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里看不到一颗星。
月亮被乌云遮掩着,若隐若现。
阴冷的风从山林间吹过,树丛起伏间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这是个压抑的夜。
但黑风寨里却火光通明,喊叫声不断。
大寨主陆云,抢了县令大人未出阁的千金,今夜要洞房花烛。
黑风寨所有人马齐聚山巅。
酒肉管够,畅饮淋漓。
“胡老三,我必须敬你一杯,上次咱们遇到官兵围剿,要不是你替我挡那一刀,我早就见阎王了,这件事,我陈大根永远都记着。”
赤裸着胸膛的高大汉双手举着海碗,对着面庞上挂着刀疤的瘦削男子拱手,
“以后只要你胡老三一句话,我姓陈的这脑袋,都是你的。”
“兄弟说笑了。”
刀疤男子也举起了酒碗。
清冽的酒液摇晃着,洒在了桌上的花生米盘里,他豪气干云,嚷嚷道,
“你说咱磨盘山最讲究的是啥?”
“不就是义气二字嘛!”
“我要是眼睁睁的看着你被砍死,那才是天打雷劈的王八蛋。”
“大寨主也肯定会弄死我。”
“大家说对不对?”
说完,汉子一口将碗里的酒全都喝光,又把碗重重的砸在了桌上。
“说的好。”
“咱们磨盘山能走到现在,整个通州府黑白两道,上到知府,下到三教九流,都给咱们三分薄面,路过此地都喊大寨主一声陆爷,靠的不就是这义气二字嘛。”
“来,为义气干杯。”
“干杯。”
“义薄云天,黑风永存!”
酒桌周围的粗糙汉子们纷纷受到感染,举杯碰撞。
伴随着酒水灌入喉咙,那脸庞上也逐渐浮现出了更加掩饰不住的慷慨激昂。
“大当家,看看下面这群家伙,都是咱们带出来的。”
“怎么样,还满意吗?”
磨盘山的顶上,寒风冷冽间,站着三个男子。
中间为首那人星眉剑目,黑衫裹身,一双眸子宛如倒吊着的鹰眼,闪烁冷冽与阴森。
此人正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大寨主陆云。
他身后左右,各是胖瘦一人。
胖人光头,大概四十来岁,混身上下的肥肉几乎堆成了山,两只眼睛更好像是挤进了肉里,眯成了一条缝。
这人是黑风寨的二当家,江湖人称肥面虎,周庸。
瘦人络腮胡子,头发有些花白,看似得有五六十岁,但那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在这夜里好似两盏星辰,让人不敢直视。
这人是黑风寨的三当家,江湖人称霹雳眼,陈劲。
这两人都是陆云的心腹。
也是换命的交情。
三年前,黑风寨初成,被当时这方圆三十里最大的一股山贼,黄蜂匪,包围在阴风涧。
周庸被抓,吊在百尺旗杆上挂了三天三夜,眼看着就要被点天灯。
是陆云。
左手刀,右手剑,单枪匹马闯入一百多人的包围中,拼着前胸后背肩膀以及脖颈总共挨了十三刀,才把这三百斤的胖子从鬼门关抢了回来。
从那以后,江湖上再无周庸,只有磨盘山二当家。
至于那陈劲,也有一番故事。
一年前,黑风寨劫了知府送往长安城的十万雪花纹银,知府白良知大怒。
通州府军,驻军,衙役捕快,总共两千三百。
携军弩三百六,火油投射车十三。
将这黑风寨包裹了个密不透风。
陈劲奉命死守前山门,为黑风寨的兄弟们撤退争取时间。
然而,自己却是被活捉。
白良知将他吊在通州府衙门口,日鞭三百,逼陆云现身。
所有人都以为陆云会做缩头乌龟。
但他没有。
他同样是单枪匹马,一手刀,一手剑,就这么赴了白良知的约。
那一战,他杀官兵三百六。
一路从通州府的南门杀到了府衙大门,然后亲手救下了垂死的陈劲,又拼着右臂被砍断了筋脉,左腿中了三箭,从此留下瘸腿的残疾。
这才是,硬生生的将陈劲带出了通州城。
从此,陈劲也躬身敬陆云。
马首是瞻!
黑风寨三人一心,彻底威震通州黑白两道。
“确实不错。”
此刻,陆云双手负在身后,眯着的眼睛里是闪烁的灯火,以及那一张张畅快淋漓的脸庞。
却找不到属于他自己的表情。
沉默了许久,他叹了口气,低声道,
“只不过,我觉的还远远不够。”
“我不想永远窝在这磨盘山里,我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还想……”
他的话音顿了一下,然后,将右手举起来,对着夜空翻转。
声音继续冷冽,
“尝尝那种,只手翻苍穹的感觉。”
“哈哈,大当家不仅义薄云天,还是个胸襟万丈之人,周庸跟着你,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陈劲庸庸碌碌一生,能够在垂暮之年遇到大当家这种人物,也是祖坟冒青烟了。”
“我二人愿誓死跟随大当家,把我黑风寨带出通州,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周庸和陈劲听明白了陆云的意思,目光里闪烁出炙热。
然后,齐齐的跪在了地上。
陆云的本事,他们是相信的。
而陆云这份忠义品质,他们更是相信的。
后者绝对不会做那种卸磨杀驴的背信弃义之事。
所以,他们早就决定这辈子都跟着陆云,也铁定了心为他卖命。
“哎……”
陆云轻轻的叹了口气,转过身子,一边真诚的将二人搀扶起来,一边道,
“有二位做我肱骨心腹,也确实是我陆云之幸。”
“既然二位有如此态度,那我也不瞒你们,接下来便有一件重要的事要你们帮忙。”
“大当家请说。”
周庸和陈劲二人目光灼热,豪气干云,
“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二人都不会眨一下眼。”
“不会不会,没那么困难……”
陆云笑了,露出一嘴洁白的牙齿,
“事情是这样的。”
“我遇到了一个机会,能够让我进入钦天监震雷宫修行。”
“震雷宫?”
周庸和陈劲眼睛陡然瞪大,不敢置信。
大周钦天监,那可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圣地。
以一监八宫镇天下。
实力超凡!
大当家竟然能够进入里面修行?
这简直是一步登天!
“这是大好事啊。”
“若能进修行道,以大当家的本事,日后绝对是人中龙凤。”
“我黑风寨也必然能名震大周。”
“恭喜大当家!”
震骇之后,周庸和陈劲更是喜不自抑,连忙拱手恭贺。
“是好事。”
“但是也有麻烦啊。”
陆云摇了摇头,继续道,
“你们有所不知,钦天监自诩为正道之首,招收弟子也是十分严格的,这身份必须得干干净净,而我这黑风寨大当家……不合适啊。”
“这……可怎么办?”
周庸和陈劲身子一僵,彼此对视一眼,眉头拧成了疙瘩。
这个机会对陆云来说,真的是一步登天,若是错过了,那将会是毕生的遗憾。
他们绞尽脑汁,开始想办法。
两人是真的为陆云着想。
“其实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陆云看着二人的表情,又是笑着说道。
“什么办法?大当家快说。”
“无论如何我们也帮大当家把这身份搞定。”
周庸和陈劲急忙说道。
“很简单。”
陆云微微一笑,
“只要把这黑风寨所有人,包括你们两个,杀个精光,就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了!”
“所以说,得需要你们二位帮忙啊。”
“你……”
周庸和陈劲,顿时僵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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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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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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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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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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