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卿今儿过来的时候多看了桐桐好几眼,觉得这位林先生又变了。
人还是那个人,可就是哪里不一样了。整个人看起来平和的很,不再一见面就打问街面上的事了,她问的是:“今儿你们还要出门吗?中午回来还是晚上回来?晚上吗?那中午就不做饭了……不带栓子吗?那正好,我带着栓子呀!我跟栓子逛街去,来了沪市还没转过呢。京城不如沪市的地方多了,不转转的真亏了。好歹来一次沪市,你们忙完了咱得走的。还不得给朋友们带点礼物呀!”
嗯!你随意吧!
等四爷和季长卿走了,桐桐就换衣服准备出门。穿个长及脚腕的长裙,戴个大飞檐的夏凉帽,这玩意能遮住半张脸。不是自己怕谁,而是担心倭国人的报复叫无辜人被连累。
今儿家里白天没人,要出门了桐桐叫了栓子来,“你看,出门记得把窗户关严实。不仅要关严实……”她又揪了细棉线,跟窗棱几乎是一个颜色的,只用了小小的一点,“看!夹在这里……容易被人忽视,但一开窗,必然会碰掉的地方。”说着,就拍了拍窗台,“我用杯子泡了吊兰芽,你问我泡这个干嘛,咱们又不养。我告诉你它是干嘛的!在家里没有花盆的时候,得有个看起来合理的东西放在这里。”
栓子把杯子都端来,桐桐又吩咐他,“去厨房取油罐子。”
栓子没问,赶紧跑去取来。
桐桐就道:“你看,将杯子底抹上一层油,一边多抹点,一边这样轻轻的点几个点,你看清楚,茶杯的把手的正下面,点的油最多。”
懂了!开窗必挪开这东西,但挪开想摆的一模一样几乎是不可能。
对的!
桐桐也不着急,反而让开位置,“你来,今儿这些你来布置。”
好!栓子做的很慢,但基本都完成了。
桐桐指了指书,“把翻开的那一页,夹一根头发在缝隙里……”
“明白!谁要动书,咱也就知道了。”
桐桐摇头,“可这种手段太常规了,经过培训的人,都很鬼。所以,你得更鬼!你随意的翻几页,折住那一页的。再随便翻几页,夹上头发……”
“明白了,对方要是会注意翻开那一页的头发,会注意折起来的书页,很难注意随意的夹进去的没规律的头发……这些随意的书页我得记住吧。”
对!记住它。桐桐站着指点栓子来布置,等他布置好了,她才指了指桌上的铅笔,“你把铅笔再放过去,瞧着随意一些,但其实是有讲究的。要靠着书,还不能叫它无缘无故的掉下来……注意,铅笔头或者铅笔的尾端,你将它调整的指着固定的东西。”
栓子愣了一下,觉得好生的厉害!这要不是自己布置的,谁注意这么多细节呢?
他将铅笔挨着书放了,然后一边放上个茶杯,保证书一被拿开,铅笔就得滚动。且把铅笔的鼻尖指着小几上一个不擦洗过都不会注意的一个小划痕。
桐桐这才点头,“记着,从今往后,咱们家要么一直得有人守着,要么就在出门前,把所有的细节都布置好。回来之后,从到门口的第一刻起,你就得细细检查一遍。一则,以后会有很多药方,这需要高度保密。二则,小心报复。别一个粗心大意,叫扔了什么进来,直接给炸了。”
栓子应了一声是!这一路跟着,也没自己什么事,感觉都像是个多余的人。现在,好像不是了!这个事是对家里特别重要的事。
把家里的布置好,院子里围墙,甚至于外面的铁门,都处理了一遍。这才往出走。
坐上黄包车,直接往百货大楼去。她看见什么都是觉得熟悉又陌生,感觉很奇怪。桐桐买些打火机香水这些东西,而后就是各种丝巾,留着送人也挺好的。再就是一个能放住的干果,先买一些。点心倒是好的,但就是路途太耽搁了,买的再新鲜,带回去也就不新鲜了,那就干脆算了。
完了又给栓子从里到外,从头到脚给买了新的。
栓子不要,“林姐,您给开工钱的。”
“你帮我当然我给你开工钱,咱一码是一码。”林雨桐说着,就跟店员点了衬衫,“这个再拿两件大码的,明年穿。”
完了又给自己和四爷买了布鞋,这个家常穿才舒服呢。
两人手里拎着那么些东西,桐桐带着栓子往楼上走,“上面有戏院,有餐厅,咱今儿去上面吃饭。”
结果才从戏院这一层路过,正要往上面去呢,肩膀就被拍了一下,一扭脸,是胡木兰。
她一身无袖旗袍,抬手从桐桐手里的纸袋子里拎了一条米白色的丝巾出来,披在肩膀上,“一块吃饭吧!好久没吃牛排了。”
桐桐朝戏院瞧了一眼,然后对上胡木兰的眼睛。胡木兰的眼里含笑,也看着桐桐。
桐桐倾听楼下的动静,听起来好似有点乱。
她点点头,“那就牛排吧。但得你请!”
