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在八零追糙汉类似的搞笑文>第532章富婆天团
  穗子哪儿能看着他抱着孩子这么乱来,一个健步窜过去,把闺女接下来,这才松口气。

  没有体验到刺激的落落不干了,指着上面啊啊地喊,那意思还想补跳,人家也有颗会飞的心呢。

  然后,有会飞的心的小公主,被亲妈无情地隔着棉裤轻拍了两下,小嘴一扁,敢怒不敢言。

  “媳妇,咱堆雪人啊?你觉得,把儿子镶嵌到雪人肚子里这个创意怎么样——嗷!”

  于敬亭一缩脖子,穗子从地上抠了块雪,塞他脖子里了。

  “你为什么不去打麻将?”穗子现在看到他带孩子就脑壳疼。

  他哪里是带孩子,这货就是把孩子们当成玩具,每天都在研究新的玩法。

  “咱爹去打了啊,我要再去,估计咱家柴火垛都得让人点了。”

  “为啥啊?你们父子俩偷牌被发现了?”

  “啧,说话怎么那么不中听?什么叫偷拍?看不见的,能叫偷吗?我们是在规则范围内合理赢,爹都快把那几家赢嗷嗷叫了,我再过去,咱们家就太欺负人了。”

  过年这天,男人们的主要活动以打麻将为主,于水生快要成为全民公敌了。

  于敬亭觉得比起赢邻居钱,还是看孩子更有意思点。

  虽然在穗子看来,这家伙是把娃当玩具了,但在外人眼里看,这就是非常顾家的好男人。

  “我能问问,我身上这件——”穗子比了比,她不知道用怎样的语言来形容这件特殊的棉袄。

  “我亲自设计的,咋样,你喜不喜欢?”于敬亭早就看到媳妇穿他的礼物了,开心的不得了。

  穗子看他这得意的表情,千言万语如鲠在喉,竟不知从何说起!

  “我能问问,我做的那两件毛呢大衣哪儿去了吗?”

  “那玩意那么薄,大冬天的谁穿谁就是傻狍子。”于敬亭提到那两件毛呢大衣,嘴就差点撇到耳根子后面。

  “沈凉吟不也那么穿?”打死穗子也不承认,她心里一直鸟悄地跟沈凉吟比穿搭。

  “你跟她比什么?她就是咱们俩的手下败将,也不是什么好饼,又没有男人疼,她穿薄穿厚的谁管得着?你就不行了,年轻时候不注意,到老了一身病,回头我还得伺候你给你端尿盆......”

  穗子刚开始听还有点感动,听到端尿盆怒了,拿手拍他。

  “我才不用你端尿盆呢!”

  “那你给我端?甭管谁来端吧,穿得暖和吃的饱,这才是人活着的意义,你前段时间减肥我都很大意见了,好好一个大活人,吃的跟个鸟食似的。”

  穗子现在体重到100斤了,停止减肥了,但为了保持体重,晚上也不会吃大鱼大肉,于敬亭早就看她这点不爽了。

  “吃的我拗不过你,但是穿的,你必须要听话,想漂亮就挑着夏天秋天,冬天穿的少了都是二傻子。你那两件薄大衣我替你保管了,天暖和了再给你。”

  于铁根对偷衣服的事儿供认不讳,他不装了,摊牌了。

  穗子嘟嘴抗议:“你怎么一会像我爹一会像我儿子?”

  淘气的时候像是长不大的大儿子,管东管西的模样像她爹,晚上关灯像大牲口......她这嫁了一次人,得到了多重体验!

  “媳妇,你得把眼光放长远一点,你看,不穿那么薄的衣服,不也挺好看吗?你瞅瞅我给你做的,到哪儿找这么好看的衣服?”

  于敬亭十分满意地看着穗子身上的大棉袄。

  精选新年限定大红棉袄,穿上就有种家里很有钱的感觉!

  这大红棉袄不仅料子红似火,上面一朵朵红红绿绿的大牡丹点缀,象征着富贵与吉祥,花中之王,人中小霸王!

  领子还是貉子毛的,从脖子一路蔓延至整个前襟,家里没点家底,谁敢这么设计?

  最让于敬亭满意的设计,便是这大毛领子还是染过色的,五颜六色,与棉袄上奢华的红绿牡丹交相辉映,市面上独一无二,走在风中,那随风摇曳的大毛领子,多么的耀眼灿烂。

  除了他媳妇,不会有第二个人能配得上这件战袍。

  于敬亭用他亲自打回来的貉子,找了老师傅熟了皮子,用他审美来看,简直是尊贵的妙不可言。

  就这大领子,谁看了不得倒吸一口气,心里念一句,太拓麻有钱?

  把媳妇打扮的贵气逼人,这不就是做男人终极梦想?对此,于敬亭是非常满意的。

  “你管这叫......好看?”穗子要不是没有衣服,她是坚决不想穿成这样出门的。

  土就不说了,这时代的衣服大部分都很土,就穿上立刻显胖三十斤,这点不能忍。

  她好不容易才把体重减下来,他一件毛领(乡土风)贵妇袄,又把她的体重拽回到了真胖界。

  “当然好看!不信咱找邻居问问?”

  穗子把头摇晃成拨浪鼓,行啊,你说好看,那就是好看吧,真好看,下次千万别做。

  小夫妻闲着没事,就领着孩子们在外面堆雪人,玩得不亦乐乎。

  沈凉吟远远的站着,看着于敬亭的侧脸,想着他此时的表情,心里拧着疼。

  年后她就要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了。

  本就想远远看一眼,可见着他跟穗子在一起玩得那么开心,心里的魔鬼开始叫嚣。

  不,她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黯然离场。

  沈凉吟的视线落在穗子的身上,心底的呼声越发强烈。

  她竟然输给穿衣服这么难看这么没有品味的女人,不甘心!

  穗子如果知道沈凉吟看到她这身衣服,估计打死她都不会出来。

  玩了一会,感觉热,甚至觉得额头都有点汗珠了。

  “你这衣服怎么比别的棉袄热啊?”

  显胖的同时还很暖,一点都不透风,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

  于敬亭自动把这句当成赞美,得意地叉腰笑。

  “我就知道我亲自参与设计的衣服好,明儿给姣姣和咱娘也整一件!”

  这领出去还得了?富婆天团啊!

  姣姣看了穗子身上的大棉袄,吞吞口水。

  “那,那啥,我就算了吧。”

  穗子深感欣慰,太好了,女孩子读书是有好处的!审美都上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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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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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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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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