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马车一串串的,直郡王坐在马车上,半闭着眼睛,看着儿子不时的掀开车窗,朝外看他选的那匹劣马,多少有点气不过!
人家那都是老子英雄儿好汉,你说你老子这样,在骑射上,那怎么也算是皇子阿哥里的第一人了呀!你说到了你身上,你怎么一点也不随你老子呢?你输给谁都行,结果你比不上老四和老六家的!
你四叔那是常年垫底,你六叔那以前走路都大喘气的那种,然后人家那儿子,你看看那功夫练得,那是真练到家了!他们啥基础条件呀?你什么基础条件呀?你老子我就是你最好的骑射师父,更不要提给你挑的谙达了,哪一个不是个中好手!
可到头来呢,你那是啥水平呀?
他忍了一路,忍到家了,他才说要把这小子拎到书房呢,结果人家看他的白妞妞去了!
是的!这怂儿子一路上啥都没干,说要给马取名字,进了城了,他想到了,说是就叫花妞妞吧。他刚要骂呢,结果福晋说,你的马也不是花的呀,怎么就叫花妞妞呢。于是人家从善如流,“那就白妞妞好了。”
这不,一进家门,从马车上跳下去,就奔着马厩去了,他得安顿好他的白妞妞。
这么一小伙子,挑了一匹爱吃糖的憨货马,就这还分外的上心。这马你就说骑出去能干什么?在战场上一把黑豆它都能把你扔下。
回到后面直运气,大福晋说,“去洗洗吧,把衣裳换了。”
不洗!不换!
爱洗不洗,爱换不换,哪里又惹到你了?回来就摆着个脸色,你摆给谁看呢?
大福晋进进出出的,把帘子甩的啪啪啪的响。
直郡王把伺候的打发了,这才指了边上的椅子,叫福晋坐了。
大福晋气哼哼的坐过去,“这是又看我们娘俩哪不顺眼了?”
直郡王斜眼看他,“你就没发现你儿子跟其他几个侄儿,那都差着呢?”
哪里差呢?救人没我儿子的份?
有!有你儿子的份!但你儿子有点二货气质,你没发现吗?挑那么一匹马,是正常人干的事?
一匹马而已,能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直郡王站起来,在屋里转圈圈,“会相马的人叫伯乐!若是他连马也不能识,怎么识人呢?若是无识人之能,他还能干什么?”
你这就是强词夺理了!
怎么就强词夺理了?“你看老四家的弘晖,相中了马,这是一能。马再烈,降服的了,这是二能。还有老六家的,愣是挑中一匹谁都不多瞧一眼的马,人家孩子能把心放下去,能把头低下去,看马不看表象,只往那骨子里看,这不是能耐?你儿子呢?他倒是也挑呢,结果是挑了一匹好看的!呵呵,马是什么脾性在他看来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好看。只要好看就行!”你就说这是什么混账东西能干出来的事?
你胡说!我儿子不是那种只注重色相的人!咱不能这么冤枉人,得等孩子回来好好问问才成!许是孩子另外有别的想法呢。
结果弘昱给马安顿好回来,他额娘一问,弘昱就说,“那黑马我也看见了,谁看不见呀?最好的就属那匹马了。”
大福晋就得意的看直郡王,“看吧!我就说嘛!”可再别说我家孩子无相马之能了,我们这不是相的挺好的吗?她再接再厉的问,“那你为什么不选黑马?”因为弘皙吗?你大可不用见了他就退让!
对的!直郡王也是这么想的,见了弘皙不用退让!
可弘昱的答案是这样的,“那黑马一看就不好惹,我降服不了呀!那我干嘛要它,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吗?”说着就嘿嘿的笑,“我挑的白妞妞多好的,降服它多简单的,给点糖就行了!”他撇撇嘴,“我可不怕弘皙!真不是我说,弘皙就是不自量力,自找罪受!”
大福晋跟着点头,对的!我儿子说的……其实也没毛病!
却不知道面对这母子俩,直郡王的心都凉了!因为知道不好惹,就主动避让,这性子若是坐在上面,这得多可怕!
是的,儿子!你确实是比弘皙强,强就强在你有自知之明!
那边弘昱一看阿玛的表情不对,他赶紧起身,“阿玛,儿子的课业还没完成,先去书房了。”说完,撒丫子就跑!
再不跑,感觉要挨揍!
大福晋气的冲直郡王直瞪眼,“你老是吓唬孩子干什么呀?要不是你老吓他,他能那么胆小吗?”
他是胆小吗?他是怂!胆小是吓的,怂是生的!
大福晋觉得其实孩子还行吧,“六弟妹跟我说,给孩子教的道理,孩子都明白,而且,谁说的有道理,他都好好听了,特别受教!跟堂兄弟差不多都能处的来!生性舒朗,不是那小肚鸡肠爱计较的人!再说了,这有自知之明,说不到坏处上呀!觉得能,咱就上。知道不能,咱也不逞能,这样的人不惹大祸!”你要说这样的孩子不好,那只能是你看我们母子不顺眼!
直郡王摆手,不想掰扯了,这压根就不是一码事:“你呆着吧,爷去前院。”
去就去!你就是住在前院,我儿子也是对的!
