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节,不见炊烟细雨,已是隆冬入寒。
天上,零零落落飘起了小雪。放眼丘陵上下,荒草枯,野火烬,雪花白。
巍然一座城池,石墙高阔,所望极远,矗立于视线之中。城门下的门洞内,有兵丁甲士威武而立,盘查来往客商,收取入城关税。
在这个季节,北城门的守卫往往最为悠闲。
因为北方僻远,荒野接壤茫茫大山,附近几百里内都少有人烟。夏秋之时,进山猎兽寻宝的人虽不少,但天气渐寒后,便大都归城或南去了。
城门小吏正有些无聊,搓着手跟身边的兵甲闲谈,却被北方突然传来的马嘶声惊扰,疑惑的转头去望。
听声音,似马非马,好像还不止单骑。
附近的荒岭内,盘踞着不少毛贼,有几处山寨,头目都是高阶武者,性子残暴,向来杀人不眨眼。虽不敢在城畿放肆,但也懒得有人专门去剿。
途经的客商若没有真本事,很难全身而退。不知谁胆子如此包天,竟然会选在这个时候领大队从东北方向出山?
不多时,车马声渐近。
从丘陵后的土路上,当先走出一人。
那人身高在两米开外,穿着单衣,像是一头会直立行走的狗熊,不夸张的说,甚至比狗熊还要魁梧几分,独眼虬髯,气势不俗。身边左右,跟着一个少年人和一个刀疤毁容的汉子。
少年目秀眉清,只不过脸上的表情有些猥琐,刀疤汉子则横背着一张巨大的……弓?
几人后面,浩浩荡荡,高大的鹿角兽昂扬稳健,护卫大车,一路向城门这边迤逦行来。
走到近前,独眼大汉跟那少年同时抬头,望向城门上方篆刻的‘烟雨城’三个字,彼此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终于他娘的到了!”
……
走了两个多月,赶车绕路,跋山涉水,一路走下来,沾染了满身的风尘。路途虽遥,但好在顺着山势,有一条破旧商路可供绕行,也算顺利。
在庸凉深山中,所过之处,总是会从路边突然蹦出一大堆人。并非是剪径拦路的山贼,而是争相磕头送礼的散寇。
以天痞的独眼和身材,比任何旗帜都要鲜明,匪号足能令小儿止啼。周边的山寨见到他亲自带队,匪势浩大,还以为往年孝敬不周,响马镇要拔了他们的寨子,哪敢丝毫怠慢!
倒是出山后,陆陆续续遇到了几十伙毛贼。一入荒野,响马镇便已远在两千余里开外,再无人认识天痞是何人。纷纷见财起意,悍然出手截杀。
每次贼人来犯,队伍后面都会新添几辆骡车,以至于拖慢了行程。
悍匪们杀人如割草,砍头似切瓜。想劫财的直接轰走,宝贝留下;想害命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这随行的二十几人,全部都是高阶武者中的翘楚。那些人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匪,上百人的阵势被二三十人一冲即溃,根本都用不到天痞亲自动手。
千里荒野,天痞过路,此后十年内,漫山无贼。
有侥幸不死的,估计后半辈子都不好意思在人前说起,自己当过强盗。
……
“站、站……站住。”
城门小吏见到这样的声威,已有些发抖,见柳书竹自顾自的往里闯,忙将他拦下。后面的守卫也都紧张的挺枪举盾,如临大敌。
小吏怯声道:“凡入城商客,根据所携货物辎重,都要先交关税。”
“关税?”柳书竹瞪眼,“城头上的几个字写的那么难看,你们还好意思要关税?”
天痞大笑,差点没把小吏的耳朵震聋。
“烟雨城就是好弄这些狗屁规矩,其实跟咱们一样,也是变着法的抢。记得上次来的时候,也是有人问老子要关税,而且嘴里不干不净,还敢骂人。老子那时候年轻,下手不知轻重,结果……”
柳书竹忙道:“结果呢?”
“还有个屁的结果!听说他们后来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把那家伙重新拼起来。不过,最后有半条大腿死活都没找见。”
听天痞的话,当年多半是把那人劈手撕了。不是比喻,是真的‘撕’了。
小吏脸色惨白,已吓得有些不知所措。
柳书竹见他连入阶武者都不是,宽慰的拍拍他肩膀:“放心吧,持强凌弱的事情,我们向来都是分人去。何况也不是来生事的,你不用害怕。”
一番话说来,很有大人范儿。天痞看在眼中,暗含几分赞许。柳书竹骨子里虽桀骜,但包在外面的血和肉绝对都是贱兮兮的。该说人话的时候,也能挡住几分面子。
“我们远道而来,车马劳顿,要找个客栈歇脚,涤尽身上的风尘。这样吧,你只需放我们进去,然后往上通报就是,我保证没人会怪你,说不定还会因此受到奖赏。”柳书竹指了指后面的众匪,“你看看他们,一个个嘴歪眼斜,横眉阔口,哪一个像是肯花钱买路的主儿?”
众匪在后大笑:“老子们不问你要,你就烧高香吧!”
不用别人,单凭天痞的个头和刀疤脸的样貌,就能让人胆寒心颤。
柳书竹一提议,城吏忙不迭点头。他多少还有点眼光,见一行人气息凶悍,大多只穿了单衣驱寒,座驾又非凡,即使想拦,恐怕也拦不住。
“对了。”柳书竹老相熟似的,搂过城吏的肩膀往里走,一脸淫荡,根本就不像是个孩子,“听说烟雨城里的姑娘个个闭月羞花,是不是真的?”