行!谁请都行。
六层是西餐厅,人还不少。其实这栋楼里是有电梯的,桐桐没坐,因为人多,得排队的。
进了餐厅,同时选了个安全又方便逃生的位子坐过去。栓子低声问桐桐,“姐,要我下去看看吗?”
不用!想吃什么就只管点什么吧。
等牛排上来了,巡捕房的人也上来了,林雨桐吃着自己的,那边一个个的排查,到了林雨桐这一桌,林雨桐抬起头来,跟对方对视了一眼。
对方愣了一下,问了一声:“林先生?”
嗯!
打搅了!那没什么可查的了,那个倭国商人八成又是被这位干掉的。闹不好又是一个想杀林三娘却被反杀的倒霉蛋。
然后带着人,撤了个干净利索。
林雨桐这才放下叉子,这回这事,是替胡木兰背锅了,“你欠我一次。”
正好想用胡木兰呢,她送上门来了。
胡木兰埋头吃她的,“回头我还你一次。”
“我这人不爱叫人欠我的!放债出去就得立马讨要!”
胡木兰也放下叉子,“你真的是……”好生讨厌!
两人对视,胡木兰点头,“行!还你还不行吗?直接说吧,想叫我干嘛?”
“有人找了飞刀会想要我的命,飞刀会跟倭国人有瓜葛,这个我是来了沪市之后才知道的。但是,雇佣他们去京城杀我,却不是这些倭国人所为。他们自己就有人能用,犯不上雇佣飞刀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
“你要我干掉这个主谋?”东北张?我不敢!
“不是!东北张若是知道此人勾结倭国,会比咱们更恼恨。别看张现在跟倭国来往频繁,但他图的是壮大自身,可一旦牵扯民族大义,我信他们的立场。所以,此人不是东北张。”说着,她就在桌上蘸着红酒写了名字,而后看胡木兰。
胡木兰抬手一抹,“赶在你回京城的时候,我把此人的脑袋给你送去。”
“不要脑袋,死了就是死了,我信你。”林雨桐重新拿着叉子吃饭,“不要老提那么血呼啦的玩意,吃饭呢,太影响胃口了。”
胡木兰想把刚要的番茄酱一把糊在她脸上,你杀人的时候怎么不说血呼啦的。这会子提一句你嫌弃血呼啦的。
那边栓子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然后擦了嘴。
桐桐问她:“还要吗?”
“不要了,不好吃。”
桐桐把最后一口塞嘴里,“是不好吃!”说着就起身,说胡木兰,“你结账。”
下回你请!
“我请你吃铁板烧。”林雨桐拎她的纸袋子,“铁板烧牛肉,比牛排好吃多了。”
你滚远!再不跟你出来吃饭了!乡巴佬样子!
从里面出来,栓子回头去看,“林姐,胡小姐是咱们的朋友吗?”
桐桐叹气,“朋友……得先是能同路而行的人。同路的时候,她是朋友。不同路的时候,就是陌生人。朋友,也最是不能有太多利益牵扯的人。若是利益不冲突,那就是朋友。若是利益有冲突……那便连陌生人也做不成了。”
连陌生人也做不成?比陌生人还疏远吗?可比陌生人还疏远的关系是什么关系呢?
桐桐轻轻吐出两个字:“敌人!”
什么?
“比陌生人还疏远的关系是敌人。”桐桐说着,有几分怅然,看栓子,“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但是,“胡小姐……其实不算讨人烦,她还很能干,很勇敢……算的上是女中豪杰吧?”
对!她很能干,很勇敢。做朋友的时候,她是个还算能借力的朋友。可做敌人的话,那一定也是个非常可怕的敌人。
栓子就笑,“能一直当朋友多好。”
桐桐也跟着笑,“是啊!能一直当朋友多好!”
回家去栓子就跟四爷和季长卿说今儿的事,说商场,说今儿碰上的胡木兰,“……还是一直当朋友吧,不是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吗?”
四爷瞧了桐桐一眼,她开始重视身边人,带在身边悉心的教导了。见桐桐看着他笑,他也顺着这个话说了一句:“做朋友,还有很重要的两点,其一,是彼此的实力。其二,是彼此的性情。”实力相当,万事好说;实力若是悬殊,那看的可就是性情了。实力大的那个若是性情不好,就想着吞并小的。若是如此,哪里还会是朋友。
季长卿正在修有点摇晃的椅子,闻言怔愣了一下,而后若有所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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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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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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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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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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