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拓如今不仅记忆全失,连儿子都稀里糊涂地有了,纵使卫缨对他仍有旧情在,两人之间也不可能成就良缘了。
云苓不由道:“不得不说,这姑娘运气有两分差。她在军营待了五年,服役已经满期了,这次回来本该找个法子变更身份,重新恢复女儿身,这样便能全身而退了,没想到居然在最后关头不小心暴露了身份。”
不过,卫缨到底是怎么暴露女儿身的,这信纸上面没写。
封阳写了很多话,光是卫缨的军功事迹就写了密密麻麻五张纸,话里话外都透着为这个“得力下属”求情的意思。
萧壁城也笑道:“父皇应该不会介意的。”
但凡格局大一点,都会论赏不论罚,在这方面昭仁帝的胸襟他还是比较认可的。
随后,萧壁城又继续道:“这卫缨算是个人才,若能留在军营里,我倒也不在意她的女子身份,可惜她是替兄从军,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志向。”
万一人家不想半生从戎,而是想还家婚嫁的话,他也不能把人给强行留在军中。
“看来淮湘王一造反,你这军中也开始头疼缺人用了。”云苓轻轻扬眉,打趣了他一句。
殷家倒台后,朝廷官职出现了不少空缺,这段时间内部官员升降调动的幅度很大,部分官职目前还空着,缺人缺到昭仁帝愁得掉头发。
萧壁城愁眉叹道:“是啊,襄州城的布防几乎空了,目前是折风的父亲顶着,但仍旧缺少重将把守关隘,此处要害当然需尽快解决。”
简而言之,襄州城需要重新组建一股势力,如果卫缨真的只是个庶子,他倒是很愿意重用对方。
“那往后谁来守襄州城,你心中有数了吗?”
“如无意外的话,大概率是封阳不会变了,只不过他坐这个位置,我有些担心会惹来非议……”
萧壁城说到这里,眉头深拧了几分,但很快又松开了。
“也罢,如今已不是十年前,连幼蓉都嫁到东突厥去了,想来也没什么。”
他这般自说自话,倒是引起了云苓的好奇:“会惹来什么非议,是怕他年纪太轻,压不住底下二十万边关大军么?”
原主的脑海里没有什么关于封阳的记忆,她对其也就了解不多,只是从萧壁城口中知道此人不论人品能力都不错。
在他失明那两年里,封阳与带兵与突厥交战过数次,皆是大获全胜。
她只以为萧壁城是担心,东宫如此明显地要抬封家一手,会引来朝廷其他势力派系的不满和眼红。
毕竟从资历来论的话,封阳的确辈分太轻了。
“这倒没什么,有师父在那边坐镇加持,没人敢说半句反对的话。”萧壁城摇摇头,他自然是考虑到了这些的。
他的师父是叶折风的父亲,武安公的义子,对方大部分时间都在边关驻守着,基本不回京,是朝廷不可多得的心腹之臣。
当初在绥城,萧壁城和封阳都曾是对方手下的兵,这次事情过后,昭仁帝的加封圣旨很快就会送到襄州城,到那时师父便是侯爷身份了。
待封阳今后完全成长起来,师父会把驻守襄州的重担全权交给他。
“我之所以担心会惹来非议,其实是因为他的相貌……你应该还不知道,他身为封家长房的嫡长子,为什么会一直排挤在边缘地带,默默无闻。”
云苓想了一下,封阳好像的确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要不然不至于连原主的记忆里都找不到太多印象。
别说封锦程和封锦薇这对双生兄妹在当时风头两无,就连嚣张跋扈的封言都比他有存在感。
封左相似乎也不怎么提起这个嫡长孙,只到了用人的关头,才一拍脑袋想起来家里还有这么个人。
云苓的好奇心彻底被勾起来了,“封阳的相貌有什么问题,总不能是长得像妖怪吧?”
“那倒不是,但他长的有点像毛毛,天生一对泛绿的瞳孔,头发也有些卷曲。”
这话说的委婉,但云苓一下子就听明白了,吃惊地道:“他长得像突厥人?他是突厥血脉,封老头觉得自己儿子被绿了,所以不待见他?”
萧壁城先是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
他将身下木椅向云苓推进,凑到她耳边说起悄悄话来,“待我与你讲个关于封家的奇闻,这还是我平日里听朝堂上那些老头子们唠嗑时,东拼西凑起来的往事真相呢!”
二十多年前,封家出了小封氏这么个女儿,可谓是在京城世家中风头两无。
心高气傲如封左相,对长房儿媳的出身自然也是万般严苛了,于是千挑万选,最后选中了翰林院大学士之长女,大庄氏。
“姓庄?你说的是那个胡子长的能扫地的庄大学士,他的女儿?”
云苓想了想,她记得有这么个姓庄的白胡子老头,在翰林院里德高望重。
对方是她祖父老文国公的同窗,还是瑞王最敬重的老师。
但这个庄大学士跟封左相,简直是死敌一样的存在,有事没事都要cue封左相几句,平时写诗做文章,也回回都拿他当反面教材明嘲暗讽。
稀奇的是,换做挑衅的人是李右相,封左相能和他吵到地老天荒,但说话的是庄大学士,他就闷不吭声了。
云苓只知道封家长房有过两任夫人,却不知封左相与庄大学士还是亲家。
“没错,你还记得吗?京中有位知名的芦溪女居士,就是曾给容婼和柳清砚做过夫子的那位女先生。”
云苓点头,“我知道,你说她的簪花小楷闻名京城,柳知絮还跑去向她请教过。”
“这位芦溪居士就是大庄氏的亲妹妹,据说当年大庄氏的字比她写的还好,可惜嫁进封家后早早便香消玉殒了,小庄氏就是因为姐姐的遭遇心有感概,才终身未嫁做了隐士。”
云苓没想到这些平日里不怎么关心的人,彼此之间居然还有这样复杂的关系,忍不住对着萧壁城又打又锤。
“快说!二十多年前大庄氏到底怎么了,不许卖关子了!”
萧壁城疼的倒抽冷气,按住云苓的手道:“她从小在京城长大,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可不知怎么了,却与封左相的嫡长子生出了个突厥血脉的孩子来。”
“因为封阳的长相,她备受旁人指点,就连原本琴瑟和鸣的丈夫也怀疑她和突厥蛮子苟合,差点摔死封阳,大庄氏性情刚烈,便撞柱而死以证清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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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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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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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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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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