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八零之军妻撩人>第1314章 会喜欢的
  孟延之?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温爸爸脑子里一声惊雷响起,这,这不是最近财经报上,出现的那位孟家的公子吗?

  孟家!

  在京市可是有头有脸有底蕴的人家,他们温家在孟家面前,那就是小蚂蚁。

  而高家,在孟家面前,顶多就是比他们稍微大一点的小蚂蚁。

  “你真是孟延之?”温爸爸一脸激动的表情,掩饰都掩饰不了。

  “如假包换。”

  孟延之耸了耸肩,如果不是爷爷那边一定要办婚礼的话,孟延之才懒得温爸爸打交道。

  ……

  “谢谢你。”

  从饭店里出来,第一次享受到温爸爸热情的父爱,温筠的心里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见到孟延之之前,一个劲的嚷着她,要她离婚。

  可是见到之后,一改之前的态度,对孟延之的态度,说谄媚也一点不为过。

  对于温爸爸的行为,别说孟延之了,就是温筠自己也看不过眼。

  “不客气,他也是我的爸爸。”孟延之坐上车,说:“周六去见我爷爷,没问题吧?”

  “可以,不过,你爷爷会不会不喜欢我?”

  温筠有些忐忑,孟延之表明身份,替她在温爸爸的面前,挣足了面子,温筠自然也想帮孟延之。

  “会喜欢的。”孟延之打量着温筠,她的气质很恬静,她的眼睛清澈明亮,绝对是爷爷喜欢的类型。

  周六。

  孟延之打算领着温筠回孟家,可,刚准备出发,看到温筠的时候,他蹙起了眉头说:“衣柜里那么多衣服,为什么不穿?”

  孟延之有些嫌弃的看着温筠身上的衣服,很干净没错,但也太简单了,牛仔裤洗的有些发白,身上的外套,看着就……

  “我,穿这个也挺好啊?”温筠低下头,她特别挑了唯一一件粉色的外套,也是她最好的一件外套了,配上牛仔裤,看着挺好看啊?

  孟延之干脆懒得说话,直接把温筠拉楼上,重新换了一身衣服,。

  孟家。

  孟老爷子知晓今天孟延之带孙媳妇儿回来,早早的把孟晋夫妻召了回来,也特意叮嘱着唐悦和孟司宇也要回来一起吃饭。

  “这才几天啊,他就找到结婚的对象了?”唐悦接到去吃饭的电话时,震惊的眼珠子都快掉了。

  唐正德和张华莲才回望江市,他们还要再等一等,把手头的工作交接完了,再离开。

  可,这还没走呢,就听说,孟延之结婚了,要带结婚对象回来。

  “说不准,一见钟情?”孟司宇打趣着,他可不管孟延之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是怎么找到结婚对象的,只要孟延之结婚了,他恨不得放鞭炮庆祝一下。

  “也许吧。”

  唐悦也没多说,只是盯着孟司宇看。

  孟司宇亲了亲她的脸,说:“媳妇儿,是不是觉得你男人我很帅?”

  “自恋。”唐悦眨了眨眼睛,不得不说,眼前的男人真是越来越厚脸皮了,在她面前,没个正经!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孟司宇越来越成熟了,但却一点不显老,反而是带着成熟的魅力,比初见时,更帅了!

  这想法,唐悦肯定不会说的,不然的话,某些人还不得得意的上天了?

  “撒谎可是会长尾巴的。”孟司宇抱着她,捏了捏她的脸,说:“我家媳妇儿美的跟仙女似的,我是你老公,自然是不能差了。”

  孟司宇乌漆的眸子,目光专注的看着她,眼底的深情,一如既往。

  他看向她的目光,依旧是热情的,充满爱恋的。

  “就你嘴甜,我明明都感觉眼角长皱纹了。”唐悦嘴上这么说着,但心里却依旧甜丝丝的,她摸着几乎不可见的皱纹,说:“你看,笑起来都有褶子了。”

  唐悦抿着唇,有时候她照镜子,也能感觉到皱纹的存在。

  “胡说,哪有皱纹?”

  孟司宇凑上前,仔细的看了看,才说:“再说了,就算长皱纹了,也是我心中最美的仙女。”

  “你今天嘴巴是沾了蜜糖吗?”唐悦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望着他,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根去了。

  “哪有,我说的是字字真心。”

  孟司宇抓着她的手,放在他的胸膛上,说:“你听,我的心,为你而跳。”

  唐悦:“……”

  这人今天是怎么了?

  唐悦伸出手,探向他的额头,一脸疑惑说:“这也没烧啊。”

  孟司宇:“……”

  “妈妈,你们在做什么?”

  “当医生游戏?”

  早早和晨晨走过来,就看到这一幕,兄妹俩都好奇的看向他们夫妻。

  “咳。”唐悦连忙抽回手,解释道:“那个,是你爸,我以为你爸发烧了,生病了,所以,才试试。”

  “骗人,发烧了要摸额头,怎么会放这里?”晨晨想也不想的反驳。

  唐悦:“……”

  闺女长大了,骗不了了。

  唐悦看向孟司宇,以眼神告诉他说:这事是你闹的,你自己解释。

  总不能说,你爸在向你妈说情话吧?

  孟司宇牵过女儿的手说:“晨晨,我们今天去看婶婶,所以,你准备好了吗?”

  “好了。”晨晨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

  唐悦:“……”

  还能这样的?

  一家四口到孟家的时候,孟延之和那位结婚对象已经到了。

  “婶婶,你好漂亮。”

  晨晨看到孟延之身旁的温筠,立刻就扑了过去,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温筠,心里喜欢极了,这个婶婶和舅妈一样,看着就喜欢。

  “你是晨晨吧?真好看。”

  来的路上,孟延之就介绍过了,这是他大哥的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龙凤胎。

  “婶婶也好看。”晨晨咧嘴笑着。

  唐悦看到温筠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么好的姑娘,被孟延之给糟蹋了。

  可转念一想,正因为温筠这么好,说不准,真如孟司宇说的,是一见钟情呢?

  孟老爷子很喜欢温筠,知晓他们办了结婚证之后,便商量着要见亲家,要好好举办一场婚礼。

  孟老爷子身体不怎么样,操办婚礼肯定是不行的,便一个劲的叮嘱着孟晋。

  “爷爷,婚礼就简单一点,两家人在一起就行。”孟延之对隆重而盛大的婚礼,可没想法,只想着把爷爷这一关应付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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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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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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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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