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1983:从分田到户开始>第四十章 不速之客
  大家将今天买回来的大量年货,分类收拾好,正好是到了午饭时间。

  三个妹妹去摆弄午餐,突然,大黄狗阿财的叫声传来。

  “这阿财的叫声不对劲!”

  王强快步来到了三楼的阳台上,皱着眉头向大水沟边上望去。

  “嗯?这几个家伙,想干什么?”

  他很快就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有三道人影,在自家修建的大水沟边上,一边慢吞吞的走着,一边望向大别墅,不时在交头接耳的议论着什么。

  王强现在不但身体素质极高,眼力也变得超强。

  自身技能的接连强化,还有每天喝的灵液,不时白给的。

  那三人距离自己不到两百米,他能够轻松的看清楚对方模样。

  “林德贤?”

  “黄见捷?”

  “成瑞强?”

  “这几个狗东西,在鬼鬼祟祟的,想要干什么?”

  王强眉头皱起,眼中寒芒闪动。

  这三个家伙,与被他收拾掉的林高贤兄弟两人一样,都是江贝村第一大队中有名的混子。

  在王强没有得到金手指以前,父母双亡的三年时间内,没少受他们的欺负。

  其中那林德贤最为可恶,天天四处游荡,偷鸡摸狗,吃喝嫖赌,不务正业是出名了的。

  成瑞强则是江贝村出了名的烂赌鬼,家里能够卖钱的东西,基本上都被他卖了个干净。

  然后拿着换来的钱财,飞快的喝光、赌光,他最爱的还是去城里的烟花之地逗留过夜。

  那黄见捷是个跟屁虫,天天跟着村里的大小混子,混吃混喝,是有名的狗腿子。

  看他们现在的样子,不问可知,必然是过年没钱了,居然将主意打到了现在的王强家!

  如今鬼鬼祟祟的三人,毫无疑问是来踩点了。

  “这几个狗东西,真的是不知死活!”

  王强气极反笑,轻声自语道,“我还以为,这江贝村的大小混子,都改性了呢!想不到,在过年前又跳出来了。”

  他确实低估了这些家伙的狗胆和秉性。

  这几个月来,王强在大搞自家建设的同时,无形中也在不断的立威。

  无论是打猎还是建房开荒,他的表现都超出了一些常理。

  他武力值很强的情况,被现在的江贝村村民公认。

  更何况,他家养的大黄狗威名赫赫,震慑力极强。

  加上“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惯例,王强以为,今后不会有本村的混子来搞事了。

  哪里想得到,林德贤他们这三个狗东西,居然不知死活的再次打起了自家的主意。

  江贝村现在的村民,大都知道王强打猎的效率极高,发财了是肯定的。

  而现在的乡下,人们得到的钱财,很少存银行的,基本上都放在家里。

  如今的王强,也不例外。

  毕竟茶城民众的身份证,要到今年夏天才开始正式实施办理,还必须要满十八岁才行。

  而王强只有十六岁,还达不到办理身份证的要求。

  身份证颁布实施后,人们存钱都要用身份证去办理了。

  就连户口簿,江贝村也是在去年秋天,才开始重新核实登记,要再等三个月后才发放。

  老的户口簿,王强家当然有,但家里没有大人,就算是去开了大队证明,也是无法去存款的。

  正是因为如此,在今后的两年时间内,王强一家没有去银行存钱的资格,只有将钱放在家里。

  除非,他去巡捕房户籍科修改年龄。

  这倒是一个好办法,王强也打算到今年夏天就去办理一下,免得出门做事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毕竟这个年代,修改年龄实在是太简单,太常见了。

  “想必这几个狗东西,认为我还是几个月前那忍气吞声的性子,才敢前来打主意的。”

  王强有些无奈的想到。

  没有获得金手指以前的自己,为了几个妹妹着想,不得不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这就给这些大小混子,造成了错觉,以为他还是很好欺负的性子。

  也是,明眼人都清楚,王强家现在绝对是江贝村最有钱的人家了。

  不但有钱,还彻底的咸鱼翻身了。

  他经常带着猎物去城里卖,买回大量的物资,根本就瞒不过有心的村里人。

  王强正在思忖间,却见到林德贤他们三个家伙,似乎已经踩盘完毕,离开了大水沟,朝着村里回返。

  “呵呵……”