城吏陪着小心,恍然道:“咳、这位……小爷,您算说对了,烟雨城别的没有,唯独姑娘们有的是!”
天痞笑骂:“小兔崽子,这句才是最想说的吧!”一挥手,人马列队进城。
烟雨城中,极尽繁华。这里常年坐镇的势力,是一处老牌的风月场所——烟雨阁。
何为风月,往好听了说,叫青楼;说难听点,就是妓院。凭栏烟雨,靡靡入骨,也正是因为这里的风花雪月、软玉温香,才令此城闻名遐迩。
千金买醉者众,过往留情的多,留种儿的更不少。这些年,也不知迷倒了多少英雄好汉、翘楚豪杰。
烟雨阁,立阁至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历史。
通俗一点讲,早已脱离了当年的低级趣味,不谈**,只说风雅。亦不侍奉常人显贵,只接待修为精湛的武者,卖艺而不卖身。
没有人敢小看她们。
此地离东北地区太远,各方势力盘杂,犬牙交错,与更南边的几个宗师正统都有不浅的瓜葛。甚至有不少阁中女子都嫁入了名门。
那些名门里的子弟,最喜欢的事情便是结伴到此访花问柳,寻欢作乐。大抵是漂亮女人总有优势,又或许是女人一旦有了实力,更加能赢得尊重,三百年岁月,一直都没有被其他门派吞并。
一百多年前,烟雨阁最鼎盛之时,好像还出过一位女性宗师!
初次听说时,柳书竹直翻白眼,大骂贼老天不公。青楼都能开到这种地步,让那些既不老实又没本事的男人颜面何存!
入城后,柳书竹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倍感新鲜,东瞧瞧西看看。
大街两侧,酒肆喧嚣,春楼座座,风尘女子们站在小轩窗后,衣着暴露,纷纷挥舞着手绢,燕雀莺啼,强盗们一个个都在狂咽口水,却没有人敢擅自离队。
“一帮胭脂俗粉而已,有点出息,口水都他娘湿鞋了!”
“胭脂俗粉好歹也是擦了粉,大当家的,你流鼻血了?”
在天痞的引领下,众人于城中找了间繁华的客栈下榻,出手阔绰,包下了大厅上房,连同几个宽敞独院。
鹿角斑纹兽姿态威武,路上引起了一番轰动,行人纷纷避让侧目。
这样规模的护送队伍,平时也算少见。而且,队伍中的大汉们看上去都十分另类,不像是常年护送走镖的武者,倒更像是一帮抢劫断路的强贼。
别说,还真猜中了!
最引人注目的,仍旧是天痞。
很多人在惊诧的同时,估计也都在暗自纳闷,像如此伟岸的身段,究竟是用什么喂大的。刀疤脸背上的牛角巨弓、白羽长箭,也让路人相继骇然!
多日未换洗衣物,仆一落脚,柳书竹便命人准备了热腾腾的洗澡水,木桶摆在院中,痛痛快快泡了个澡。
小雪初降,院内梅花半开,他自幼在山中野惯了,也不惧寒冷,洗过之后,顿感浑身舒畅。然后,又急忙选了件花哨的衣服穿上,自认为风度翩翩,火烧屁股似的去前厅找天痞。
正撞见天痞出门,可无论柳书竹在后面怎么喊,他都装作听不见,一眨眼就消失在街道转角处。柳书竹追了一段,没能追上,当街一阵叫骂。
回来时,见刀疤脸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表情郑重,似是在上面记录了几句。
柳书竹好奇:“还以为你只会磨刀,难得竟会写字,写的什么?”
上前一看,写的原来是——第XX日,入烟雨城,携三颗百年灵芝,五株兰花瑞草,两颗豪猪兽丹,鬼鬼祟祟,入城即跑,不让随行。
柳书竹看了一会儿,才嘿然道:“看你对大老爹忠心耿耿,鞍前马后多年,没想到居然是二娘派来的卧底。”
“二当家的临行前有吩咐,说这烟雨城乌烟瘴气,妖精太多,大当家的要是有什么怪异举动,都要一一记下,回去好如实上报。大爷这是公事公办,不因情徇私。”然后抬头斜了柳书竹一眼,“你小子不会告密吧?”
“嘿,他都不带小爷一起去,回去二娘把他清蒸了才好。”
柳书竹说着,抢过笔又在‘不让随行’后面加了一句——夜,未归。
刀疤脸这才知道什么叫真小人,满脸地庆幸:“幸亏你他娘要走了。”卸下弓羽大箭,又从包袱中掏出一块磨刀石,坐在厅前雪地中开始磨刀。
剩余的悍匪则分作两班,轮流看守大车上的灵粹。
虽然人人都想出去快活,但这十几辆大车上,几乎是响马镇全部的家当,此地不比自己的地盘,也不敢太过大意。
远处,楼宇飞檐间,丝竹悾悾,古琴绕耳,笙歌管弦不断,与空气中弥漫的胭脂味儿相和相融,让人心痒难耐。
“刀疤脸,”柳书竹认真道,“你说小爷万一要是被这里的女阁主和全城的姑娘们看上了,死活都要倒贴,强留我在这里当姑爷,到时候该怎么办?”
刀疤脸自顾磨刀,浑然不理。
“哎,几多风花无烟雨,更少红颜弄卿衣啊。”
柳书竹学着萧拂衣的神态,作温文尔雅状。他胸中也算有点学识,都是被萧拂衣硬揍出来的。
不经意间,一转头,发现院门处不知何时站了一位芳华女子,朱唇粉黛,皓齿明眸,蛾眉螓首,不由得一愣。
漂亮,太漂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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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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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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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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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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