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啊,哎!
一个当哥哥的,怎么事儿事儿的呢?
正事能躲就躲,闲事能掺和就掺和,这是什么毛病?
皇上在他家三儿的排序下面打了个叉叉,理由要写清楚。一条条的列好,叫他知道,他皇阿玛曾经真的有认真的给过他机会的。
把老三给处理明白了,然后是老七!这个老七呀,给个叉叉吧。不孝子,抖机灵抖到自己这个皇阿玛身上也不算是错,但你叫人把你戳穿了,这就是你不对!不选你,肯定不是因为你腿脚的那点毛病,你要是惊才绝艳,脑子绝对够数,那点毛病真不叫毛病。现在嘛,一边玩去,那个位子也没你的份了。
随后给十四再划拉一个叉叉,这个倒霉孩子,没法说!真不太像是亲生的。今儿一划拉,十四就拥有三个叉叉了,跟老九是一个重量级的,但是说真的,他是不如人家老九讨喜!
这个本本,毕竟不是按照讨喜程度分的,对吧?所以,老九委屈委屈,跟十四在一个档次上呆着吧。你给朕多少银子,在公平公正这一点上都是不能变的。
随后按照顺序往下排,视线落在十一这个序号上。十一是真机灵,身体也不是不可能养的好些。但是呢,这孩子在庄子呆着,除了农事别的也不操心。一天天的,不是搜集养生的方子,就是找哪里的长寿老人,想找出人家的长寿秘诀,你说你要是当了皇帝,一个劲的追求长寿,继而是不是还想要追求长生呢?
所以,十一呀,不选你不是因为你体弱,而是你过分的追求长寿。这于帝王而言,是祸不是福呀!
皇阿玛也很遗憾,不得不送你个小红叉。
随后视线落在十二上,皇上放下笔,又重新拿起来。再放下,复又拿起来,然后重重的在十二的下面画了个叉叉。这些儿子里,就这个十二,大概真是念佛念多了,像是要飘然于物外。他在本本上,写了十二性格上的受佛门的影响,清冷的很。也说了,你皇祖父曾经闹着要出家,所以,朕不能再冒这个风险,选一个心里把佛法看的如此重要的人做帝王。他甚至坦言,将十二交给苏麻喇姑教养,从而影响了他,这事上,他这个皇阿玛做负责的。
皇上写完,长叹一声。这上面写的,是将来儿子们得看到的。不能把老十二的皮给扒了,这会要了十二的命的!说到底,老十二的清冷,是一种冷漠。跟任何一个兄弟都不亲近,朕如何敢将皇位给他。哪怕是老十四,他虽然时不时冒出来熊一下很讨厌,但他多数只在小事上捣乱,在大事上不敢马虎。给老二修宅子,隔三差五的他会跑进宫问老二的意见,这说明十四其实是懂人情的。知道修宅子用银子,银子得从老九手里过。所以,他在事上,愿意把老九往前推,捧着老九。虽然跟老四和老六熊,但是对老四和老六家的孩子,那是处处都透着亲昵。
老十四有缺点,缺点明显的很。但老十四也讲人情,再爱熊,也得承认这一点。
可老十二没有!
早前听说十二府里孩子病了,病了太医给瞧了,很不好!十二这个阿玛在吃斋念佛,说是为孩子祈福。最后还是他福晋跑到老六家,从老六家要了丸药,给孩子吃了才算把高热给褪了。
孩子病了,你就是亲自去老六家又怎么了?老六家的要是有法子,自然就管了。若是没法子,自然就如实相告了。你不去,好似是不想叫老六为难,但又何尝不是跟这些兄弟们见外。
所以,老十二绝对不行!之所以犹豫再三,其实,那不是犹豫着要不要留着十二再考虑考虑,而是在想,这剔除十二的理由怎么在本本写。如实把什么都摊开,那就把十二放在这么多人的对立面了!他是阿玛,孩子再不对,也不能把他往绝路往逼!所以,得找个体面的理由,既能叫大家面上过的去,也能叫十二有所警醒。
写完了,放下笔。皇上也怅然呀,说起来十四个儿子,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划拉掉七个,一半就不见了!
如今只剩下老大、老二、老四、老五、老六、老八、十三,这七个了。
嗣谒在心里也有一个账本,他心里很清楚,包括他自己在内,还有七个。
七个呢!
不着急,这事也不能着急。
桐桐偷偷问:“是要计划着撞掉谁吗?”
傻了不是!除了老八,他谁都不想撞掉。有时候不合适就单单是因为不合适,而不是谁害的你不合适了。
他跟桐桐说这个,结果桐桐还他一句:咱俩就很合适。
四爷:“……”你这随时随地要跟爷谈情说爱的样儿,爷得担心下一个给踢出继承人序列的人得有爷。
但是,管他呢,爷高兴就行!
爷高兴,也就去哪都带着爷的红豆饰品,管的着吗?
