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心惊,连忙跳到了地上,看了看那一棵树,又看了看这个老人,徐徐说道:“你是人是鬼啊?”
“小屁孩,怎那么没礼貌,老夫不是人也不是鬼,夫乃天火宗的守护者,连那掌门小娃娃都对夫客气的很,你却于夫如此放肆?”老人忿忿道,他指了指头上的烧焦,“是你平白无故的,点老夫的头发么?”
“那……”我尴尬的挠了挠头发,“那是意外,我不过是在试炼功夫,哪里像你是活的,等等!你,你你,你是树……妖?”
“妖?妖有老夫这般英俊潇洒么?小屁孩,真不懂规矩!老夫在这里睡了几十年,都不曾有人打搅夫休息,而如今却给你一小娃娃给吵醒了,还电焦了老夫引以为傲的头发!”
“你这头发是在太乱了,我是帮你打理一下而已,你不觉得,头发冒烟的样子,让你显得格外气派?谁的头发有你这般个性?您说是不,前辈?”我转了下眼珠,徐徐说道。
老人一愣,摸了摸自己缭乱的头发,若有所知道:“唉,是也,在老夫年轻的时候,曾经也有个人喜欢用电电夫的头发,不过故人已去,如今却没有这样的福分了。”
“电?”我一愣,连忙道,“前辈你是哪里人,能跟晚辈说一下么?”
“你一小屁孩知道那么多干哈?没听过一句话,知道的越多,对你越不利么,有些陈年往事,老夫也不愿意提起。”老人看了一眼我,随即又回到了树中,那棵古树的树干上,出现了一张大脸,“老夫要继续睡觉了,别再打扰老夫。”
“前辈,得罪了!”我笑着一跃而起,随即运足了雷火腿,那一条条鞭腿犹如一道道闪电,开始大肆踢向古树,那古树惊慌道,“你这是作甚?快住手,我的头发呀!!”
然而片刻之后,我才收拾,对着老树说到:“前辈,现在我将你头发的一些老枝削掉了,留下了切口不日就会长出新芽,到时候也让您年轻一些!”
“小娃娃,你叫甚么名字?”古树感受着这熟悉的感觉,张开了那张巨大大嘴巴说到。
我笑了笑:“在下孙无忌!”
“无忌天下行,拂袖是非间,好名字……据老夫所知,这山上的都是用火系的灵气,但少年你身上的灵气,为什么是雷系的灵气呢?”古树诧异道。
我一拱手:“我不是这里的人,估计在停留几日,就会离开这里,至于为什么我是雷系的灵气,恕晚辈不能告知,因为后面牵扯了太多的事情了。”
古树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便不再说话了,重新回归了原先的睡眠状态,而这时候,我自觉达到地仙境三重天,也打算稍微放松下自己,步入了天火宗的中庭大院。
天火宗的一切摆设就像是皇宫一样,琉璃华丽的宫殿式建筑,还有各种稀少名贵的花盆景观都彰显着天火宗的华贵,人们人来人往,大多是都是宗内的弟子,也有一些普通人,夹杂在其中。
天火宗并不是对外封闭的门派,相反它非常欢迎陌生人的到来,不管身份高贵低贱,还是喽啰乞丐,只要有一颗修真的心,大部分人都是欢迎的,只是天火宗不会让他们进入内庭。
值得一提的是,天火宗的内庭和中庭不一样,内庭我也没有去过,听弟子们火,这里似乎只给修为过五重天的弟子进入,而一般弟子,则有一个雅号,叫做中庭弟子。
内庭弟子诸如薛紫琪,袁仲之辈,每一个人都有独特的本事,而中庭的弟子便是以进入内庭当做自己的目标理想,但大部分都是在地仙境三重天之间徘徊。
我在一个花坛边上坐了下来,我想起了袁仲的事情,我很疑惑,为什么袁仲只是一个二弟子,却坐到了天火宗首席弟子的宝座,而如今袁仲首席的位置怕是不保,似乎上次针对我那件事情,很让掌门生气,此时大部分人都比较看好薛紫琪。
不过这么一说,我在这里半个多月,自从上次与薛紫琪晚上碰面之后,就再也没碰面了,我心中也是有这一种异样的牵挂。
天火宗不但有内庭和中庭之分,还有断崖,则是给犯了错的弟子面壁用,还有就是禁地,不过这个禁地似乎是在天火宗的地下,天火宗所在的七彩山本身就是一个浮岛,所谓的禁地,应该也是天火宗最大的秘密,我心中有感,那不曾会面的大弟子,定然和禁地有着一定关系,因为我每每问起别人大弟子的事情,人们就支支吾吾不跟说话,这也让耿直的我充满了兴趣。
在经历和袁仲的战斗后,大部分人也都知道了我这个人的存在,虽然不是弟子,但是备受他们的大师姐和掌门的青睐,就相当于我有着特权,可以随意出入天火宗,这时候的他,也放下了种种的心绪,打算下山一番,去山下的彩虹城转转。
为什么人们成天火宗所在的地方叫做七彩山,其实道理很简单,每当下雨,都会有一道彩虹从彩虹城连接七彩山,场面十分壮观,彩虹比较一般彩虹更加的巨大,直插云霄,也让七彩山和彩虹城天下闻名。
如今天下九派,分别是天下九国的守护门派,而天火宗便是火之国的守护门派,那彩虹城便是火之国的首都,在我的印象里,还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犹如彩虹城那般宽阔,巨大,仿佛是一头巨大的野兽,匍匐在中原的正东方。
在出行之前,我已经将事先准备的近十万两银子全部装入了自己的储物空间,正好将空间装的满满的,当然随着修为的进步,这空间也会越来越大,传说最伟大的修真者,体内的储物空间,能储存一个国家,当然那只是个传说,我也不把他当回事情。
步入了彩虹城,我凭借着一身天火宗的服装很轻易的进入了内城,也许是山上弟子很少下山的缘故,我在城内游走,显得备受瞩目,人们纷纷对着我指指点点,露着善意的微笑,当然我也很享受这些,没人知道我以前是山贼出生,我渐渐走入了彩虹城最热闹的街道,万里街。
在万里街有着拍卖场,佣兵会,青楼等等火热的场所,我来到这里,也是有缘由的,既然我身负雷神宗的使命,那万里街便是一个良好的起点。
这里有着全国最广阔的人脉资源,还有各种商机,在这条长达十里的一字型街道上,还有不少小门派,尽管小门派人数和天火宗不能相提并论,但是高手也是有的。
也许是秋天的缘故,各地的商贩也到这里凑热闹,想在这个季节里,捞一笔钱可以让自己过一个安枕无忧的冬天,如此一来,也让拥挤的街道变得更加水泄不通了起来。
我看到如此胜景,索性就下马步行,享受着这一时的喧嚣,本来我也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可是难得来这样热闹的场所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但我这一次来并不是为了所谓的游览,我是得到了一个消息,在某一次的漫步之中,我无意听到了万里街有一个小门派似乎正式解散,当然原因则是门派的掌门被意外身亡,而这个门派因为欠了无数债,而被官府进行贩卖。
我端着口袋里足足九万多两的银子,走到了那一个没落的小门派门口,这个门派并不大,有点像是大院的味道,估计占地也不会大到哪里去,但是我看到,一群官兵正围堵在门口,似乎里面有什么东西,让他们束手无策。
我挤了过去,正巧碰到了一个带着高帽子的大官,我好奇道:“这是怎么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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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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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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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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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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