她却不知道,直郡王在书房坐了一夜,第二天早朝完,就追着皇上去了。
在御书房,直郡王跪在皇上的膝边,低声道:“皇阿玛,儿子跟您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皇上的手搭在直郡王的肩膀上,“起来说吧!”昨儿的事,他知道了!还都是孩子,说什么都早。
但是直郡王却摇头,“皇阿玛,三岁看老,一个人很多东西能变,但骨子里的东西变不了。弘昱不成!所以,儿子主动弃了!”
皇上的手一顿,良久之后才道,“慢慢来,再教教。另外看看年岁小的,是不是还有可造之材。”
直郡王仰起头来,“皇阿玛,下面的可都是庶子!弘昱既是嫡子,又是长子,若是不能……他的处境儿子不敢想。若是不贪心,不想要太多,其实,这孩子还行!他不是不好,他是不合适!可再如何,儿子也不能看着他好好的,被陷入两难的境地……”福晋不再年轻了,她就是要生,他也不敢叫她生了!真要是生产的时候有个什么凶险,又何必呢?他想好了,从此之后,守着老妻憨儿,求个富贵平安,有这些——足够了!
皇上的的手放在直郡王的头上,嘴里呢喃,“保清啊……保清……”
保清是直郡王的乳名,好些年都不叫了!
直郡王泪如雨下,“儿子有过不甘心,可到了如今,多少不甘心都淡了!儿子是长子,得皇阿玛许多偏爱……可到底,是叫您失望了!”
没有!没有失望!你越是撒手的痛快,阿玛越知道我的保清是好的!阿玛这心里就越是心疼!
父子里说了多久的话,只李德全知道。
反正到了晚上,就得了信儿了,说是皇上册封直郡王为直亲王,各个府里得到信儿的时候,旨意已经下来了。
桐桐都觉得莫名其妙,“直郡王立功了?”要不然突然升了爵位是为了什么?
嗣谒若有所思,“大哥啊!”他长叹一声,嘀咕了一句:又少了一个!
啊?
你没听错,就是那个意思!又少了一个!
桐桐低声道:“剩下……二、四、六、八、十三。”
嗯!嗣谒在纸上写下一个‘二’,大哥能直接退,老二不到最后,都不敢再提直接退的话。若不然,皇上得伤心的。
桐桐就明白了,理亲王不仅是皇上的首选,也是皇上捏在手里最后的底牌,是皇上从容选择的底气。其实,皇上还是盼着长寿,能等到理亲王府的转机。
反正是感觉,皇上确实也不容易,这选人都是皇上拿着刀子在他自己的心上划拉呢。排除一个,划拉一刀,再排除一个,再划拉一刀!
这会子,不定怎么鲜血淋漓呢。
这会子工夫了,昨儿马场上那点事孩子们眨眼都快忘了。从昨儿回来,他们就没问过孩子!直到今儿,都吃了晚饭了,嗣谒才把弘晖和弘显叫来,重提昨儿的事。
他先问的弘晖,“既然人救了,马也勒住了,风险暂时没了,你完全可以全身而退,把剩下的事扔给你伯王和叔叔们。可你为什么不呢?为什么非要当场把那马驯服了?”
弘晖就站起身来,然后垂手站在他爹爹对面,“爹爹,儿子得直言。”
嗯!你说!
弘晖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儿子是觉得,弘皙不行,但是儿子行,弘显也行!”这话他说的铿锵又笃定,而后才道:“大清的将来到底会成为什么样,看的不是现在,而是未来!现在才只是刚刚起步,就是往后的二十年三十年,都不敢说步入正轨。这是一场随时都可能被终止的变革!变革能否继续,应着眼于将来!阿玛为了税制,呕心沥血,把能得罪的和不能得罪的,都得罪了。爹爹为了革新,步步退让以求事事通达。儿子看的难受!韬光养晦固然没错,但该当仁不让之时,儿子为何要让?”
嗣谒没说话,也没叫起,只扭脸去问弘显,“你呢?你一个劲的把你大哥和弘皙往一块拉,为了什么?”
弘显抿着嘴唇,沉声道:“因为弘皙不是个气量大的人!我们救了他,可也证明我们在这些方面比他强。他不会想着人不必事事得比别人强,只会想着是我们撕了他的脸皮!若不把这个面子兜住了,这不仅不是恩,反而成了仇!若是成了仇,而儿子就得防备着,他不定在什么地方,等着我们哥俩给我们下绊子呢!与其如此,那倒不如把面子给他!一群人围着他,越是处处凸显他,越是没人把那点事当事,他的心里才能过去。他心里过去了,才不会记恨我们。儿子不求施恩,但就不树敌!”说着,就犹豫了一瞬,但还是道:“其实,儿子觉得我大哥的话是对的,弘皙他——就是不行!骑射上的胜负这都不叫事,关键在于气量!”
气量小,不容人,他要是上去了,别人就都没有活路了!靠他去延续这场变革,没戏!
嗣谒没言语,只扭脸看桐桐:瞧见了吗?这就是皇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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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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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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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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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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