就像是进入了八月,稍微凉快了一点了,老九被指婚的那个,得进府了呀!纳小星,不用大办,但到底是赐下来的,摆几桌,把兄弟们叫来,有那么一码事就得了。
于是,嗣谒在老九的府上,遭遇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
比如坐在上手的直郡王用的帕子不再素白了,不时的出来擦擦入秋之后才频繁热出来的汗,还能瞧见那帕子上绣着——鸳鸯?
像鸳鸯吧?!那这肯定是大嫂的手艺!只是那个配色怎么看怎么像是老家雀。
这话没人敢说,十四敢说呀,不仅说直郡王,还顺带他六哥,“蓝靛所不行呀,不是弄什么染料嘛,这怎么连彩线都染不好了,瞧那鸳鸯绣的,都没鸭子鲜亮。”
直郡王白了他一眼:“见识浅!”
人家没搭理他,好好的收了帕子,喝茶去了。
十四纳闷:“啥意思呀?怎么就见识浅了?”
理亲王拍了拍窜到前面的十四,“那鸳鸯里,长的好看的,不是母的。”
啊?
啊!理亲王肯定的点头,一边说着,一边百无聊赖的甩着腰上的香囊,香囊上绣着并蒂莲。
三爷轻咳一声,“十四到底是年轻。”说着话,就掸了掸胸前,好似那里有点心渣滓似得。顺着他的动作看过去:哟!今儿的腰带很素净呀!
“我不戴的,你三嫂非要叫戴。”三爷说着摆手,“老夫老妻的,整这一套。”
这话说的:酸!酸死个人了!
一个个的偷着翻白眼,只十四撇嘴,又挤兑他四哥:“四嫂没给您做点什么呀?”
他四哥懒的搭理他,无聊不无聊!这有什么可炫耀的吗?爷脚上的袜子是福晋做的,脱了靴子给你瞧吗?
老五是真厚道:“四哥那玉佩上的络子旧了却一直挂着,想来是旧物。”
老四点了下头,肯定这个说法。
旧东西一直挂着,为啥呢,肯定是那络子是人家福晋打的呀!人家一直有,也一直没炫耀,对不?
十四觉得好气,老四这德行,竟然四嫂也能忍受。
他没挤兑到他四哥,冲着老五使劲。老五是老实,又不是傻,使劲跺了跺脚,瞧见了吗?脚上的鞋是福晋亲手做的。
他在前面充大头,却不想五福晋在后面直接给戳破了,“一双鞋给了我五百两,我不要才傻呢。”
连桐桐都表示羡慕:这个生意可太能做了。
七福晋就觉得,这些爷们还是不够忙,要不然哪有那么工夫整那个西洋景,“竟然叫我给他做针线?他那心肝宝贝妾氏整天给做,身上穿的戴的,那边精心的很,炫耀去呗,找我干啥?”
九福晋就问说,“七嫂没搭理?”
那哪能呀?“烦的受不了了,夏天做了个扇套,本是要给我阿玛的。结果做的慢了,都立秋了才做好,干脆把那扇套给他了。”
所以,立秋了,七爷出来带着把扇子,套着扇套不时的在手里甩甩,就怕人看不见。
九福晋哈哈就笑,“我手里有几块碎玉镶出来的玉佩,有些是一对。那天铺子里送来我还没收呢,拿了一块给他了,一直戴着呢。”
十福晋还道:“都怪六嫂,没事折腾那玩意干嘛?害的我才做了一根好鞭子,还没舍得用呢,就被我家爷给摸去了。整天缠在腰上,也不知道一天天的想啥呢?”
说着,就去看看戏看的可认真的八福晋,“八嫂也不是很爱听这玩意呀!今儿这个好听呀?”
八福晋‘啊?’了一声,才慢慢的点头,“好听!”
“你没送八爷什么?”
八福晋垂下眼睑,“那东西就是两情相悦,你真情我真意,定情用的。情到了,送什么都是有价值的。情分不到,折腾那个做什么?不过是贻笑大方罢了!”
这话不知道是说她自己,还是连带的说别人。
十一福晋就说,“八嫂不能这么说,日子总要好好过的。情啊爱的,我这粗人是不怎么懂。反正就是两口子过日子,他想着我,我想着他。他觉得需要面子的时候,我帮着撑了,就这么点事。哪里就有那么严重?再说了,自家人在一块说着玩的,恩爱不恩爱,日子是自己过的!”说着就看桐桐,“就像是六嫂,瞧那脸色红白红白的,眼角眉梢都带着笑,她就是什么都不给男人做,难道谁看不出来她的日子过的顺心了?”
八福晋就朝桐桐看过来,把桐桐看的连连摆手:“我……我其实也就这样了……主要是……”她觉得得自谦一下的,反正不能说我有多好就对了!于是,她开口特诚恳的说,“主要是我家爷好!真的!哪哪都好!”
众人:“……”这话听着也有点讨厌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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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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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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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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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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