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比崇祯大一岁笔趣>第五十六章:宝塔镇河妖
  黄毅道:“三副铁甲总能想到办法的,我们又不是朝廷的兵丁,给二十件明军的胖袄不合适。”

  李维达笑盈盈道:“壮士想要为朝廷效力倒是容易得很。张家口的将领多多少少要给我李家面字。”

  “是吗?如果东家能给我弄来明军总旗官的告身,给二十件胖袄我就认了。”

  黄毅知道总旗乃是最低级的武官,理论上是武职七品,只不过七品武官屁都不是,跟七品县太爷相比较天上地下。

  这样合理吗?

  其实蛮合理的。

  一般情况下七品知县得是科举出身的进士老爷。

  考中秀才再考上举人最后得中进士,何止十年苦读?还需要天分加运气。

  几率恐怕是万分之一!十万分之一。

  当兵,只要勇猛敢战获得斩首功,再加上运气好打了胜仗,混上小旗当上总旗官,相对容易。

  还有许多武官是世袭的,包括赫赫有名的戚继光。

  文官不可能世袭,绝大多数是科举正途,所以文官自带光环,瞧不起武将。

  所以大明的低级武官不值钱、没地位。

  黄毅跟李家商号是第一回打交道,没有交情,要个最低武职纯粹是搂草打兔子捎带手而已。

  不怕官儿小,最起码能弄到手一个合法身份,再也不是黑户了。

  况且地位和价值哪能一概而论?

  黄毅相信自己的能力,平步青云么?想要。就能做得到!

  “哈哈哈……,成交!”李维达答应得很爽快。

  不是这人没脑子,而是他看到了那些首级后,心里笃定地认为眼前的壮士是条汉子,是敢跟建奴、鞑子拼命的狠人,愿意结交。

  明军几乎没有哪支军队满编,吃一半空额的将领已经算好的。

  营兵的总旗官用不着通过朝廷兵部武选司评品、选授,李把总所在的援兵营参将就可以直接任命。

  张家口的文官武将基本上被商贾们喂饱了,给个总旗官才多大点事儿?

  李家花银子给李思恩谋求到了把总的位置,只可惜此人没啥本事,都三年了还没升任千总。

  如果这位壮士有本事立下军功,以后完全可以用李家的人脉疏通关系,助他扶摇直上。

  接下来李东家和李把总问黄毅的姓名、籍贯、年纪。

  黄毅肯定不能说“比崇祯大一岁”,算了算应该是二十岁。

  籍贯当然是扬州府,说辞依旧是父辈曾经流落弗朗机国数十载……

  这些都不重要,一个总旗官而已,只要给了银子,没人会揪住不放。

  事儿都谈完了,临走时,李东家还补充道:

  “黄壮士以后如果还有这等货,我李家商号有多少收多少!”

  李把总笑着纠正道:“应该是黄总旗才对。”

  黄毅想了想道:“货肯定是有的,只不过真奴比较难得,都是真鞑子。”

  他这是实话实说,因为接下来是攻伐附近的中小部落,杀戮免不了,但是不保证还能碰上建奴。

  “鞑子首级意义不大,必须有几级真奴掺杂才卖得上价!”

  “这些我知道,以后尽可能多杀建奴。可是如果我又有了斩获怎么联系你们呢?”

  “归化城那边的商铺,这里的铺子都能联系上李掌柜。”

  李掌柜问道:“黄总旗能否提供个联系你们的法子呢?”

  “这个……”黄毅想了想道:

  “我们居无定所不好找,你可以在派人在离张家口一百里的大路边找醒目的石头或者大树,在那儿写上宝塔镇河妖五个大字和日期,我看到了会尽快联系你。”

  “只能这样啊?”

  “难道你还有更好的方法?”

  李把总道:“怎么没有?你的总旗归属于我指挥,即便不用天天点卯,几个月总要露一次面啊!”

  黄毅没把这个把总当回事,更加不可能来援兵营点卯,笑着反问道:“难道长官还想给下官发放粮饷、军需?”

  李把总立刻干笑两声不言语了。

  李掌柜经常跑口外,做生意的都觉得多个朋友多条路,况且黄毅还是一位能打建奴、鞑子的真汉子。

  他套近乎道:“黄总旗以后跟咱们是自己人,是应该多联络,敝人觉得两三个月联络一次蛮好的,黄总旗没空可以派人送信来。”

  听到李掌柜说送信,黄毅想起来部落里连笔墨纸砚都没有,道:

  “李掌柜,我还要麻烦你帮忙办些事!”

  “不麻烦、不麻烦,黄总旗尽管开口。”

  “我手里有些黄金白银,烦请你帮着购买《武备新书》、《纪效新书》、《练兵纪实》各一本。

  购买二十刀刊印书籍的那种硬纸,买五十块墨,五十方最便宜的砚台,二百支小号毛笔,也是最便宜的那种。”

  这个要求太奇怪了,包括李东家在内所有人都瞪大眼睛。

  李东家奇怪道:“黄总旗,你的手下有这么多识字的吗?”

  “哈哈……,以后我的手下人人能写会算。”

  大明基层老百姓的识字率不超过一成,远低于南宋时期,莫要说口外之地,大草原上能写会算的恐怕都不足百分之一。

  因此黄毅的话没人相信。但黄毅确实是要用真金白银购买笔墨纸砚,这又作何解释?

  李东家没再问什么,而是拱手道:“佩服!佩服!”

  崇祯朝的武将读戚继光兵书的多了去了,只不过真真正正读进去、做到了的没几个。

  黄毅要的这三本兵书张家口城里的书店就有售卖。

  只不过此时的书籍、纸张比较贵,太多寒门学子买不起。

  乱世人命贱如狗,刀枪、食物比纸笔重要多了,黄毅要留着银子买武器、粮食,所以要求买最便宜的笔墨纸砚。

  他继续道:“李掌柜,我还要买一百杆明军使用的白蜡杆长矛,还得再买三百石麦子。还得买两千斤苏钢,二百坛子烈酒……”

  “好说,好说,您放心,敝号没有的货,也由敝人统一来办,肯定比您亲自去购买至少便宜一成。”

  三天后,黄毅满载而归,所有人都牵着马步行,上坡之时黄大智等等几十人都得帮着推车。

  因为东西太多了,黄毅把手里的银子、黄金、金器等等值钱的东西用得一点点都不剩。

  车上、马背上不仅仅装了用人头换到手的物资,买来的笔墨纸砚、长矛、麦子,

  还购买了一百匹粗棉布、五百斤烧酒、一百石喂马的黑豆、两千斤苏钢、二百斤鸡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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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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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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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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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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