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火车站,莫小妖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就开口抱怨:“好冷啊,感觉我现在就像冰柜里的一条带鱼。”
“为什么不是鲤鱼呢?”旁边一个拄着拐杖的男人,随口陪她瞎扯着。
莫小妖回答:“因为带鱼更苗条,傻蛋才会把自己比喻成鲤鱼呢。”
男人做出一副诧异的样子:“原来你竟然不是傻蛋。可既然不傻为什么穿这么少?就为了显摆你的苗条吗?”
莫小妖说不是,说自己穿的少是因为没钱买衣服。
此时的她一脸幽怨,而旁边男人明显不信她的话:“你不是富二代嘛,难道你爹倒闭了?”
男人这么一问,莫小妖突然又嘿嘿笑了起来:“不,我没说自己穷,我很富有,只是我所有的钱都用来买房子了。我要等房价翻倍翻倍再翻倍,然后我就......哇咔咔咔......”
拥有天使的面容却没有天使的温柔,莫小妖说着就开始放肆大笑,一点不像淑女。
男子脱下外套扔给她,没好气的说道:“然后怎么样?然后你就冻死了吧。”
莫小妖撇撇嘴,并没有多说。男子递给她的是一件军大衣,摸着手里的衣服,她突然有些不开心。
她是一名军人,现在来这里是要退役回家,这是所有军人都非常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她服役期未满,而且作为一名上尉,大小也算干部,觉悟自然很高,所以不是自己要回家的。她搞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突然被撵了。
这样的疑惑从接到通知一直持续到现在。她跑了好多领导家都没问出原因。现在眼看要上车了,她觉得有必要再问一次。
这次来送她的男子是她的队长,代号独腿。莫小妖以前就经常说,他这名起的不吉利,结果最后就真的在一次越境作战中被炸断了一条腿。
她问独腿队长:“我是不是买房子太多了,所以违反了部队的纪律,否则为什么要让我滚蛋呢?如果嫌我战斗力不行,送去后勤养猪我也愿意。”
队长说不是房子的原因,没人规定军人不能搞投资。她买房的钱都是家里给的,干干净净,没有违反纪律。
莫小妖再问:“那是不是上头搞错了?队长你再帮我问问呗,我不想走,我走了谁来嘲笑你这一条腿呢?”
“我也不想让你走,可这是命令,上头通知下来的时候,我也挺懵逼的。”
莫小妖皱起眉头,问真的就没有理由吗?
队长告诉她:“有,咱俩不知道而已。军队嘛,不给理由的事情时刻都在发生,你也不能去要理由,因为我们是军人。军人要明白,我们身边发生的很多事情是属于机密的。”
“机密?我这点破事还上升到机密程度了?难道国家赶我走,是另有任务给我?比如接触外星人,听起来很刺激哎!”
“滚蛋吧你!”队长想不明白,看着挺漂亮的一个姑娘,脑洞怎么就这么大。
莫小妖看看表:“我是得滚了,火车快来了。”
说完,她拉起行李,眼中却再次出现了不舍。
队长拍拍她的肩膀:“走吧,这未必不是好事儿。我们一共十个人,死了八个,废了一个,就剩你还是囫囵的。留在这里也只是难过,尤其是你。你说你作为军人,怎么这么爱哭鼻子?”
“哭鼻子好玩,你管得着嘛,我乐意”莫小妖说着话,头也低了下去,又想起了死掉的队友们,她眼眶已经湿润。
看到她这架势,队长赶紧让她收住,别再哭出来。
莫小妖拉起行李点头:“知道了,我走了,你自己保重,就剩一条腿了,珍惜点。”
莫小妖转身离开,在走向候车室的路上,眼泪再次落了下来。她心中难受,却又不敢转身再去寻求队长的安慰。
独腿队长就那么一直看着走进排队的人群中,在看不见她以后突然叹了口气,口中喃喃自语:“丫头保重吧,这次你的任务可不比接触外星人轻松。”
很明显莫小妖被骗了,这次她离开的原因,独腿队长是知道的,保密只是对她一个人而已。
莫小妖就这样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她的家乡是祖国西南边陲的一座县城,名字叫雾城。
雾城离京城有三千多公里,那座城市很奇怪,上空终年云雾缭绕,只有很少的几个地方能看到太阳。有专家说那是气候所致,而在县城当中却流传着一个传说,说那些云雾是一头巨妖身死所化。但传说也只能是传说了,至少年轻人是不相信那些的。
雾城是一座安静的小城,平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有人抓住个贼都可以上当地的头条。
但那里也不是什么大事都没发生过,在十八年前就发生过一件很诡异的事情。
在城市中心有一个蓝水湖,湖水一直都很平静。可是那一天,湖面之上突然无风起浪,变得波涛汹涌。
湖水这么折腾了一会儿之后,很多人亲眼看到了一个银色的圆球从水里飞出来,落向了城北的一座公园当中,只是后来大家赶到公园,却什么都没找到。
那一年莫小妖才五岁,她有个大她十岁的哥哥,名字叫莫问。那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就跟着哥哥在公园当中玩耍。
当时蓝水湖突然起变,立刻消息就通过手机在城内传开了。
就像很多生物有趋光性一样,人类是绝对有趋热闹性的。事情传开以后,很多人就纷纷跑向了蓝水湖,莫问也不例外。
当时莫小妖看着原本在不远处踢球的哥哥跟着一帮半大小子跑远,她感觉很是无奈:“哎!又把我给忘了,第三次了,我早晚丢在老哥手里。”
五岁的她根本追不上大了十岁的哥哥,看着公园里的人都被蓝水湖吸引而去,她就只能独自坐下,一个人逗蚂蚁玩着,等哥哥想起她以后回来找她。
很快公园里的人都跑光了,剩下的只有她跟一个苍老的乞丐。
突然一声婴儿的啼哭打破了公园的宁静,莫小妖跟乞丐同时起身,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就在草丛中找到了一个小婴儿。
莫小妖好奇的伸出小手,捏捏婴儿滑嫩的脸,问身边的乞丐:“老爷爷,这个小弟弟是谁家的孩子,为什么比我还爱哭啊?”
老乞丐把婴儿抱起来,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他如今已是古稀之年,一生无儿无女,从来没有亲手抱过一个小孩。此时他感觉,这就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孩子。
他告诉莫小妖:“我的,这是我的孩子。小朋友快回家吧,我要带我的孩子走了。”
说完,老乞丐就抱着婴儿离开了。莫小妖虽然心中怀疑,但哥哥不在身边,她可不敢去把这个老乞丐给拦下,万一自己也被抱走了咋办。
不得不说,这丫头从小就是蛮聪明的,懂的保护自己。而关于那个婴儿的事情,也是莫小妖童年记忆中为数不多还能清楚记住的事情。
她记得那个婴儿胸前有一个奇怪的黑色图案,看上去像一条怪蛇。
她经常想那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还会想如果当时那个乞丐不在,自己会不会多一个可爱的弟弟,那自己就不是家里的老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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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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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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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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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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