处去,万一传到陛下耳朵里怎么办!”
陈氏面色不虞地沉声道:“庄老先生与我爹乃是莫逆之交,我看他老人家也怪心疼那个外孙的,如果我背地里叫苓儿不可与封小公子往来,庄老先生知道了岂不伤心?”
“夫人,你糊涂啊!庄大学士那个外孙什么出身什么德行,他自己能不知道吗?总而言之,你万万不可让苓儿再与之有所往来了,她也满七岁了,还是赶紧找夫子来叫她读书和女红吧。”
老世子一脸窝火,无论如何都不肯让女儿再接触封阳,陈氏无奈之下也只能任由其去。
冬青现在回想起来,都还能感觉掌心火辣辣的疼,她不由自主地搓着手道:“反正自那以后,老爷就管教的严格了,请了好几个夫子来教您读书写字,每天琴棋书画排得满满当当的,也不允许您再随意出府玩了。”
那次挨打过后,陈氏虽然保下了她,老世子却是严肃强调了好几次,要她仔细看着大小姐。
万一再被发现她还跟封阳有所往来的话,就把她卖掉。
年纪尚小的冬青吓得不轻,于是后来在大小姐每次提到想出府找咩咩玩时,都绞尽脑汁地打消她的念头。
久而久之,在繁重的学业和严厉的管教下,大小姐慢慢地也就没有再提这件事了。
大小姐性子活泼好动,上课时总是坐不住,倒是当时一同上课的楚云菡表现的安静乖巧。
老世子时常拿二人做对比,说教训斥大小姐的同时,还总当面奖赏楚云菡。
慢慢的,大小姐不像以前那么活泼了,再加上长大了越发注重外貌,时常会把自己管在屋里,久而久之便越发性情古怪阴郁了。
云苓默默地听着冬青的叙述,在桌边静坐了很久很久,那些记忆深处的迷雾,也似乎随着一盏灯的点亮,尽数被光芒所驱散……
她全部想起来了。
那年楚云苓六岁,认识了她有生以来第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是最后一个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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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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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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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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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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