  他冷笑一声,不动声色的回到了大客厅中。

  有了快成精的大黄狗阿财看家,他才不会相信,对方会在无声无息间,就能够潜入到自家的地盘之中。

  何况,另外的四只母狗,也已经长大。

  经常喝稀释灵液的它们,体质极强,其聪明、凶悍程度,不会比起三个月前的大黄狗阿财来的差。

  由着这几个家伙前来搞事好了,阿财它们绝对会给这些人渣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也好让村里的其他混子清楚一件事:自家的地盘,比起传说中的龙潭虎穴,要更加可怕,断绝他们今后的念想。

  吃过午饭,王强今天没有出去做事。

  他和三个丫头,都在家里准备明天年夜饭的前期工作。

  炮制扣肉,烤制叉烧、烧鸡等,忙得不亦乐乎。

  这些工作,很繁琐,需要不少的时间来完成。

  决定了今年要过一个大年,王强当然不会草草了事,一切都尽可能的做到尽善尽美。

  主要还是想教导三个妹妹,学会这些烹饪技能。

  反正对于王强来说,妹妹她们学会的技艺越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四兄妹忙活了半天,吃过晚饭后,点亮油灯,继续摆弄各种美食的前置工作。

  直到夜幕深深,大家才意犹未尽的先后分头洗澡,回房休息。

  ……

  夜半时分,江贝村一片寂静。

  大年三十的前夜,这里的乡村四野,没有蛙声,也没有夜猫乱窜。

  各种动物似乎都在猫冬,呆在自己老巢中懒得动弹。

  午夜刚过,三道身影悄然无息的,来到了王强家田地外面的大水沟边上。

  其中一人,还扛着一架又长又结实的木梯。

  个子最高的成瑞强,悄声对身旁的林德贤问询道,“黑子,你弄回来的“三步倒”,到底有没有效果的?”

  “要是没有效果,有着这么宽大的一条大水沟阻挡,我们过去后,连跑都跑不掉!”

  他十分清楚王强家的大黄狗,那简直凶残到了极点,还狡猾无比,根本就不会吃毒药拌好的诱饵。

  要不是林德贤这个家伙,信誓旦旦的说,这次的诱饵是花了大价钱弄回来的,神效无比,他才不会前来打王强家的主意。

  如今的江贝村,人人知道,王强发大财了不说,还住上了茶城首屈一指的大别墅。

  这一段时间,暗地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打王强家的主意,却都对那条大黄狗忌惮之极。

  这几年来,起码有超过十人,被那只凶残的大黄狗咬伤,被它撵得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可以说,在偌大的江贝村之中,所有心怀鬼胎的人,最怕的就是那只大黄狗了。

  主要是那个狗东西,太聪明,太警觉,太凶残,力气又大,跑得还快,让所有打它主意的人,都无可奈何。

  “老麻,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面吧!”

  林德贤叫着成瑞强的外号,“我和城里的几个老伙计试过,没有狗能够抵挡这种“三步倒”配置的诱饵,片刻之间就能够搞定它。”

  “这可是从大城市传过来的神药,刚刚传到我们茶城的。”

  “那就好。”成瑞强依旧有些忐忑不安,同时又满怀期待的说道,“我们今年能不能够过上一个肥年,就看这一回了。”

  他禁不住在臆想道,“王强家那个大一点的丫头,老子可是眼馋了很久!以前是没有机会,今天一不做二不休……”

  他怪笑一声,摸了摸腰间的锋利军刀,转头对扛着木梯的狗腿子跟屁虫黄见捷说道,“老三,事不宜迟,马上架好梯子!”

  “进去后,动作要快!就算是药不倒那只大黄狗,黑子你也要第一时间将它射杀了!”

  他知道,林德贤这家伙,特意带来了一把家里藏着的短管猎枪,抱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

  猎枪听起来很厉害,但是面对那只比狼还要凶残的大黄狗,说真的,成瑞强是半点把握都没有。

  毕竟,那只有着绝对速度的大黄狗,聪明又凶残。

  一旦它有了警觉,你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瞄准射击了。

  所以,最大的希望,还是要放在林德贤弄来的诱饵上。

  主要是这次行动的诱惑太大,使得他们三个,宁愿冒着坐牢和被咬死的风险,也要搞一次大的。

  换作其它的时候,他们这些欺软怕硬、贪生怕死的家伙,绝对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破釜沉舟,说的就是现在这三个利欲熏天的败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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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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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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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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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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